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穿越三百年的尋找 黃氏族人台灣枋寮尋根之旅

2017/03/23 22:46
15,721次瀏覽 ・ 605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5
檢舉

記者 張仁吉屏東枋寮 感動報導

照片

『黃斌說著為什麼要來台灣』

 

  經歷三百年的等待終於來到了台灣看到了以前祖先生活的的土地,以及看到了祖先的後代在這片土地上延續家族,這讓來自黑龍江省甯安市的黃斌相當的激動,而來自黑龍江省甯安市的黃斌祖先跟屏東有什麼關係呢?為什麼他會說他的祖先是來自台灣枋寮呢?

這跟台灣著名歷史事件『朱一貴事件』有很大的關係。

 

    朱一貴生於康熙二十八年(1690年)福建省漳州府長泰縣,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隨移民潮移民臺灣,在陳璸下擔任臺廈兵備道轅門差役一職。曾以傭工、種田為生,後在鴨母寮(今高雄市內門區光興里)以養鴨為業,為人豪爽好客,有「小孟嘗」、「鴨母王」之稱(傳說他養的鴨產下的鴨蛋有2個蛋黃。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臺灣鳯山縣縣令出缺未補,由臺灣知府王珍自攝縣政。不料王珍並未親自處理鳯山縣政事,而是令其次子處理。王珍次子巧立名目,橫徵暴歛,農民不從便加以拘捕囚禁,造成鳯山縣農民普遍的痛苦。

朱一貴即控王珍之子5項惡政:

1.地震引發海水漲潮,民眾為了謝神而合請戲班唱酬神戲,衙門以「無故結拜」為罪名逮捕40多人。(1721年台南地區有疑似海嘯之紀錄,然有些人認為是暴風雨所致)

2.以違反禁令為由逮捕200多名入山砍竹子的鄉民,並要求這些民眾繳錢了事,否則要被打40大板並驅回原籍。
3.向農民要求每條耕牛均需繳納銀錢,否則以私牛視之。
4.向店家和砍藤為業的民人勒索金錢。

5.藉徵糧為名斂財。

  1721年 (康熙六十年) 三月,閩人柯妹因不滿官府向民間折現徵糧一事,以杜君英(廣東省潮州府海陽縣人)既然已遭官府通緝,勸說杜君英何不豎旗起事,並承諾替杜君英聚眾招攬。杜君英遂邀集陳伯等粵籍四名、閩籍三名、臺灣府籍人士約五十餘人於3月10日舉「清天奪國」旗號起事於山內。

  其後,楊來、顏子京、戴穆、劉國基、陳福壽、洪正、王義生、郭國正等共邀集1,000餘人,俱往附杜君英。四月,杜君英聞朱一貴起事於岡山後,乃派楊來、顏子京於4月21日前往朱一貴處,洽談合作事宜。彼此商議後,杜君英於4月24日出兵攻下淡水汛。這是台灣歷史上人民第一次起義(朱一貴事件正式展開)

  而在這一次起義事件中黃斌的祖先『黃阿五』『黃阿赤』就參與其中,  在『朱一貴事件』落幕後清朝廷就『朱貴一事件』對處以死刑的父母祖孫兄弟不管戶籍是否相同接處以“流放兩千里安置”也因為這樣黃斌的祖先被處以連坐處份流放到“寧古塔”也就是現在的黑龍江省甯安市,而枋寮到黑龍江甯安市大約2300多公里這在距離是相當吻合,從枋寮被流放到在黑龍江省甯安市的黃氏族人生活了三百多年現在已經有三百多戶一千餘人,因為族譜的一段話“大昆麓罟寮或北路鐵線橋”(大昆麓罟寮或北路鐵線橋,是指屏東枋寮鄉大庄村以及台南新營區鐵線里)這讓黃斌語其他黃氏族人心中燃起一股尋根的念頭

  經過長時間的研究族譜上所記載的資料以及大量的閱讀研究鳳山縣誌以及諸羅縣誌之後,歸納出幾個方向,

1.先祖黃阿五以及黃阿赤就是參與『朱一貴事件』以及余眾林亨之案57位黨羽其中之一

2.因為先祖被處以死刑,而其父母祖孫兄弟不管戶籍是否相同接處以“流放兩千里安置”這一點也符合

3.到寧古塔的時間,兩個記載一致,均為雍正三年七月二十七日(當為農曆)。雍正七年二月具日入官於寧古塔西南鄉大三家子屯居住與之並不矛盾,而是雍正三年到寧古塔的佐證。

