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華電信董事長鄭優以不實回復交通部及中華電信股東,放任旗山大樓等繼續髒亂!
公民記者:朱水文
鄭優於2016年12月15日接任中華電信董事長,中華電信各處環境改善多少?看各地建築物及環境的現貌?牆壁磁磚脫落影響公共安全人命,中華電信的標誌模糊或脫落,電線幹倒地!花叢的垃圾?電箱門板脫落?
中華電信針對旗山大樓回函依舊是【已當責處理完竣】【已通知該單位改善】。交通部為中華電信的最大股東,曾為中華電信董事長的交通部長賀陳旦也接受這樣的答覆,所派任鄭優等董事後就不再受監督?而是說歸中華電信公司治理?看鄭優團隊治理的現貌?獨立董事等有發揮其獨立的功能?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3月10日信公三字第1060000136號函
主旨:有關台端向交通部為民服務中心陳情乙案,本公司復如說明,請諒察。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2017年2月20日交郵字第1060500470號書函辦理及兼復2017年2月14日中華電信公司台北營運處第二服務中心客戶意見記錄單中申訴內容(三)。
二、旨揭台端陳情事項,本公司皆已交相關部門檢視處理並函復。
三、台端2017年2月18日於交通部為民服務中心陳情內容之第3點,稱本公司已出租之旗山電信大樓帆布隨意飄曳且信箱破爛乙項,本公司高雄營運處已當責處理完竣。
四、綜上函復,祈請諒察。
正本: 君
副本:交通部、北分臺北營運處、南分高雄營運處
董事長 鄭優
交通部長賀陳旦派任的董事長有依誠信治理公司,還是依舊蔡規鄭隨,讓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坐領高領,行政管理處長暨各分公司、各營運處總經理依舊初一照領薪水,放任基本中華電信的外觀形象不顧?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7月31日信人四字第1060000949號
主旨:有關台端向交通部為民服務中心陳情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2017年6月28日交郵字第1060501758號函辦理。
二、旨揭陳情案,謹分別說明如下:
(一)有關陳情內容的旗山大樓破敗乙節,經查訪大樓已出租給***大學,現由該校管理該棟建築物,並已委託建築師規劃進行整修,未來整棟大樓連同相關環境配置重新整理,以改善整體環境。
(二)有關陳情內容(3)贊助股東拍攝中華電信乙節,已轉請本公司相關單位研議。
三、承蒙台端熱心公益,對本公司形象維護及環境安全之用心,謹致謝忱。
正本: 君
副本:交通部
總經理謝繼茂
依權責劃分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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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11日信公一字第1060000318號
主旨:有關台端向交通部為民服務中心陳情乙案,本公司覆如說明,請諒察o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2017年3月14日交郵字第1060500687號書函辨理。
二、旨揭台端陳情事頃,本公司董事長及相關部門甚為關切爰台端所陳之事,皆已由相關部門積極辦理並處理完竣。
三、台端前所反映之旗山電信大樓環境與設施應改善事項,本公司高雄營運處已當責處理完竣。另台端所述房屋承租方相關資訊乙節,因涉及民事契約簽定雙方之權利義務關係,依相關法令規範與契約約定,本公司恕無法提供特定對象相關資訊,敬祈見諒。
四、有關台端建議公共關係處郭員獎勵乙事,本公司已知會該單位主管參的辦理。
五、另有關台端所指「仁愛路服務中心張貼廣告致器具設備置於人行道影響公共安全」乙節,經本公司實地勘查並未發現台端指稱情事,惟台端所關心事項確為本公司營運作所應重視落實,本公司將持續宣導所屬各機構落實公共安全維護。
六、荷承台端關注本公司相關業務,謹致謝忱。上述函覆,祈請諒察。
正本:
副本:交通部
總經理謝繼茂
依權責劃分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中華電信高雄營運處2016年12月1日高管字第1050000234號
主旨:有關台端反映本營運處旗山服務中心前廣場地坪改善及旗山火車站旁之建築物缺失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以上照片係2017年12月13日拍攝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2016年11月14日交郵字第1050502943號函轉台端「為民服務中心受理人民陳情案件紀錄表」暨分公司
2016年11月29日南管建字第1050000335號函辦理。
二、經查該服務中心騎樓退縮地坪施作,係遵照其整建工程契約書內附本公司「建築工程施工說明書」(含工程規範及材料規範)規定辦理,洗石子地坪破損應為不耐車輛輾壓造成,而非關施作厚度。
三、旗山火車站旁之建築物經查為本營運處原旗山服務大樓,為資產活化已租予00單位,並由其委託建築師辦理室內裝修規劃設計、變更用途執照等;台端提供寶貴意見,已通知該單位改善,謹致謝忱。
正本:
副本:交通部、中華電信公司、南區電信分公司
總經理江福財
中華電信花蓮營運處2017年9月11日花管字第1060000169號函主旨:有關交通部2017年08月25日受理台端「為民服務中心受理人民陳情案件紀錄表」陳情內容,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公司106.08.30信管建字第1060000517號函承轉交通部106.08. 30.交郵字第1060502371函的106. 08. 25.交通部為民服務中心受理台端案件紀錄表〈秘股字繁106013061號)辦理。
二、陳情內容「中華電信花蓮富里服務中心外面一堆垃圾」案,已清理改善完妥(如附件改善表)。
正本:
副本:中華電信公司、交通部
總經理謝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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