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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大學校長遴選爭議

2018/02/22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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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近來,大學校長的遴選已經發生多次爭議,連一流的學府臺大也被捲入。事實證明,遴選制度確實有它的盲點存在。

就我所知,1980年代曾經有一位中央機關的處長,也試行過遴選制度。他那個單位,每年底開人評會,一次辦理職員的考績升遷。人評委員除了處長、副處長外,就是專門委員級人員和各科科長。第一年大家措手不及,投票順利進行。而且會中即時開票,宣佈結果。第二年開始出現「黨派」。各科科長為了確保所推薦的人選可以過關,開始與其他科長結盟,互相交換選票。候選人也四處活動,邀約長官「拱豬」、打麻將。處長逼不得已,那一年只好不當場開票,把選票抱回處長室作為參考。

臺大既然是教育部轄下的國立大學,完全憑遴選結果決定校長人選,真的妥當嗎?也許應該考慮把「遴選委員會」改為「提名委員會」,至少提名3個人選,由教育部長圈選。

其次,我覺得我們應該思考,為什麼要推動「大學自主」?我們要捍衛什麼價值?不就是為了確保學術自由嗎?在17世紀時,天主教會曾經將哥白尼的「天體運行論」列為禁書。連附和的布魯諾和伽利略也遭到處罰。但事實證明,地球的確不是宇宙的中心。美國也曾經在1925年時,把在課堂教導學生「進化論」的老師送上法庭,認為這樣違反了聖經的教義。

從學術自由的角度來看,大學校長應該要有一些資格條件的限制,以排除可能妨礙學術自由的因素。我覺得政治人物原則上有自己信仰的主義、宗教人士有自己信仰的教義,應該是不適合擔任國立大學校長的。財團人士牽涉個人經濟利益,可能妨礙公共政策研究的客觀性,似乎也不適當。這些資格條件的限制,最好透過立法決定,以避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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