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欽榮:業者自律、公私協力、政府加強稽查 「高雄市政府加強建築工地公共安全實施方案」將上路 正本清源防範勞安問題(1部影片)
林欽榮:業者自律、公私協力、政府加強稽查 「高雄市政府加強建築工地公共安全實施方案」將上路 正本清源防範勞安問題(1部影片)
高市府為打造工安環境城市,再次邀集不動產業、營建業、室內裝修業及專業技師與建築師等從業人員代表,於今(29)日召開研商訂定「高雄市政府加強建築工地公共安全實施方案」並共同簽署「宣示工地安全」,由政府與民間一同宣誓對工地工安加強自律,從制度面和法規面全面提升,以示本市共同強化本市營建場所安全的決心。
林副市長欽榮表示,為期許營建業者落實自主安全檢查,結合民間專業公會技師能量,有必要邀集全市8大營建相關公會齊力降低營造業職災,由市府向各公會宣導工地勞工安全的重要性,並帶頭請公會一同合作辦理勞工安全訓練,落實技術證照制度,以全面提升營造環境安全及品質。
林欽榮說要打造一個讓市民安身立命的安全城市,「勞工安全」絕對是最為基本且重要的一環,陳其邁市長一再強調的,如何透過公部門力量,與業者同心協力,共同加強建築工地安全,盡最大努力避免建築工地意外發生,也是今天我代表陳其邁市長再次邀集高雄市8大建築相關公會(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高雄市辦事處一處、高雄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大高雄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建築師公會、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高雄市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高雄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新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及府內各機關,召開「加強工地公安自律與市府稽查機制」會議所欲展現的決心,共同簽署宣示工地安全連署書,落實「高雄市政府加強建築工地公共安全實施方案」,並以 #業者自律、#公私協力、#政府加強稽查 為三大執行目標。
工務局蘇志勳局長表示,針對建築與拆除工地近期發生職災事故,市府工務局持續推動「加強工地公安自律與市府稽查機制」,先針對15樓以上的建案,一周內完成280處建築工地巡查,並於一天內針對全市120處有拆除許可的工地進行安全巡查作業。進行「墜落防止、倒塌、施工架」等項目檢查,種種作為均為督促民間營建業者加強工程施工環境安全及自主管理,保障勞工職業安全。
工務局進一步指出,本次訂定「高雄市政府加強建築工地公共安全實施方案」包括:工程開工、勘驗申報需檢附「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員證」及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定、工地高空作業前酒精測試、市府每周2次聯合稽查、高風險營建場所則偕同專業技師公會稽查、安排相關公會定期舉辦勞工安全講習、工地經市府3次稽查不合規定者強制勒令停工、及勞工應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與在職教育訓練等9點重大內容,在會議中受到建築業界的肯定。林副市長也指示工務局要儘速將方案,循法制作業程序辦理,提市政會議通過後實施。
各單位依發言順序意見摘要如下(詳如影片陳述):
第一位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 林清南常務理事表示:營建業工作品質不佳,並帶有高風險疑慮,確實需要對從業人員宣導拒絕酒精性飲料進入工地政策,公會願意支持及配合協助市府政策。
第二位高雄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 黃頌舜常務監事表示:(1)為遏止工安事件發生,公會支持市府提出的公安方案,並贊成上工喝酒予以重罰。(2)建議相關罰則裁處別只針對營造廠開罰,因缺工問題,致使工人配合意願降低,唯有包商、行為人適當處分才能產生有效約束力。
第三位高雄市大高雄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 卓永富榮譽理事長表示:(1)公會支持市府做法及提出的公安方案,不希望再有工安事件造成人員傷亡,同時亦影響公安形象。(2)公會願意協助職安講習辦理,並協調鳳山婦幼館場地提供使用。(3)部分勞工個人習慣抗拒配合工地宣導,因此希望工地販賣飲品不再含有酒精性飲料。
第四位社團法人高雄市建築師公會 陳奎宏理事長表示:(1)公會願意支持及配合協助市府辦理公安方案相關稽查業務,將可使工地安全、品質有所提升。(2)公會內部將向會員宣導建築師監造簽證業務責任,及持續辦理教育訓練提升建築師工地安全相關規定。
第五位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 黃清和理事長表示:公會願意支持及配合協助市府政策,並且於四月起將配合市府協助辦理2場職安講習。
第六位高雄市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 侯政成監事表示:公會非常支持及願意配合協助市府政策,並將於城市金質獎獎項評選納入職安部分評分項目,特別增設「職業安全特別獎項」。
第七位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 林清南常務理事表示:營建業工作品質不佳,並帶有高風險疑慮,確實需要對從業人員宣導拒絕酒精性飲料進入工地政策,公會願意支持及配合協助市府政策。
第八位高雄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 韓雨生理事長表示:對於勞工安全及工地自律應納入規範管理,公會願意支持及配合協助,並可向有加入公會的廠商加強宣導。
第九位高雄市新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 鍾友待副理事長表示:缺工問題涉及全國性勞工政策開放及職工各項職業安全教育訓練,建議徵詢中央勞動部,以落實施工場所職安管理。
