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心臺灣稅制,法稅真改革,良心救臺灣,稅制環境不佳,經濟一定不好(企業、人才、資金外移)
關心臺灣稅制,法稅真改革,良心救臺灣,稅制環境不佳,經濟一定不好(企業、人才、資金外移)
昨天(6月1日)大家都剛繳完綜所稅、房屋稅,每年市民們都要向政府財政機關繳各種稅額。大多數人收到徵收的稅單,很少會仔細去了解稅單上的內容,都是繳錢了事,是對是錯誰知道?
但是有一群法稅改革聯盟志工,為了大家出現在高雄市苓雅區國民市場北高二位候選人聯手造勢的場面,舉牌「超徵的5千多億 錢哪去了?」、「香港、新加坡等國 超徵都還民」、「稅不好 外資不來 企業出走」,希望表達超徵還民、財政部稅制要透明的訴求,除國民黨高雄市長參選人(中國國民黨高雄市主委)韓國瑜已連署稅改宣言,現場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曾麗燕,市議員候選人蔡武宏、陳若翠,以及里長參選人安可宏等也連署參與推動稅制改革。
從法稅改革聯盟根據財政部統計處資料整理,民國103年超徵稅收1,088億元,民國104年超徵稅收1,878億元,民國105年超徵稅收1,274億元,民國106年超徵稅收預估1,000億元左右,單單合計這四年超收總和超過5,000億元,這些超徵款本來就應該退還人民每人約2萬2千元,天經地義,對市民家庭支出補助不無小補,不分你我黨派皆應共同呼籲與推動。鄰近香港、新加坡都能將超徵退還人民,臺灣政府在想甚麼?造福臺灣人民、造福後代子孫,不就是政府理所當然之責。
2008年當時民進黨主席 蔡英文帶動黨團推動「全民退稅、弱勢補助」方案,主張近兩年稅收超徵,退還人民。立法院黨團幹事長 賴清德表示「財政赤字不能當作反對退稅藉口」。截至目前,全國22縣市共7,860位村里長,已有超過7,300位村里長完成稅改宣言連署,超過九成二以上的基層民意,以及超過1,200位各級民意代表希望法稅真改革。法稅改革聯盟歡迎民眾至FB 與 IG 瀏覽相關訊息的最新動態,並上網連署「賦稅人權宣言」、「稅改五大訴求」暨「稅改十大建言」(如下補充)(連署網址 https://goo.gl/ftkUMi)共同推動,齊心協力拯救自己和後代子孫,為人民、為國家寫下歷史上最珍貴的一頁。
法稅改革聯盟志工 吳媽媽表示,財政部解釋函令不公開透明、稅務獎勵金無法源依據,引發不肖稅務員為了獎金濫開稅單拼業績,104年度至107年度每年都超過金額1.3億元,也造成錯誤稅單滿天飛,引發企業不滿出走、外資害怕不來、經濟不振百業蕭條,法稅一定要公平公正且完善,國家整體經濟才會好!
人人都想擁有健康平安好生活,只有健全良善的賦稅人權,才能家家幸福安居樂業!
註解一:「賦稅人權宣言」
全球很多把普世人權價值視為其社會核心價值的國家,正面臨著真正的挑戰。賦稅是國家建設發展的基石,不合理的賦稅徵收直接影響人民的財產權及生存權等基本人權,更影響到家庭的存續、兒童的成長生存及社會的穩定、發展,賦稅人權已成為國際人權潮流之普世價值。因此,建立賦稅人權的機制,是國家保障人民基本權的重要一環。我們呼籲各國政府建立起下列制度:
有鑒於賦稅的合理對人民生存權影響至大,因此,國家賦稅徵收應維護人民基本生存權。
有鑒於賦稅是對人民財產權之剝奪,因此,賦稅徵收應有法律明確範圍,及明確的稅務名目,政府部門不得恣意擴張。
有鑒於賦稅徵收及處罰應遵守正當法律程序,並符合比例原則,因此,政府應確保人民的賦稅防禦權、隱私權及知的權利。
有鑒於社會經濟秩序之維持及保障,因此,賦稅徵收應遵守一般法律原則,不得過度侵犯人民契約自由,以維護私法自治原則。
有鑒於維護社會經濟及人民法律關係之安定,因此,賦稅爭議之解決應符合一般法律規定之時效限制,不得無限期延長。
有鑒於人民與政府間賦稅紛爭之消彌,因此,賦稅課徵事實之判斷,應依證據並遵守論理及經驗法則,以求合理客觀。
有鑒於人民遷徙自由及生存權、工作權應受保障,因此,政府以賦稅徵收為由限制人民入出國自由時,必須兼顧國家公益及人民基本權之平衡,並遵守法官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
有鑒於救濟權是保障人民基本權之最後一道防線,因此,政府應建立符合正當程序且有效率之救濟體制,並確保裁決人員皆具國際人權觀念、賦稅專業及法律知識。
人性尊嚴之尊重為保障人權最基本的要求。憲法與法律制定及國際人權公約等的原則與精神,主要在保障人的基本權利不受非法侵害,使人人生而平等,並彰顯人性應有的尊嚴。賦稅與尊重人權的關連性必須被正視,呼籲各國政府應推動賦稅公平與合理性之建制,以人民權益為依歸,實踐賦稅正義。
註解二:【反財稅黑手運動 稅改五大訴求】
1.賦稅人權入憲,廢除違法函釋
