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誰是納稅義務人,國稅局局長搞不清楚?!
「贈與」誰是納稅義務人,國稅局局長搞不清楚?!
有天你贈與5000元給受贈人,請問納稅義務人是誰?贈與人還是受贈人?答案是贈與人,但贈與稅免稅額每年每人為220萬,只要不超過就不用繳稅。
太極門稅務案件,弟子贈與給師父敬師禮,經由刑事法院確定判決理由揭明:「弟子贈與師父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十七款屬免稅所得」,而國稅局卻將它視為補習班收入開單課稅,太極門這方表示國稅局做錯了,且並無依法行事,而北市國稅局長凌忠嫄表示:「那些目前出來在外面一直去主張的(太極門弟子)其實這些都不是納稅義務人本人」,這句話讓許多稅法專家看傻了眼,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七條清清楚楚寫著:「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怎麼國稅局長都搞不清楚納稅義務人是哪方!
今年度由中華人權協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共同舉辦賦稅人權大調查活動,公布網友票選出最需要改進的賦稅問題,其中「稅務機關行政權過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超過9萬票高居第一名,太極門稅務案件不就是一個真實案例,法院判決表示為贈與性質,而國稅局任意曲解所得性質仍依照補習班學費,開單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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