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新移民四大困擾 解法速速前

2007/11/03 05:00
2,516次瀏覽 ・ 0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0
檢舉

Photo_7 【記者劉文瑞/北市報導】新移民家庭應如何面對家庭問題?社會又該如何從旁協助?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台北婦女中心為此舉辦「新移民女性服務個案研討會」,讓全台各地的社工互相分享、交換經驗。而為因應新移民女性及其家庭之服務需求與遭遇問題趨向多元,此次研討會藉由特殊個案探討方式,增進社工人員對於新移民家庭的服務知能與技巧。並將個案分成家庭與婚姻適應、子女教養、就業職場、單親生活四項,研討不同層面的解決模式,分享更多實務經驗。

 家庭與婚姻適應案例乃是由基隆市政府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社工凌嘉妤提供。案主為越南籍阮姓婦人,來台近六年,育有一對子女。婚後與丈夫、婆婆因生活及教育子女意見相左而處不佳,常有糾紛。阮姓婦人個性激烈,數度以孩子的性命做為威脅如將孩子丟下樓。日後婦人與丈夫發生爭吵,以水果刀自傷入院,此事件才由醫院轉介至社工人員。

 台北市永樂婦女服務中心主任謝敏蘭表示,處理此個案應將重心放在異國文化差異,探討阮姓婦人與丈夫各自家庭文化與形成之價值觀,進一步了解兩人對於婚姻的共識。台灣婦女展望協會社工督導王惠敏則認為,可與其他單位如兒福聯盟合作,確保阮姓婦人兒女的身心狀況。

 而永樂婦女服務中心社工黃文玲則提出子女教養個案。案主為黃姓印尼籍華僑,於一九九七年結婚來台,生有一女。婚後與丈夫感情不睦,故雙方協議離婚。女兒的監護權歸黃姓婦人,婦人隨後便將女兒送回印尼與母親同住。日後長女為服國民教育回台,而黃姓婦人已結識另一男子並產下次女。婦人對於兩女的教育方式並不相同,長女常有外顯傷痕,校方因此通報社工單位。

 對此,謝敏蘭表示,婚姻上的失敗是否讓黃姓婦人對於長女有「見女則見父」的潛在印象,是此個案的一大重點須深入了解。黃文玲本身則是針對黃姓婦人的親子互動部份分段設定小目標,達成部分給予鼓勵,未達成方面提出指引並澄清觀念。

 另外,永樂婦女服務中心社工黃曉芬提出的是就業職場個案。案主為柬埔寨籍梁姓婦人,來台十年。去年喪夫後,梁姓婦人因經濟壓力促使出外工作,其雖已歸化國籍取得身分證,但僅上過短暫的中文班,生活鮮少與外界聯絡,學習意願與自信心較不足,生活圍繞於自家附近。日後申請低收入補助通過,永樂婦女服務中心開案輔導。

 黃曉芬認為目前最常遇見的個案問題即是就業,由於解決方面較偏向工作技能與機會等技術層面,較難完全依靠社工人員處理。謝敏蘭則表示,喪偶情緒的處理也不容忽視,應先讓喪夫的外籍配偶走出低弱的情緒,並減低她們對社工人員的依賴,從而協助建立外籍配偶自身的支持系統。

 至於單親家庭個案則是由伊甸基金會新移民家庭中心宋碧蓮組長所提供。案主為越南籍陳姓婦人,兩年前丈夫因肝癌去世,獨立撫養一對子女。陳姓婦人由於缺乏專業技能,工作性質大多為餐飲業,又為配合子女的作息時間,不能彈性調配時間配合雇主,工作機會有限。陳姓婦女中文讀寫能力不高,辦理文件或與福利單位洽詢皆需他人幫助,目前尚未取得身分證。

 宋碧蓮表示,陳姓婦人之子女目前面臨學齡前的黃金學習期,故教導婦人親子共讀技巧,並提供每星期一次的繪本導讀。謝敏然則認為,單親家庭常伴隨其他類型個案出現,尤其是就業職場,若從整體看來,外籍配偶所遭遇的家庭問題是息息相關。

 參與研討會的成員大多為社工人員,希望藉此了解外籍配偶的所需。「能將社工人員的資源整合,提供更加周全的服務」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慧心家園社工陳岱琪說。王惠敏則認為,我們不一定要把弱勢者視為弱勢,可以開發弱勢者自身的資源,並加以利用。最後,她也提到社會資源的過於關切,將會讓弱勢族群的外部資源形成壓力,各社會福利機構應互相協調並達成共識,將拜訪個案頻率降到最低。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