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選擇權 緩解菸害危機
最近,大批民眾紛紛表達不滿,理由是根據新修正的《菸害防制法》已經納管加熱菸,但是加熱菸卻一直無法合法買到。這些民眾被迫要麼抽著「很臭的紙菸」,要麼不得不冒著從國外購買加熱菸被罰款5萬元到500萬元的風險。於是這些民眾於上週前往行政院陳情,高聲呼喊:「還我選擇權!」
的確,民眾有選擇菸品的權利,尤其是選擇較少危害化學物質的菸品,比如加熱菸。減少危害的觀念並不新鮮,早就深植於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我們以電爐取代炭火爐,以避免燃燒產生的煙霧;我們以電動車取代燃油車,減少廢氣排放。同樣,雖然加熱式菸草產品並非毫無風險,但許多研究結果都一致指出,當菸草被加熱而不是燃燒時,所產生的氣霧與紙菸煙霧相比,平均降低了至少九成以上的有害物質。
世界衛生組織在2019年表示,根據現有證據,加熱菸中的有害和可能有害化學物質可能較紙菸少。許多政府的研究機構也對加熱非燃燒式菸草產品進行了研究,例如德國聯邦風險評估研究所(2018年)、日本國立公共衛生研究所(2017年)以及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2020年)。這些研究均指出,加熱式菸草產品所產生的有害物質和致癌物質相較於燃燒式紙菸要低。荷蘭國家公共衛生與環境研究所的分析研究結果(2020年)也指出,與紙菸相比,加熱菸會降低癌症風險 10-25 倍。最近韓國於2022年進行的一項大規模臨床追蹤研究結果顯示,相較於吸紙菸,轉用非燃燒式菸草產品確實降低了心血管疾病的風險。然而,研究人員也強調,最佳的方法仍是完全戒掉任何菸草產品,以預防心血管疾病。此外,英國國家健康與照顧卓越研究院也明確指出,造成吸菸者罹患疾病和過早死亡的是紙菸煙霧中的有害和致癌物質,而降低這些風險的最佳方法是完全戒除使用含尼古丁和菸草產品。然而,任何降低傷害的方法都是合理的,例如讓吸紙菸者轉用加熱非燃燒式菸草產品。
面對這些研究和國際共識,我們不禁思考:為什麼在我們的國家,加熱菸卻無法合法取得?在保護公眾健康的前提下,政府應該為民眾提供更多的選擇權,讓他們能夠選擇產生較少有害物質的菸品。政府應該尋求平衡,既關注公眾健康,又充分尊重個人的自主權和選擇權。畢竟,讓菸民能夠選擇較少危害的菸品,是一種更符合科學和人權價值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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