又有熱心民眾發現疑似受虐狗,地點位於台中市后里區民生路跟甲后路交叉口附近,發現疑似受虐虎斑狗的陳小姐說:「她10月10日國慶日當天在上述地點發現這隻渾身傷痕累累的虎斑狗,剛開始以為牠身上的大片大片血紅的傷口是被車子撞的,但是走近一看發現是被凌虐的機率比較高,牠不斷地在附近徘迴著,但都一定會停在裕豐機車行前面。」
小虎身上有大片大片血紅傷口 攝影/陳小姐
小虎蹲坐在裕豐機車行前面 攝影/陳小姐 裕豐機車行日景 攝影/李先生
陳小姐先拍照做記錄,並通報相關單位,熱心民眾先把虎斑狗安排在附近願意照顧牠的檳榔西施的攤位,經過數日聯絡後,財團法人流浪動物之家基金會願意把這隻虎斑狗救援走,但就在基金會到達前一日,虎斑狗卻被主人帶回去了。
可憐又愚忠的小虎全身都是血淋淋的傷口,即使被虐每天晚上還是會回去機車行看門
攝影/李先生
就在大家都在擔心虎斑狗會不會被主人再次虐待,想訴諸媒體時,動保救援人員李先生表示,今(21)日「小虎」已經被主人「丟回」后里收容中心,原來機車(行)主人就是從后里收容中心領養「小虎」的,如今東窗事發,疑似虐待完了再送回去。
后里收容中心表示,「小虎」是機車行老闆於2010年12月24日去收容所領養的,收容所有所有證據與資料證明機車行老闆是飼主,而小虎身上也會有晶片資料,后里收容所表示,所方會對小虎進行治療,等待傷口癒合與健康狀況改善後再進行結紮,然後再開放認養。
裕豐機車行老闆惡行惡狀罪證確鑿,依據動保法第30條明定,若使其所飼養動物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可處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若五年內違反兩次以上,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5條規定,若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喪失或死亡者,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五年內再犯者,還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受虐待的動物,主管機關也可以予以沒收。
小虎左邊右邊全身上下充滿傷口... 攝影/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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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氣!
太殘忍了~~看了都覺得痛!!
記者先生...感謝你了!!!
這就是一種?道德勇氣」+?媒體正義」啊啊啊啊啊!!!!!
大家一定要譴責這樣的施虐者...
讓他學會...?尊重生命」!!!!!!!!!!!!!!
真是枉為人!!每次看到這種新聞都會冒火!!!
這些人真的要列入各收容所的黑名單,拒絕他領養任何動物.
當一個仁人情緒不好時請要控制自己的情緒,不要針對動物,尤其是小貓小狗,千萬別獎不如意的情緒或是怨恨發洩在別人身上,或是小動物的身上,
那不僅違反動物保護法的法令,而且也是自身殘忍與暴力的行為的對外表現,那樣,給外界的觀感不佳,對自己與他人也是一種傷害。
養寵物,養牠就要愛護他牠,保護他牠,守護牠牠,千萬別甮責任的後果
與流浪貓狗數目與數量增多,造成社會治安與環境問題的死角。
我詛咒這個狠毒的飼主不得善終!!!!!!!!!!!!!!!!
如果你真的沒辦法照顧他....也不要這樣對待他...他又沒欠你!!!!
唉~甚麼那麼多比畜牲還不如ㄉ人!一個比一個慘!真想把它也燒成這樣看他會不會爽!看哩~真是氣!真變態
兩個黨都執政過了,但對於動保這一塊完全沒有用心,可惡啊!!!!!!
政府真的是沒什麼作用~只能放任這種人渣繼續危害社會跟動物~說到就很氣!!!!
祝福機車行倒店落魄潦倒一輩子。
雖然知道有人救,但還是氣~~~而且應該要列入各收容所的黑名單
垃圾人!
看了好心疼~狗狗真的忠心的很傻,都這樣了還是不離開。虐待動物一定會下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