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霸凌不是言論自由:我,錢薇真,用法律捍衛名譽
文 / 錢薇真
我是一位演員,也是一個願意為自己權益發聲的人。
照片

(📷 圖片1:當你看到這張照片時,我正在決定「不再忍耐」。 那些看不見的傷,才最痛。)
事情的起點來自某位鄰居長期騷擾我安裝於自家門口的電子鎖(具貓眼功能),隨後影片被媒體報導,吸引大量未經查證的網友留言,散播錯誤指控與攻擊。這一切,對我身為公眾人物的名譽與工作造成深遠影響。
我在新聞影片中遭受大量匿名帳號的留言攻擊。他們在未經任何查證的情況下,扭曲事實、散播不實指控,甚至使用羞辱性語言對我進行人格毀損。這是對基本社會信任與法治觀念的踐踏。
我並不認為身為演員,就應該無條件承受謠言與侮辱。
所謂「偷拍」、「不當監控」等指控並不屬實,我的設備為通過NCC認證之電子門鎖,安裝範圍限於自家門口,對準走廊公共區域,並非針對他人私領域。詳細說明將於司法調查中提交完整證明。
我已完成對37位網友的刑事提告,依據《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刑法》第310條第1項與第2項「誹謗罪/加重誹謗罪」,請求檢察機關依法處理。對我來說,這不是報復,而是界線。我們每一個人,都該有為自己清白與名譽奮戰的勇氣。
照片

(📷 圖片2:報案單上統一標註為「妨害名譽」案件,我已針對不同帳號的留言內容,分別整理構成要件,區分為公然侮辱、誹謗與加重誹謗罪等,警方已完整受理。)
目前檢察官正依「偵查不公開原則」進行偵辦。然而在司法尚未釐清事實前,部分網路留言卻早已未審先判,甚至散播「她就是不對」的言論。這些未經查證的造謠行為,就是我提告的原因。
面對網路暴力,沉默從來都不是保護自己的方式。站出來,用法律劃出底線,這才是對得起自己與社會的態度。
如果你也曾面對無端中傷,不要選擇沉默。法律是我們的權利,不是特權。讓我們一起勇敢說出真相。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