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違規執勤 民眾何以遵行
警察執勤時難免違規,遇到某些緊急或必須的勤務,暫時的違規是可以規避的。可是在非緊急情況下,警察仍以執勤為由漠視規定,是以如何教導民眾遵守規定?
台北市的青年公園規定車輛不得進入,且在非規定範圍內不得騎腳踏車、溜直排輪、高爾夫球等運動。可是青年公園內並沒有腳踏車的專門路線,然而民眾們也常常把自行車騎到公園,尤有甚者還騎機車在公園裡面趴趴走。管理處回應,這樣的情形,巡邏的員警會加以勸阻甚至取締,可是矛盾的地方就在於巡邏的員警也是騎機車巡邏,這樣的執勤方式根本已經違反公園的管理條例,試問民眾因為騎自行車而被規勸或取締的同時,看到警用機車大剌剌的立在眼前,心中作何感想?而與此同時,警察如何以身作則教育民眾遵守規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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