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記者:朱水文
這不是垃圾甚麼是垃圾?本營運處已清理完竣?行政管理處處長蔡惠芬的管理監督做甚麼?不知在何處發生?心如枯木?
繼續作假文化?樹倒猢猻散!上位者甚麼心態?繼續初一領薪水,也該做些事!要求反映民眾會勘?也該付費用?!
裝睡永遠叫不醒?中華電信董事長鄭優曾對採訪媒體說[去媒體界探聽他的為人]?閉者眼睛的總經理謝繼茂?
看中華電信旗山大樓的現況,垃圾,枯木,牆裂,已出租實踐大學?一年多的殘破現象依舊?身為房東的中華電信該有的責任是甚麼?企業的社會責任,以及中華電信的形象?總經理謝繼茂以及各分公司總經理所簽署的安全衛生政策高掛在牆上!
!
人民也是中華電信的隱形股東,交通部佔有中華電信三成股票!而交通部所派任的董事及董事長卻未善盡善良管理人責任!任憑公司的資產如此的敗壞?向交通部反映的結果,公司治理!?
繼續裝睡的中華電信員工[六龜機房門口電箱門掉在地上,經向該處責任區主管查並無此現象;南橫公路往梅山的機房鐵門公司標誌不清楚]?
中華電信高雄營運處2018年1月31曰高管字第1070000016號函
主旨:有關台端向交通部為民服務中心陳情乙案,復如說明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月10日信管建字第1070000025號函轉交通部2017年12月27日交郵字第
1060503456號函及2018年1月16日信管建字第107Q000032號函轉交通部2018年1月12日交郵字第1070500137號函辦理。
二、前揭函附台端2017年12月26日陳情内容第6、8、12、13項及2018年1月11曰陳情内容第3、4、5項,有關本營運處處
理結果,復如以下說明。
三、有關旗山大樓垃圾,該項台端同時於2018年1月8日向高雄市政府陳情(案號B-486866號),本營運處已清理完竣,並
已回復高雄市政府結案;另旗山大樓本營運處已全棟(含相關附屬設施)出租予實踐大學,並未另行辦理停車場出租。
四、阿蓮服務中心廣告布條重疊問題已改善。
五、六龜機房門口電箱門掉在地上,經向該處責任區主管查並無此現象;南橫公路往梅山的機房鐵門公司標誌不清楚,因所指之標的物不確定,為使台端建言能得到最佳處置,建請台端提前通知本營運處派員配合會勘以確認相關須改善事項。
六、台端基於公益對本營運處相關設施提出建言,本營運處同意配合辦理改善,惟因改善標的或方法有可能與台端原意不符,甚至造成誤解,因此本營運處前以107年1月11曰高管字第1070000004號函,邀請台端參加2018年1月18日旗山大樓會勘,惟台端並未出席。
正本:
副本:交通部、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電信南區分公司
總經理 江福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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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照領薪水?這不是垃圾甚麼是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