4.到寧古塔的原因,“譜歷”說是“叛案連坐”,“序言”避開了叛案兩字,而只說“連坐”與“寬恩撥民”。 “序言”撰寫於光緒八年,“譜歷”更早。在滿族人為統治階級的清朝,叛案連坐對於一個家族來說,不是件光彩的事兒,甚至可以是一個家族當時的污點,而《譜書》中竟屢次予以記載,說明其應該是客觀存在。

5.叛案連坐的人員,不僅有黃氏族人,還有楊、賴、劉等諸氏,有男有女,共二十四人。這應該完全真實的記載。

6.叛案連坐人員姓名特點,除姓氏之外,名字有爾文、阿東、阿保、阿夏、阿五、阿季等,明顯帶有東南沿海一帶的特徵。

綜合上述情況可以確認,“譜歷”和“序言”前半部明確記載了這樣的基本信息:我寧古塔黃氏祖居地是台灣,遷移原因是叛案連坐,遷移至寧古塔的時間是雍正三年。

照片

 

『黃斌與楊杰的寧古塔尋根之旅』

  黃斌跟妻子楊杰在三月二十到台灣。前三天都在高雄市圖書館找資料,今日到了枋寮鄉公所請求給予協助,鄉公所立即聯絡戶政事務所給予多方面協助,戶政事務所主任『許開榮』以及秘書『郭三煌』立即給予熱心協助,透過戶政系統找出大庄村姓黃的民眾,並且開車載黃彬以及楊杰兩人前往大庄村與黃氏族人見面,見面的當下黃彬內心相當的激動,他不禁想要了解三百年前的祖先在要離開台灣之前在這裡吃下的最後一口飯是怎樣的滋味,而現在三百年後他身為後代子孫又踏上了這一塊祖先的土地這一口飯是吃得既開心又帶著感傷,在吃完飯後黃斌更前往黃氏祖墳上香前往海邊唱歌,雖然在情感上以及心中的感應『黃斌』可以確認大庄村的黃氏族人就是他的根,不過更多相關的身份確認以及歷史考證則需要更多的有力資料以及證據來佐證,黃斌』希望有相關的學術研究單位可以一起提供資料而除了黃氏先祖黃阿五黃阿赤以外一同被發遣的名字還有楊爾文、楊照如、賴阿東、劉朝撥、劉京撥、謝阿保、黃阿夏、吳焦仁、張時忠、林阿五您家中族譜有以上姓名的朋友歡迎與楊斌聯絡0976123803

照片

『黃斌握著宗親的手內心是相當的激動』

照片

『黃斌與大庄村黃氏村民閒話家常』

照片

『楊杰是黃斌的妻子陪著黃斌尋根』

照片

『黃斌與宗親一起合照』

照片

『黃斌與楊杰對於戶政事務所主任許開榮以及秘書郭三煌的熱心幫助感到非常的感謝』

  經過三百年的等待以及背負著一千多人族人的期待,黃斌是第一位到枋寮進行尋根之旅的第一人,這樣的行動深深地感動了記者也讓我們了解根的重要性,做人絕對不能忘記根,就像黃斌一樣穿越時空穿越幾千里到台灣一樣深深地感動了我,我們相信就算時光已經經過三百年,但是相同的根相同的血緣是不會變的

照片

『黃斌家族依然存著三百多年之族譜』

照片

『黃斌家族依然存著三百多年之族譜』

 

黃斌在臉書『我是枋寮人』上面的完整說法

https://www.facebook.com/fangliaoness/videos/1059403040832484/

 

 

以下為黃斌自行考證資料:

 

寧古塔源流新探考證

既穿越300載時空、向福建台灣尋根問祖

黃斌

2011年11月31日

 

楊爾文、楊照如、賴阿東、劉朝撥、劉京撥、謝阿保、黃阿夏、吳焦仁、張時忠、林阿五,諸位先賢的後裔:

你們好:

