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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誰是納稅義務人,國稅局局長搞不清楚?!

2010/10/23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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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贈與」誰是納稅義務人,國稅局局長搞不清楚?!

有天你贈與5000元給受贈人,請問納稅義務人是誰?贈與人還是受贈人?答案是贈與人,但贈與稅免稅額每年每人為220萬,只要不超過就不用繳稅。

太極門稅務案件,弟子贈與給師父敬師禮,經由刑事法院確定判決理由揭明:「弟子贈與師父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十七款屬免稅所得」,而國稅局卻將它視為補習班收入開單課稅,太極門這方表示國稅局做錯了,且並無依法行事,而北市國稅局長凌忠嫄表示:「那些目前出來在外面一直去主張的(太極門弟子)其實這些都不是納稅義務人本人」,這句話讓許多稅法專家看傻了眼,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七條清清楚楚寫著:「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怎麼國稅局長都搞不清楚納稅義務人是哪方!

今年度由中華人權協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共同舉辦賦稅人權大調查活動,公布網友票選出最需要改進的賦稅問題,其中「稅務機關行政權過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超過9萬票高居第一名,太極門稅務案件不就是一個真實案例,法院判決表示為贈與性質,而國稅局任意曲解所得性質仍依照補習班學費,開單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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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夠了吧 (未驗證) ・ 2010/10/23 08:41

我以前看過太極門收費開班廣告,請問贈與有公訂價碼嗎?局長不懂就你們最懂?鬧夠了吧

魯道夫 (未驗證) ・ 2010/10/23 10:07

In reply to by 鬧夠了吧 (未驗證)

拿出證據來ㄚ, 別在那裏放話..可惡的稅官, 滿口謊言!

可惡的違法稅官 (未驗證) ・ 2010/10/24 00:37

In reply to by 鬧夠了吧 (未驗證)

違法官員,通通抓起來!
稅官啊!稅官!稅稅官官,你想一想,你也是人民啊!哪一天作繭自縛,自取其辱!天道好還啊!!!!!

稅吏你才鬧夠了! (未驗證) ・ 2010/10/23 23:12

奸詐的稅官,績效?金及檢舉?金都領了是吧!所以當違法做錯,才會不肯承認錯誤,你怕"被關"是吧!
如果,你被冤枉了14年,你又有何感想!我看你們這些稅官酷吏,才是真正鬧夠了吧!

違法官員,通通抓起來! (未驗證) ・ 2010/10/24 00:38

違法官員,通通抓起來!
稅官啊!稅官!稅稅官官,你想一想,你也是人民啊!哪一天作繭自縛,自取其辱!天道好還啊!!!!!

民怨第一!怨阿!冤阿! (未驗證) ・ 2010/10/24 02:32

今年度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賦稅人權大調查,「稅務機關行政權過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高居第一名,得票率超過九萬耶,還不含沒投票的民眾,到底還有多少百姓遭受國稅局曲解,林志玲稅案也是所得性質遭曲解,民怨阿!怨阿!冤阿!

通通抓起來! (未驗證) ・ 2010/10/24 09:26

違法官員,通通抓起來!
迫害人民的官員,通通抓起來!
不適任的檢查官, 與其留校察看,不如直接退學!

通通抓起來! (未驗證) ・ 2010/10/24 09:27

違法官員,通通抓起來!
迫害人民的官員,通通抓起來!
不適任的官員, 與其留校察看,不如直接退學!

judy (未驗證) ・ 2010/10/25 04:30

請部長再回學校修修法律學分吧
否則會害死老百姓
也把執政黨的江山輸掉啦
到時不僅是人民的公敵
也會變成執政黨歷史的罪人喔 千萬要三思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