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長才是中華民國最基層的政務官
一般人比較會知道,里長是中華民國最基層的「民選首長」,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鄰長是最基層的「政務官」。
最近聽到鄰居在說,里長在發鄰長當選證書,心想,又沒有選舉,何來當選?後來,上網查了一下資料,才發現直轄市的鄰長,是由市政府訂定遴選規定,里長提名,報請區長遴聘。依據「新北市里長鄰長服務要點」,里以內之編組為鄰,置鄰長,無給職,由里長就該鄰內成年居民遴報區長聘任。新任里長選舉完成就任後,鄰長應全面重新聘任。鄰長任期至當屆里長任滿之日止。
「臺北市鄰長遴聘解聘實施要點」的規定比較詳細,條列出一些資格條件。由里辦公處造具遴聘鄰長名冊,陳報區公所審查核定,並發給聘書。鄰長於里長任期屆滿或重新改選時,應即離職。新任里長應於就職日起三十日內遴聘鄰長。鄰長每二年一聘,二年期滿後重新遴聘。由於里長任期為4年,換言之,臺北市的鄰長有「期中考」制度。
鄰長為無給職,但有一些福利。每月有一些車馬費,每年有政府補助的參觀旅遊活動,還可以訂閱一份政府付費的報紙等。最近聽到傳聞,有某大報祭出贈送價值1千多元贈品的活動,鼓勵里、鄰長訂閱。只是說,訂報費既然是政府付費,這些贈品形同用實物折價促銷,是不是應該要折現繳還國庫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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