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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律師的嘉蘭國賠說明

2011/08/12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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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法扶會委任律師林三加表示,日治時代嘉蘭村民從山上被迫違背排灣族人智慧,遷往太麻里溪河道易淹水地區,國民政府來台又延續這項錯誤,原民會及縣府應就不當的原民遷村政策及嘉蘭村安全防治缺失負責。

另有關築堤限制束縮河道與水爭地,及設計不利洩洪、防洪標準不足危及河岸等太麻里溪整治與災害預防等問題,應由縣府負起全責;而農委會應就山區水保工程施工及山坡地保育績效不彰與土砂災害防治等部分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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