林欽榮會議結論表示,這項由工務局草擬的「高雄市政府加強建築工地公共安全實施方案」,會以最快速度完成法制作業程序,提送市政會議通過後實施,未來搭配公會定期舉辦的勞工安全講習,強化營建工作場所的安全維護,並貫徹建案工地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主要重點內容如下:
1.工程開工申報需檢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之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員證書。
2.施工時,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辦理,以確保工地施工人員安全。
3.申報勘驗時,應檢附經工地負責人、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員及監造人員簽章之高雄市建築工地工地勞工安全設施檢查表,確認符合規定。
4.工地作業前酒精測試,落實自主安全管理,以杜絕工安意外發生。事業單位未確實執行,本府勞工局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處分。
5.工務局擇定每周三天進行施工架、高處作業、吊料作業等高危險作業稽查,並追蹤列管。
6.勞工應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與在職教育訓練。
7.本府工務局、勞工局、營造公會、不動產建築公會、土木結構技師公會與建築師公會定期每季共同舉辦勞工安全講習會。
8.工地經市府3次稽查不合規定者強制勒令停工並處以罰鍰;承造人非經提改善計畫並經工務局核准,不得復工。
考量建案工地的高風險作業環境,市府呼籲勞工朋友勿攜帶酒精性飲料進入營建場所,同時營建業者也應全力落實建築工地自主實施酒測及門口管制檢查,溯及源頭加強管理,一旦事業單位未確實執行,勞工局將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處分,希望透過各項方案的實施,杜絕工安意外、防止職災憾事再次發生。
市府與營建業者決心共同強化營建工作場所的安全維護,落實建案工地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提升施工環境安全,共同為全市勞工打造安全的作業環境。另外,因營造業環境風險性較高,除不斷在營造作業安全衛生宣導會中一再宣導安全規定,酒測部分也採源頭管理,要求建築工地自主實施酒測及門口管制檢查,事業單位未確實執行,勞工局將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處分。同時也呼籲勞工朋友勿攜帶酒精性飲料、與營建業者落實管理禁止酒精性飲料進入營建場所,以杜絕工安意外、防止職災憾事再次發生。
林欽榮副市長主持「加強工地公安自律與市府稽查機制」第2次工作會議
附件:高雄市政府加強建築工地公共安全實施方案(草案)
一、為確保建築工地施工人員生命身體安全,特訂定本方案 。
二、建築工地依建築法申報開工時,應檢附領有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之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員證書。
三、建築工地於施工時,工地負責人及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員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辦理,以確保工地施工人員安全。
四、建築工地依建築法申報基礎、地坪、樓層及屋架等勘驗時,應檢附經工地負責人、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員及專任工程人員簽章之高雄市建築工地工地勞工安全設施檢查表 (如下附表一〉及檢查項目照片 。
五、建築工地應全面自主實施上工前酒精測試,有酒醉或酒醉之虞者,工地負責人不得讓工人進場施工,落實自主安全管理,以杜絕工安意外發生。
事業單位未確實執行,本府勞工局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處分。
六、勞工之僱主對所僱勞工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之規定,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與在職教育訓練及訓練課程與時數。建築工地負責人應備妥勞工已接受教育訓練之證明文件 。
雇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本府勞工局依同法規定進行處分。
七、本府工務局、勞工局及衛生局擇定每周二天進行建築工地聯合稽查,並做紀錄表(如下附表二〉追蹤列管。
八、營造工地風險分級監督檢查及宣導輔導原則所列之高風險建築工地,工務局擇定每周三天進行施工架、高處作業、吊料作業等高危險作業稽查,並做紀錄表 (如下附表二) 追蹤列管。
前項稽查作業,本府工務局得委託專業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協助辦理。
九、建築工地未做好安全防護設施造成意外事故或人員傷亡,或經依第七點及第八點規定稽查結果有缺失,次數合計達三次時,本府工務局依建築法第六十三條、第八十四條及第八十九條勒令停工並處以罰鍰,承造人非經提改善計晝並經工務局核准,不得復工;工地負責人並應參加第十點之勞工安全講習會取得講習證明後,始得再擔任工地負責人。
前項另涉及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由本府勞工局依法另行辦理。
十、本府工務局、勞工局、營造公會、不動產建築/公會、土木結構技師公會與建築師公會定期每季共同舉辦勞工安全講習會。參加講習之人員由本府發給勞工安全講習證明,講習證明有效期限為三年。
上圖:左為附表一、右為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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