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的考績制度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又到了每年一度的公務人員打考績時節。每次發表考績結果,辦公室的氣氛就會變得怪異。有些人竊竊私語。有些人會開始怠工幾天。比較激烈的,聽說還會去拍主管的桌子。當主管的也很苦惱,上級規定要抓一定比例的乙等。常常都是先抓新進的人,其次是請假比較多的。剩下的人輪流拿乙等。有的人輪到拿甲等那一年剛好被調去別的部門,又要再拿一次乙等。這樣真的有達到獎優汰劣,鼓舞士氣的目的嗎?
其實,對於不適任的人,本來就應該立即調整工作,甚至資遣,何須等到年底再去算總帳。我就聽說有得躁鬱症,會在樓梯間攻擊女生的公務人員,主管不敢派工作給他做。想要把他調走,別的部門都拒收。另一方面,也沒有主管願意當壞人,把他資遣。
當然,主管考評還是必要的。但主要目的應該是要達到適才適所。不適任的人,主管可以建議,把他調去其他比較適合他的專長的單位。優秀的人,主管可以推薦他去進修,或暫調到其他部門歷練,作更上一層樓的培訓。考績獎金的發放,也許可以改為一半在年底發給,通通有獎。另一半改為特殊績效獎金,每個月初,由主管發給在前一個月有特別貢獻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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