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賊局長凌忠嫄,不要再說謊唬人了!
白賊局長凌忠嫄,不要再說謊唬人了!
日前台北市國稅局局長凌忠嫄,在立院財委會被立委質詢,為何要課太極門弟子敬師禮的稅,凌局長竟說,她調查太極門的案件非常清楚,不斷聲稱太極門是補習班,還開班授課、學員繳學費,還打廣告,並說納稅人是負責人、也就是太極門掌門人,又說依照當初檢察官查到負責人的存摺裡面,都是學員繳的補習班學費要課稅,聽完凌局長的話,心中非常感慨,感慨我們國家的官員竟然可以公然在立法院說謊,而且說謊還理直氣壯、臉不紅、氣不喘,真的是亂七八招。
第一、96年7月13日,司法三審判決太極門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弟子間統一購買練功服等代辦品,由師兄姊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請問凌局長,甚麼時候太極門的敬師禮變成補習班學費了?你說了算嗎?
第二、現行法律規定, 贈與人的贈與金額在220萬以內,納稅人應該是贈與人而非受贈人,請問凌局長,甚麼時候太極門的掌門人變成納稅人了?
第三、凌局長說甚麼廣告?甚麼班要繳多少錢?所有的事證都在刑事法庭審理過了,請局長不要再拿來唬人了!
第四、教育部在89年12月21日立法院的公聽會上,明確表示「太極門的的確確不是補習班」。內政部也表示太極門是氣功武術團體,請問國稅局是甚麼單位啊?是不是補習班你來認定嗎?撈過界了吧,凌局長。
第五、凌局長說掌門人的存款內,是學員繳的補習班學費。在監察院調查侯寬仁違法起訴太極門的報告書中,即指出,檢察官在起訴書中唯一所指之兩帳戶,於85年12月19日刑事案發搜索當日餘額為61萬餘元,竟遭不實捏造為32億餘元補習班學費收入,高達61萬餘元的5,245倍,且矛盾地一面誣指是詐欺所得應予沒收,一面誣指為補習班學費收入,違法移送國稅局非法課稅並重罰。事實上太極門並非補習班,該兩帳戶也無所謂補習班學費。請問凌局長,你說你調查非常清楚,但從你的報告當中,我看你從頭到尾,壓根子就沒查過太極門案件發生的由來,還在那邊瞎掰,還補習班ㄌㄟ,你根本就沒查,你是直接引用侯寬仁違法的起訴書,在那邊亂課稅。
國家的官員如果都像凌局長這樣在處理人民的事情,這個國家真的會很淒慘,真的是百姓之苦、國家之禍。(文/亂世狂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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