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教文言文,不如教唐詩和論說文寫作規則
最近為了修改高中國文課綱,擬將文言文由30篇調減為10篇,引起一些討論。說實在的,現在很多人連祭文都已經改用白話文寫了,文言文在日常生活上幾乎毫無用途。唐詩則不一樣。它把漢字這種方塊字和漢語聲韻的特點,發揮到淋漓盡致。簡短的文字,可以創造深遠的意境。也可以搭配畫作,達到「詩中有畫,畫中有詩」的優美藝術境界。而且易讀易記,連幼童都可以琅琅上口,值得推廣。
當然,唐詩寫作是有規則的,必須用臺語或客語吟詠,才能顯現出平仄押韻的優美。
其次,考過托福的人都知道,英文論說文是有一套寫作規則的。一篇文章要有前言、主體、和結語。每一個段落只表達一個論點,而且這個論點要在每個段落的第一個句子或第二個句子表達清楚。讓看文章的人很容易抓到重點。我們是不是也應該發展出一套論說文寫作規則,以增進國民的讀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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