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律戰對台「溫水煮青蛙」 讓解放軍師出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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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草】特約記者何宇軒報導

從中國不斷派軍機繞臺、否認臺灣海峽中線存在,再到今年中國利用民間「三無」快艇侵擾金門的 214 事件,要求我方盡速「放船放人」等舉動,除了表面上製造事端、挑釁台灣之外,背後還帶來什麼效應、又試圖向國際傳達哪些訊息?事實上,從中國在 2005 年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以來,中國就不斷透過訂定法律以及實際行動,否定台灣主權和對周遭空域、海域的管轄權,並在國際上把臺灣與中國的關係塑造成「中國國內事務」,讓解放軍在日後武力犯臺時,其他國家不好直接出手干預。中國正透過一系列的「法律戰」,用溫水煮青蛙的方式塑造既成現實,如果台灣對中國騷擾「無感」又不作為,就會讓解放軍未來可能的軍事行動師出有名、又不受國際干涉。

法律戰、心理戰、輿論戰合稱「三戰」,三戰是中國從兩次波灣戰爭中吸取到美國獲勝的經驗,體認到隨著戰爭型態轉變,必須考慮非純軍事的因素和作為,因此將三戰的戰略和戰法,明定在 2003 年《解放軍政工條例》中,以因應未來戰爭的需要。其中,法律戰的目的在於「闡述共軍作戰的正義性、合法性,贏得和鞏固法理優勢」、「揭露和打擊敵方違法行徑,制約敵軍軍事冒險,削弱敵人作戰意志」、「約束和阻滯第三方對其軍事行動的干預、阻礙,爭取國際社會的理解和支持」等等。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揭仲(見上圖。何宇軒攝),在舉辦於政治大學的「從金門214事件看中共對臺之法律戰」講座中表示,狹義的法律戰偏重軍事行動,包括運用法律來支持軍事作戰,一方面有效打擊敵人,同時讓自己在輿論高度佔上風,或確保自己的行動,不會遭到國際法庭的追訴,來促成戰爭勝利、實現政治目的。後來法律戰包含的範圍越來越廣,中國會透過自己的國內法、國際法和國際慣例等管道,進行有利於己、不利於敵的法律戰爭,在進行軍事行動前,先創造有利的形勢。

揭仲進一步說明,在冷戰結束後,隨著國際制度的普及,國家之間逐漸強調行為的正當性;當一國的正當性足夠時,才有權採取行動;為了獲得正當性以及道德上的制高點,必須合乎相關的法律、慣例,因此一國必須要先創造對自己有利的形勢,當形勢形成後再出兵,才能確保成功。此外,中國也透過法律戰……【未完;本文全文刊登於沃草網站,點此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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