我們是在黑龍江省寧古塔生活了近300年的黃氏族人,祖傳的《譜書》記載,我們的祖居地在福建台灣;還記載著,我高祖黃阿季與楊、賴、劉、謝、吳、張、林等姓氏之人,一同從福建(台灣)被發遣而來。

我家族譜書之“譜歷”是這樣記載的:“具呈安插官地徙民楊爾文、楊照如、賴阿東、劉朝撥、劉京撥、謝阿保、黃阿夏、吳焦仁、張時忠,忽例宜遵墾,墾天會查入籍事,身等系福建台灣,台灣叛案連坐,幸蒙林阿五、黃阿季呈為寬恩,忽發遺寧古塔,並未奉部當差,於雍正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到男婦二十四名,前任副總統大人哀憐,將身等與官地莊頭依農為業。”

雖然是星移斗轉、滄海桑田,但來自遙遠祖先血管裡的神秘力量還不時地萌動,九天之上的列祖列宗還不時進行穿越時空的信息傳喚——我們共同的祖居之地在什麼地方,我們的各位高祖是什麼樣的人,為了什麼來到大荒遐域,祖居之地還有沒有我們各姓氏的支脈宗親……,是我們每一個人久思而不得其解的謎團。

尋我們的祖先之根,聞一聞祖先居住那片土地的餘味芳香;找出真相,追尋祖先們漸行漸遠的背影;傳承家族歷史,讓我們再續300年前異姓同經艱辛的情緣,是我們每個人魂牽夢縈的心願。

有幸的是,我家族現還保有黃氏遷至寧古塔謄落過幾次的《譜書》,成為後人尋根的權威資料。我們可以透過《譜書》如金如玉的字裡行間,去考證更多紮實確鑿的證據,以探尋、明確我寧古塔黃氏的源流和諸貴姓氏的源流。希望以上諸位異姓先賢的後裔,看到我們這篇文章後,盡快與我們聯繫。

我們家族現保存的《譜書》,每重續一次,就留有一個“序言”,現《譜書》上有6個序言(含創編《譜書》時的“譜歷”)。通常說,越早的序言提供信息的準確程度越高,也就更彌足珍貴。

最早“譜歷”如記載瞭如上所述的信息外,撰寫於清光緒八年(1882年)的第二個序言還有記載如下:

“祖居系福建省台灣,連坐,幸蒙寬恩撥民,黃阿季、楊氏男婦二名於雍正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到寧古塔,並未奉民部當差,前任副總統大人哀憐,將身等與官地莊頭養活;今奉聖主鴻恩,準令入籍,身與例相符,況撥給於寧安縣,即增國課丁糧,分散各官地址,作莊頭,為此今叩虔之難堪,會查入籍,超救蟻沾命恩不已。上呈清天大人,念國計民生之為重,系雍正七年二月具日入官,上糧為民,於寧古塔西南鄉大三家子屯居住,務農為業……”。

從以上“譜歷”和“序言”,可以得到如下信息:

——到寧古塔的時間,兩個記載一致,均為雍正三年七月二十七日(當為農曆)。雍正七年二月具日入官於寧古塔西南鄉大三家子屯居住與之並不矛盾,而是雍正三年到寧古塔的佐證。

——到寧古塔的原因,“譜歷”說是“叛案連坐”,“序言”避開了叛案兩字,而只說“連坐”與“寬恩撥民”。 “序言”撰寫於光緒八年,“譜歷”更早。在滿族人為統治階級的清朝,叛案連坐對於一個家族來說,不是件光彩的事兒,甚至可以是一個家族當時的污點,而《譜書》中竟屢次予以記載,說明其應該是客觀存在。

——叛案連坐的人員,不僅有黃氏族人,還有楊、賴、劉等諸氏,有男有女,共二十四人。這應該完全真實的記載。

——叛案連坐人員姓名特點,除姓氏之外,名字有爾文、阿東、阿保、阿夏、阿五、阿季等,明顯帶有東南沿海一帶的特徵。

綜合上述情況可以確認,“譜歷”和“序言”前半部明確記載了這樣的基本信息:我寧古塔黃氏祖居地是台灣,遷移原因是叛案連坐,遷移至寧古塔的時間是雍正三年。

為了更清楚、準確地理解“譜歷”和“序言”提供的基本信息,還應該對“譜歷”和“序言”進行逐字逐句地分析,將當時的歷史背景一幕幕鋪展開來,找出更多的證據支撐,使《譜書》上的各個具體記載與當時的時空框架相吻合。

 

一、關於台灣與福建的行政關係

剛看到《譜書》時,現代北方人都會這樣的疑問:台灣與福建分別是兩個省份,且隔海相望,這個記載是否有誤呢?

