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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錢嗎?抓貓抓狗來澎湖稱重換錢!

2010/04/03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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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oPo推 6
檢舉

 

...縣府訂有獎勵離島民眾捕捉流浪犬(貓)工資(5公斤以上大狗400元,5公斤以下小狗200元,貓每頭100元),希望民眾能主動配合捕捉...

 


被獸夾夾斷腳的、身上有傷的...是不是該先依違反動保法開罰?

若違法民眾還可以拿錢,這豈不是對法官最大的諷刺?!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於2010.03.12發佈了一條重要訊息


 「觀光季避免野狗攻擊事件發生,請養狗民眾正視問題 ,愛牠就不要遺棄牠」

http://www.penghu.gov.tw/08farm/05news/view.asp?bull_id=28611


    原文請見後圖,茲摘錄部份:「縣府訂有獎勵離島民眾捕捉流浪犬(貓)工資(5公斤以上大狗400元,5公斤以下小狗200元,貓每頭100元),希望民眾能主動配合捕捉。若民眾可配合養狗應以狗鏈繫綁,不放縱遊蕩在外,不餵養流浪犬,並適時捕捉流浪犬,應可讓流浪犬危害問題減到最低。」


看到這個「重大訊息」,我的腦海裡出現了面目猙獰的人類,拿著各式武器在街上

在市區、在海灘,狩獵著所有...

所有被看到的狗狗跟貓貓,任意而為

耳中盡是貓貓狗狗的哀鳴纏繞

家中有寵物的人們請千萬很小心很小心地看顧好自己的愛犬、愛貓

關好家院大門

動保法在澎湖已蕩然無存


這個畫面,就像當年納粹滿街搜捕猶太人一樣...

澎湖何來天堂?根本是人間悲慘地獄!



 

這真是個讓人震驚和詫異的「重要訊息」!

澎湖已經變成動物保護法的治外之地,縣政府居然主動開放民眾「狩獵」街貓街狗

還可憑活體「稱重」換取工資?!

狗肉貓肉都不能賣了,這樣的政策居然可以由「政府」機關公開執行?

請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相關單位正視這件事

這對於一個號稱文明進步的現代國家根本是恥辱

相對於法官對台大博士生虐貓的重判,

澎湖縣縣長王乾發先生與農漁局局長鄭明源先生是否不覺得

不認為愛護動物是一個進步社會該有的基本道德氛圍?


而且從澎湖縣政府在該重要訊息中也可以得知

近來委外公司捕獲之犬隻,均以家犬為多,約有60%的民眾仍習慣放任家犬自由活動,造成家犬與真正的流浪犬區別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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