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憲政危機
報載陳長文大律師為拉法葉案無辜受害的雷學明將軍,提出對前檢察總長盧仁發有觸犯「濫權起訴罪」的嫌疑,令身為太極門弟子的我感觸良深,因為侯寬仁檢察官濫權起訴太極門案,對超過萬人的善良百姓已造成莫大的傷害,本應受懲處,卻因官官相護而延宕至今。
侯寬仁檢察官於偵辦太極門案之違法濫權、侵害人權,案經監察院詳細調查後,於91年詳列侯檢察官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違法凍結資產,且僭越職權,命各縣市政府對各道館封館等多處違反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嚴重侵害被告之權益、戕害檢察官公正執法形象等八項重大違法,函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且將此案選列於「第三屆監察院人權保障工作彙總報告」之重大人權保障案件,公諸於世。然卻因法務部及高檢署的因循與延宕,致使懲處時效已過,再次重創司法威信。
如今,監察院趙榮耀等三位委員於99年11月再次提出「侯寬仁懲處案糾正案文」,指出「法務部接獲本院函請懲處侯寬仁檢察官,竟視同一般人民陳訴案件,轉囑高檢署重行調查該員『是否』涉有違失查處具復,違反該部及所屬各機關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規定,並有衝撞現行五權憲政體制之虞;又該部早於91年5月31日即獲高檢署呈報侯寬仁檢察官查無違失之結論,卻向本院表示為避免影響審理中案件,將於相關案件裁判確定後議處,影響本院對該案之處理認定;復對於高檢署查復侯寬仁檢察官無違失之結論,未能依職權詳實審核,導致該懲處案延宕多年始告定案,戕害檢察機關公信至鉅,均核有嚴重違失」,法務部如何回覆雖尚未可知,然卻已形成憲政危機了。
前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審查長陳逸南教授更明白指出太極門的案子,起因 85年間當時的法務部長廖正豪發動的「宗教掃黑」,事實上太極門是正派的氣功武術團體,會發生事情完全是被「掃到颱風尾」。現在太極門案已獲法院三審判決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弟子間統一購買練功服等代辦品,由師兄姊代辦,並非營利販售。」,所有遭羈押之掌門人等4人亦均獲准冤獄賠償,筆者引用陳大律師最後的一段話:「再多的補償,都已彌補不了對蒙冤軍官及其家人的傷害。拉法葉案已沒能『慎始』,難道連結束都要不明不白、不給個完整交代?」,所以像侯檢察官的「濫權起訴」證據確鑿都尚未獲得司法公正的對待,敢問馬總統難道您只願意對228事件在大半個世紀後做平反,卻不願意對現在明顯至極的冤案做表示呢?還是要再等待大半個世紀後,再由那時的政府來道歉,卻任由現在侯檢察官順利退休,安享天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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