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團體對企業提案的新思考:企業社會責任
文/曹儉
3月14日出刊的《天下雜誌》的封面故事對公益社福團體很具意義,它談到企業社會責任(Cope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應成為企業營運的新策略,而不只是做「慈善」而己。國內外許多領先企業開始運用CSR,率先打造新的競爭力。而身為公益社福團體,也應該順應這種新觀念,調整我們與企業接觸的面向。
在這裡跟大家分享一些這期訪談管理學大師麥克.波特的內容摘要:
波特說,社會責任(CSR)是企業核心事業策略的一部份,將CSR與經營策略相結合,將是企業未來新競爭力的來源。因為重視環境影響,就是降低風險的指標,現在美國每十元的投資中,就有一元是流向符合CSR的企業公民。
波特建議說,企業一般把CSR視為挑戰,是因為缺乏一套商業架構,引導公司在眾多領域中選擇有價值的領域投入。現在大家討論的主軸,都集中在那些是重要的事,但環保、能源、教育和衛生沒有那個是不重要的,CSR不是要選那些是好事,因為所有的事都是好事,企業要做的,是選擇那一個領域和自己的產業與策略有關聯,而且自己可以真正發揮影響力的領域。
Volvo汽車在汽車設計上強調安全,同時和許多組織合作,一起推動道路安全及駕駛安全概念,使兩個策略可以互相結合、互利。
波特建議企業可以從2個面向,來評估應從那個領域著手
1.公司營運會對社會造成那些衝擊?
2.那些因素會影響公司的營運環境?
波特說企業慈善和CSR的差別是人為的,它們都應當被當成相同的策略在運用,都是企業創造社會價值的工具。企業應該想辦法把企業慈善和CSR結合在一起。現在有很多企業成立自己的基金會從事慈善活動,但另外又有專門負責CSR的團隊,波特認為這是錯的。負責CSR的團隊,不應是公司內獨立運作的單位,而是其中一個營運單位,和整個企業的運作結合在一起。
波特談的是企業,但我聯想到的是,我們在提案時也應該突破要求企業「做善事」的思維,我們有下面這些問題需要思考。
1.就如同執行長琢嵩說的,充份了解我們自己在做些什麼,其中那些是特別有社會影響力的呢?請見順服的執行團隊-執行長3.12談話2.從我們伊甸的服務中,應開始思考、設計一個完整的架構,讓企業的資源可以長期投入,發揮影響力。
3.在提案時要去了解企業的營運模式,針對波特說的,我們要考慮
○企業營運造成的衝擊
○會影響營運的環境這兩個面向,
並導入我們依此設計的提案。
4.我們也應長期散佈CSR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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