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掠奪型社會"嗎?
台灣是"掠奪型社會"嗎?
為什麼近年來許多第三波新興民主國家都陷入了治理不佳、腐化、內爆、倒退的危機中?為什麼對於這些國家中的大多數人民來說,民主只剩下表面形式,政府依舊無法回應人民需求,保護人民的自由?
在【改變人心的民主精神】一書中,學者Larry Diamond從世界各國民主倒退的經驗中,歸整出了「掠奪型社會」(Predatory Societies)的概念。「掠奪型社會」是一種權力封閉化、獨佔化、社會網絡垂直化、人際間缺乏信任的狀態,「掠奪型社會」無法形成一個穩固的道德共同體,也不利於民主政治與商業活動的進行。
以下是Larry Diamond所描繪的「掠奪型社會」,對憂心台灣民主發展前景的夥伴們來說,這或許提供了一個反思台灣民主品質的起點:台灣社會是不是正逐漸在各個層面演變成「掠奪型社會」?原因為何? 我們可以如何反轉這股腐化的逆流,鞏固前人拼死打下的民主陣地?
掠奪型社會完全與公民社會相反。第一,掠奪型社會沒有真正的社群,沒有共同的承諾以實現對眾人有利的共同願景,也欠缺對法律的尊重。所有行為都相當憤世嫉俗、投機取巧。那些搶到政治權力的人,滿腦子只想獨佔權力、從中獲利。因此,如果有選舉競爭,這些就會成為血腥的零合廝殺,在這樣的廝殺中,每一件事都是危機,每一個人都輸不起。人們彼此結盟,是為了追求權力與特權,而不是追求平等。相反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永遠跟著階級高低起伏。平民百姓並非真正的公民,而是侍從者(clients),屈居於有權有勢的恩庇者(patrons)之下--- 恩庇者本身也以侍從者身分,屈居於更有權力的恩庇者之下。長期不平等的權力與地位,慢慢累積成垂直的依存與剝削關係,而透過恩庇與脅迫,便可穩固這種關係。
在掠奪型社會中,官員蠶食國家,強者鯨吞弱者。富人從窮人手中掠奪財富,剝奪他們享有公共財的權利。「貪腐已經公認為一種準則」,政治參與由上動員,公民參與相當不足,鮮少見到妥協,「幾乎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沒有權力、遭到剝削、不快樂」
在掠奪型社會底層的廣大平民無法互相合作,因為他們深陷支離破碎、階級分明的網絡中,導致彼此不信任。經常發生的是,因為種族、語言與其他身分的差異,而使社會分裂更嚴重---由於這些差異,使備受打壓的階層對合作避之唯恐不及,也使特權階層得以迅速地匯聚政治支持。更常發生的是,掠奪成性的菁英激起種族緊張或民族主義情緒,來轉移民眾對他們剝削行為的挫折與憤怒。不過,種族關係緊張與民族主義的憤慨,都有一個獨立的源頭,這也是為什麼菁英份子經常能夠成功煽動群情激憤。從奈及利亞到剛果,從哥倫比亞到科索沃,從塞爾維亞到蘇丹,不論是種族暴力、民族主義的放血儀式,還是內戰,經常參雜了自私的菁英貪腐。
掠奪型社會無法維持民主,因為民主要持續下去,就需要立憲主義、妥協與對法律的尊重。掠奪型社會也無法促進永續的經濟成長,因為那需要金融資本,好投資具有生產效益的經濟活動。在掠奪型社會中,人們不會因為參與有生產效益的經濟活動與冒正派經營的風險而致富:他們之所以致富,是透過操作權力與特權、從國家竊取資源、剝削弱勢、規避法律。難怪掠奪型社會總會成就積弱不振、易於滲透而完全瓦解的國家,奈及利亞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掠奪型社會的政治人物,為了追求權力與財富,將會不擇手段,無視任何法規。政客賄賂選舉官員,痛毆反對運動人士,暗殺反對黨候選人。總統禁止任何批評聲浪,以法律操作、逮捕及謀殺等方式消滅對手。各部會首長的首要之務,是為募集資金發愁,第二件事才是煩惱他們簽署的契約對大眾是否有價值。立法委員貪取不義之財,來通過法案、成立或推翻執政聯盟。軍官依據回扣多寡來決定購買多少武器。軍人與警察勒索而非捍衛民眾,警察與罪犯之間僅有一線之隔。警察不執法。法官不裁決法律。海關官員不檢查貨物。製造業者不事生產,金融家不願投資,借貸者不償還,而且契約無法執行。每項交易都被扭曲成立即的好處。時間軸突然急遽縮短,因為沒有人對國家與未來有信心。政府走偏了路,成了犯罪共犯,犯罪集團也滲透到政界與政府。
我已經描繪出掠奪型社會的極端現象:世上處於困境的國家,在許多層面符合上述描繪。但是,那些治安惡化、經濟停滯的國家,必然會是掠奪型社會,而非公民社會。而他們愈是掠奪成性---就會有愈多規則依人而定,而無法律與機制的根據---民主也就愈無力抵檔腐蝕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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