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問題
新聞報導,有「央行的央行」之稱的國際清算銀行(BIS)示警,主要經濟體已經陷入高通膨狀態,物價快速上漲是正常現象,且難以平息。BIS敦促各國央行採取及時果斷措施,以免未來遏制物價的經濟社會成本暴增。
其實世界上「央行的央行」有兩家,一家是國際貨幣基金(IMF),是國際上的最後貸款者,發行「特別提款權」(SDR),負責控管國際流動性。哪一個國家出現外匯短缺問題,IMF可以提供融資給予支援。國際清算銀行則是另一家「央行的央行」,負責「金融穩定」。「金融穩定」包含總體和個體兩個層面。金融體系的系統風險屬於總體層面,個別金融機構的金融監理則屬於個體層面。
物價上漲會陷入工資與物價競逐的惡性循環;物價推升工資,工資上升又會回過頭來推升物價。有些企業沒有能力將成本增加反映到售價上,就會倒閉而衍生失業問題。另一方面,企業倒閉會衍生債務違約問題,影響「金融穩定」。
面對物價膨脹問題,歐美國家央行紛紛調高利率因應。利率上升,房地產業和房貸族首當其衝,銀行呆帳比率難免上升。結果,又衍生出另一種影響「金融穩定」的因素。
臺灣是海島型小型開放經濟體,原物料高度仰賴進口。面對輸入型物價膨脹問題,調高利率因應的效果有限。讓新臺幣匯率升值或許可以解決一些問題。只是匯率升值對出口可能產生的衝擊,又會是另一個隱憂。
當初決定參加歐元體系的歐盟會員國,所持的重要理由,就是小國的貨幣政策其實是缺乏自主權的。因此,願意將本來就很微弱的貨幣政策自主權力,交給歐洲中央銀行掌管,然後,追求集體的經濟金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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