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手開進我家 永春都更案
自民國89年開始都市更新的永春市場及虎林街一帶(人稱永春虎),十多年來紛爭不斷,有的居民妥協搬離,卻仍有一部分的居民不願離開已經擁有深厚情感的家。然而建商挾著不斷修改、漸走偏「正義」兩字的都市更新條例,罔顧居民人身安全,多次強行拆毀房屋。這幾天建商又逕行動工,在頂樓敲敲打打,整棟建築物結構受威脅,無視於仍有居民住在房子裡,而頂樓被破壞的水塔,更讓剩下的居民擔憂未來將沒有乾淨水源可以使用。
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理事長彭龍三大哥,帶領我們實際走訪,半成廢墟的建築物,難以想像曾是溫暖的家。彭大哥激動地表示,都市更新條例毫無天理可言,當中許多條例皆是漠視居民人權,把建商利益擺在第一。他舉例,第三十四條,「依權利變換計畫申請建築執照,得以實施者名義為之,並免檢附土地、建物及他向權利證明文件」,白話地講,就是建商不必管有沒有取的所有居民的同意,反正你不搬,他一樣來拆。因此,才會出現現在這種居民住在工地當中的離譜情況。都更受害者聯盟於8/8營建署外頭的抗議中,質問都更組組長陳興隆法條的不正義,組長承認法規有缺失,但對於是否應暫緩現行具爭議案件之拆除行動,他卻含糊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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