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林淑芬立委在立法院質詢財政部長李述德時,強力抨擊現行脫軌稅務制度!強調台灣賦稅人權網所辦的網路民調最高票是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分擴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第二是訴願制度只是擺著好看,行政救濟形同虛設,第三法官不熟悉行政法院等同敗訴法院,第四做錯就算了台灣稅稅務員沒有退場機制,第五被告變原告國稅局開單,卻不必舉證民眾逃漏稅,不用負起舉證責任,從此網路民調得知,台灣納稅人對稅務機關怨恨深厚,由於漏稅處罰致使個人破產公司倒閉,導致立委們每天稅務陳請案件多如牛毛!
林淑芬立委特別向部長提告稅務人員離經背道的事實!在當事人接觸稅捐機關說明時,稅務人員首先就是拿承諾書,要求當事人簽署之,若簽署則當事人的罰鍰倍數可以降低,不簽則罰鍰會增加,簽了大家都省事!其實說穿了!它就是一張認罪自白書,承認自己有逃漏稅的事實! 不禁令人搖頭感嘆! 我們的賦稅單位竟然以此方式威脅利誘羅織入罪!
透過立委解說後,現行稅務制度的承諾書確實是令人詬病,急需迫切改善!第一,不管當事人是不是真的逃漏稅,還沒有查明就威脅當事人要承認逃漏稅!第二,稅務機關便宜行事,認為承諾書做為逃漏稅的事實,若簽了則說當事人自白,稅務機關規避了舉責任!第三,承諾書是沒有法律依據,翻遍所有稅法,沒有承諾書這個稅法存在,等於是當事人被迫簽了自白!第四,簽了這個承諾書就等於認罪協商,未來在行政救濟時,等於是繳械,翻案幾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稅務的救濟程序中,這些稅吏就是酷吏!好比是酷吏佈下天羅地網!從納稅義務人走進納稅機關的那一刻開始,就等於要步入稅務機關的遊戲規則,而遊戲規則中簽了承諾書後,若是不服稅單罰單,則進入行政救濟,而行政救濟復查委員會的委員都是國稅局自己人!訴願委員會還會要求專家學者要佔二分之一,但訴願委員會二分之一的學者專家裡,真正學者專家卻只有小貓兩三隻,其他都是國稅局自己人!到了行政法院,法官又不懂稅法,大部分皆採用稅務機關提供資料,最終還是稅務機關贏!難怪行政法院等同敗訴法院!
無怪乎近日天天有民眾在監院行政院財政部國稅局等抗議稅改,法院法官三審判贏了,無罪無稅,但國稅局卻可自訂另一條稅法來課稅。真是令人百思不解,稅務機關濫權,政府高官卻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任由酷吏把國家負債,莫名的轉嫁到全國人民身上!
有所得依法繳稅,這是人民的義務也是一份光榮! 相對的必須制定一套完整的法令來保障納稅人,讓這個不對等的權力關係,多如牛毛的涵釋行政命令與不符合現在的行政程序,行政機關擴權、稅務機關不負舉證責任、人民稅捐由行政命令決定,行政救濟不完整等現象,進而迫害納稅人權益,這也是目前立委林淑芬與多數立委們為保障納稅義務人而積極成立納稅義務人權力保護法,相信此法的催生將是納稅人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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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徵收稅金依該依法處理 如此讓不熟稅法民眾羅織入罪 真是不應該 若是受到此傷害民眾應該站出來 不要再沉默!
本人也有類似的困擾,之前在南部有一屋四間房分租給學生,一年只收10個月,且97年下半年起因金融風暴,2房退租餘2房則要求減租,這些不食人間煙火的酷吏們,還是一付出租就是一年可收12個月,沒有人會有同情心幫房客減租的,如有退租或空房間要我們舉證?試問,沒人租你不來看,怎會有文件可舉證?炒房、不繳稅的包租公大有人,酷吏們不去查,欺我父親敦厚要求他簽下承諾書,從此以高額持續向我課稅,陳請也沒用,真是不勝其擾,謝謝林淑芬委員糾舉出承諾書為於法無據之事,也請持續緊盯財政部改正這些酷吏惡行,讓守法的民眾有合理繳稅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