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減刑 要做好相關配套措施
96年罪犯減刑條例7月16日正式施行,律師王永森說,這次減刑的目的是要讓犯罪比較輕的刑犯有重新改過自新的機會;另依方面,對疏減監所人滿為患的現象,大有助益。目前減刑的條例已由一年提高為一年六個月,他認為出獄的煙毒犯再犯機率非常高,所以要加強心理輔導,對於這類高再犯率的人犯,法務部應要做好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追蹤,同時將名單提供警政署作為預防再犯之用。
根據法務部最新預估,7月16日首日即有1萬523人出獄,後續還有1萬2147人出獄,共計2萬5670人受惠重獲自由,對疏減監所人滿為患的現象,大有助益,不過出監的受刑人煙毒犯即有四千八百七十八人、竊盜犯共一千九百三十七人,愛滋病犯計六百四十三人。
民國七十七年蔣經國總統也曾經實施過減刑,王永森指出不管蔣家時代還是陳水扁任職時期的大減刑,但唯一的主要目的都是要給更生人重新踏入社會、過新生活的機會。
對於剛出獄的煙毒犯兩天就有九人死亡、4人昏迷傳出,顯示煙毒犯再犯機率高,但有多高,他表示目前還不能用來預測再犯率指數,一定要再觀察幾個月後才會有清楚的資料顯示。
他也呼籲,民進黨在推動減刑政策時應該要有完善的規劃;另外,對於將近兩萬五千多名的人出獄,還要面臨如何融入社會、老百姓怎麼看待他們等相關問題,政府應該要做好就業輔導、治安、衛生等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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