賦稅是國家建設發展的基石,不合理的賦稅徵收直接影響人民的財產權及生存權等基本人權,更影響到家庭的存續、兒童的成長生存及社會的穩定、發展,「賦稅人權」已成為國際人權潮流之普世價值。
「賦稅人權」的核心價值是維護人性尊嚴與尊重人格自由發展,應立法入憲以符合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人性尊嚴與人格發展為賦稅人權底線,要深入稽徵人員心靈,成為行政準則。現代憲政國家,財稅機關最重要任務即以憲法基本權保障納稅人免受公權力侵害。財稅函釋違反憲法、逾越母法、違背租稅法定者,應即刻廢除。
2.平反稅務冤案,終結萬年稅單
行政救濟形同虛設,行政法院等同敗訴法院,成為「萬年稅單」的製造機。「萬年稅單」如希臘神話故事,推著大石頭好不容易把它推到頂了,掉下去,重新再來,反復循環,永無寧日,簡直像千年藤蔓一樣,非要把人纏到死。全民反對稅暴力,呼籲終結萬年稅單。
3.廢除稅務獎金,杜絕違法徵稅
陳瑩立委踢爆國稅局巧立名目濫發上億元,沒有法源依據的稅務獎金,職等越高、領的越多。前立法委員黃文玲認為國稅局無法源的查稅獎金是烏龍稅單的元兇,應該儘速廢除。我們繳稅,拒絕繳違法的稅。
4.歸還超徵稅收,嚴懲濫稅官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全台高達34%,大約三分之一比例的勞工月領不到3萬元,低薪就業者多達305萬人,在薪資倒退17年、近三年來GDP成長都小於3%之下,稅收竟連連超徵?財政部統計近三年與今年前三季超收近5500億,超收應學習新加坡、香港退稅還給人民,若以105年人口總戶數856萬戶來算,每戶可退64,977元。收到錯誤稅單申請救濟,在稅務訴訟上,行政法官沒有獨立的見解,判決抄襲行政機關的答辯,相似度高達99%或100%,人民敗訴率高達94%。違法濫開稅單的稅務員,都沒有任何懲處退場機制,應落實刑法129條濫權徵收罪,嚴懲濫稅官員。
5.公開公正遴選納保官和稅務法官
人民期待十年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12月28日開始施行,原本立意良善的「納保法」經過司法院、財政部的「執行」後,完全的「走鐘」。司法院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不顧專業、不論良莠,讓號稱敗訴法院的現任62位行政法院法官,100%就地合法。前大法官許玉秀直指,受肯定的法官因此受到牽累,而那些原本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想淘汰的稅務法官,卻反而形同獲得晉身機會,可以永遠躲在稅務專業法庭;張靜律師指出司法院的作法擺明了就是不設任何門檻,「就地合法」,此種新瓶裝舊酒,換湯不換藥的作法,不僅破壞了專業法官的「專業」名號,也辜負了立法者設置稅務專業法庭的良法美意。而財政部讓全台近百名納保官,由各區國稅局內的人員中挑選有工作經驗、考績良好者擔任,根本是球員兼裁判,請狼來保護羊,打假球?納保官和稅務法官,應重新公開公正遴選。
註解三:「稅改十大建言」
1. 課稅必須嚴格遵守正當法律程序,開出稅單前應依職責調查,並讓人民有陳述意見和知的權利。
2. 課稅必須有憑有據,由稅捐機關負責舉證,不可以要求人民自證無稅。
3. 任何課稅都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不得濫用實質課稅原則,不能稅捐機關說了算!
4. 稅捐機關無法證明納稅人蓄意逃漏稅,就不能課處罰鍰。
5. 財政部訴願委員會應全部由具獨立性之專家學者擔任,以求公開、公平、公正。
6. 廢除「訴願前必須先繳納半數稅款或提供擔保,否則移送強制執行」的規定,保障人民訴願救濟的權利。
7. 全面檢討財政部解釋函令,牴觸憲法、兩公約和法律規定者,全部廢除。
8. 從發出原始稅單起算,若在五年內無法確定稅額,就不能再行核課。
9. 納保法漏洞百出(如納保官、稅務法官遴選欠缺獨立公正及不合理的課稅期限等)應由專家學者進行全盤檢討進行修法。
10. 立即廢除檢舉獎金及稅務獎勵金制度。
法稅改革聯盟歡迎民眾至FB 與 IG 瀏覽相關訊息的最新動態,並上網連署「賦稅人權宣言」、「稅改五大訴求」暨「稅改十大建言」(如上補充)(連署網址 https://goo.gl/ftkUMi)共同推動,齊心協力拯救自己和後代子孫,為人民、為國家寫下歷史上最珍貴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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