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稅奴大作戰」,一直是立委羅淑蕾的問政重心,羅委員指出,國家對於卡奴都有「清償機制」,對於百萬欠稅大戶卻從來沒有救濟措施,任憑這些人沉淪於茫茫稅海之中,情何以堪!為此羅委員於5月13日立法院,第7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中,質詢財政部長,並指出若干租稅不公之情況如:國稅局實質課稅原則經常不依實際狀況,增加納稅人負擔;用銀行存款加總做為逃漏稅依據,極不合理;稅單爭訟遲無定論表示證據有問題,應比照「行事妥速審判法」,撤銷纏訟多年之稅單。羅委員義無反顧的問政精神,令百姓視她如「租稅人權包青天」,甚至有民眾曾於羅委員訪問行程中當場下跪,希望委員能救她被限制出境而滯留國外十數年的兒子。
羅淑蕾:本委員會的委員都對你非常肯定,那我知道我也很批評罵過很多的部長,你是被我罵的最少的一位部長,事實上我們也知道很多政策不是你所能控制的,也不是你所能決定的,所以政策的執行的不利,或是政策的不對,那是應該是上面決策的人的問題,就像蓋一間房子,蓋的很醜蓋的很爛不是那個工人,也不是罵那個蓋房子的人,而是要找設計師,所以坦白講我知道你很多冤屈啦,但你要堅強,你要抗的住啦,我想我們財委會全力支持你,部長今天關於稅務的稽徵,你也知道我是會計師工會理事長,會計師本身是稅務和企業間的一個橋樑,所以我們也知道很多關於稅務的案件,或是稅務的稽徵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那你講的一句話基本上是蠻感動我的心,政府課稅要扣的心安理得,那老百姓繳稅要繳的心甘情願,這講的很好,你有你這樣的理想,但你下面的執行單位沒有這樣的想法,大家都在提倡司法人權,我覺得租稅也要有人權
李部長:所以稽徵法就有納稅人權益之保障
羅淑蕾:納稅義務人權益之保障並沒有很完整,法律雖然是這樣訂,但執行上有很多不合理
李部長:所以有些個案我們就會來做檢討
羅淑蕾:比如說土地稅法罰鍰的修正,把他降低,這是一個趨勢,我們要通盤檢討將稅法的罰鍰調降
李部長:有我們最近修了很多關於這種罰鍰的
羅淑蕾:那應該是你們財政部提出來,把所有稅法的部份,像印花稅稅法的罰鍰也很重阿,例如銷發,銷的方式,只不過漏蓋一個章就要罰,而且罰的倍數都很高,我覺得這要做一個通盤的檢討,不是哪個委員收到哪個陳情,就修哪個法,這樣真的很不好。我在請教你,我們有很多的稅你也很清楚,我們在強調實質課稅原則,但我們很多稅都不是實質來的,我們的扣稅所得和實質所得有時候差距蠻大的,造成很多稅都莫名奇妙的產生,所以有很多人也繳不起,還有你們在查核,我是很反對你們用銀行存款作為逃漏稅的依據,這是有問題的,比如說,你查他五年前,我哪一筆錢存到我的戶頭去,你要人家舉證要人家說明,講不出來的話就是的當年的收入,當年的所得,銀行資金的流程的一個查帳方式,現在只要一個隨便的檢舉人,公司的會計如果不合,跟老闆敲詐我離職的時候,你要給我幾千萬,你不給我我就給你檢舉,那當然他要提供資料一定是假假真真,真真假假,全部都拿真的,就知道是檢舉的,你們都把檢舉人提供的資料當成聖經,當作寶典,用它的資料來核對納稅義務人的資料,不合的查核時你們也不管,?一?就說你們去打訴願,你去打行政救濟,你走這樣的路,那很多幾十年的老案,在訴願會來回許久,那我們現在在司法案件有通過一個速審法,幾年沒有處理就要一筆勾銷,那我們稅務案件是不是也可以用這樣的方式來處理呢?
李部長:基本上我們稅法的核課期間是五年
羅淑蕾:人家打訴願你就不算核課期間了嘛!
李部長:那個是要扣除啦,基本上我們是盡快來核定啦
羅淑蕾:打行政訴訟,打行政救濟的期間啦,在行政法院來來回回,像剛剛提到的太極門的案件,陳年的十年的老案很多啦,這樣無法解決,不僅造成納稅義務人的困擾,心靈上的創傷,每天事情放在一個地方,那你們基層的稅務員想說要讓你通過的話要冒著瀆職,大家都很怕調查局啦,所以我們就要想辦法透過法律來處理嘛,你贊不贊成修法,應該比造速審法,稅務案件只要幾年沒有解決,就要一筆勾銷
李部長:站在租稅公平的前提之下,制度面的簡化是需要的,剛剛有提到罰鍰倍數的合理化這個我們也同意,納事實的認定如果有很明確的標準,?準的規範很明確的話,我們的同仁就很好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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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夫部長,我還以為你是有GUTS的部長,沒想到還是官官相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