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輩子洗不去的陰影-性侵
▲王姓男子於案發後被逮捕(圖/CTWANT 報系資料照)
2020 年 4 月 23 日,桃園市大園區一名 54 歲王姓男子,在路上遇見一名 落單女學生,將對方強押上車後,載往偏僻公園意圖性侵,最後無法得 逞,遭逮捕歸案。
關於性侵害
依性侵害防治法規定,『性侵害』定義為,對於男女以強迫、恐嚇、
催眠術等違反其意願等方式,從事性行為,即為性侵。性侵害的受
害者通常為女性,但不代表沒有男性受害者,就算是兩情相悅的情
況下,如有一方未滿 16 歲,也是構成性侵害的條件。
加害者的心理
一份性罪犯心理特質季刊指出,性犯罪是一種心理的病狀,性
侵犯分成三型,權力滿足型的罪犯,通常是為了滿足自信心及
滿意度,是最不具暴力及攻擊性的犯人。權力肯定型,以性
運資傳 1B 周育慶 AR082190 指導老師:謝宗霖 侵、強姦行為來減輕內在的性不夠格感,藉此從被害人身上,
找尋自己的男子氣概。權力斷言型,以性侵、強姦行為表現其
力量、控制與支配,且認為擁有被害人性方面的操控權,要求
被害人「乖乖聽話」。
對受害者造成的影響
性侵害對被害人除生理上的創傷外,精神層面的傷害也是不容
小覷,這種傷害並不是短時間的,而是一輩子跟隨著被害人,
在性事上擁有陰影,容易變得自卑及焦慮,進而演變為,不敢
發生性行為、自尊心受創、擁有罪惡感、持續擔心及害怕旁人
眼光,這種狀況久而久之容易形成憂鬱症,也許是輕微的性騷
擾或猥褻事件,卻會產生非常強烈的反應,在受性侵一段時間
後,容易不被周遭認同,對周遭的人降低信心,產生自我保護
意識。
如何幫助受害者及防治性侵害
性侵害容易造成被害人行為、情緒兩極化,且不信任他人,害
怕與同儕在一起,容易有莫名的恐懼感,可以透過傾聽與瞭解
幫助被害人,給予其信任感,使其有安全感知與被接受,建立
一個支持性的關係,性侵害也是能夠防範的,在日常生活中,
小心他人別有用心、不要單獨約會,離開視線外的食物、飲料
不要食用,隨時警惕周遭避免遭跟蹤,更重要的是「大聲說
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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