“台灣”這一名稱出現不過300多年,《禹貢》中稱為“島夷”,漢代稱“東鯤”等,三國時稱“夷州”,隋代稱“琉球”,明代萬曆年間始稱台灣,為“古荒服之地”。公元1624年(明天啟四年)台灣被荷蘭殖民主義者佔領,1661年(清順治十八年)被在東南沿海堅持抗清鬥爭的鄭成功收復。清朝於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統一台灣。清攻占台灣之初,朝廷曾發生了是否放棄台灣的討論。最後康熙聽取了施琅、蘇拜等大臣的建議,將台灣正式編入國家區劃。 “改置台灣府屬福建省,領縣三;雍正元年增置彰化縣,領縣四。(見清史稿上冊)”。而台灣單獨設省,始於1885年(清光緒十一年)。

由此可以看出,《譜書》上記載的“福建台灣”是與當時的行政區劃相一致的。從這個意義上看,在當時交通、信息極其閉塞的時代,身在東北的高祖在氏族《譜書》上能夠準確無誤地說明台灣與福建的行政關係,也間接證明了“譜歷”與“序言”相關內容的可信程度。

 

二、關於“叛案”

清政府領有台灣後,曾採取各種措施予以治理,但難以去除貪官暴吏的頑疾。台灣民眾既苦苛政,又思明思鄭,故屢有暴動起義事件發生。 1696年(清康熙三十五年)有吳球起義,1701年(康熙四十年)有劉卻起義,但都在起事之初被鎮壓下去。待1721年(康熙六十年)朱一貴起義之時,則在東南海疆掀起了巨大波瀾。

朱一貴,原籍福建漳州長泰縣,9歲時,隨父親到台灣,在台灣縣的羅漢內門養鴨為生;平生好善樂施,廣交朋友,有“小孟嘗”的雅號。 1721年(康熙六十年),台灣知府王珍苛政暴虐,逮捕入山砍竹的群眾二三百人加以治罪,民眾群情激憤,朱一貴便聯絡黃殿、李勇等人削竹為槍,準備起事。 5月14日(舊曆四月十九日),朱一貴率眾1000多人起義,連夜攻克岡山汛。兩日後將清軍前隊打敗。幾天之內起義軍發展到數万人。朱一貴等率眾進占台灣府治和鳳山縣,殺死總兵歐陽凱,清駐台官吏們爭先恐後逃往澎湖避難。起事只七天,全島即落入義軍手中。

5月26日(舊曆五月初一日),起義軍正式建立政權,建元“永和”,朱一貴為“中興王”。清政府急派南澳總兵藍廷珍、水師提督施世驃(施琅的兒子)率領6000多人由鹿耳門攻入台灣。朱一貴率眾拼死抵抗,後逃入灣里溪,途中被擒,押往北京被殺。朱一貴死後,抗清餘眾仍繼續堅持鬥爭,直到1723年(雍正元年)舊曆四月,前後歷時兩年。

現將朱一貴被擒後至雍正元年間的叛案列表如下

時 間

叛 案(事件)

1721年、康熙六十年

江國論、鄭元長事件

1721年、康熙六十年

林君事件

1721年、康熙六十年

陳成事件

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

林亨事件。三月叛

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

黃潛、李慶、蘇齊被擒

1723年、雍正元年

“雍正元年春正月十有九日已亥,逸盜楊合复謀作亂”

1723年、雍正元年

王忠事件。四月十五日王忠等三人被擒

藍鼎元所著的《平台紀略》的序言中印證了朱一貴事件持續兩年的史實:“去歲平台大定之後,尚有布散流言,嘯聚巖谷,复謀作亂者數次,屢經撲滅,歲餘始殄。而王忠一賊,伏匿深山,至我皇上即位,乃克就縛。可見地方廣大,搜捕弗週,雖平台僅在七日,而拔盡根柢,東擒西剿,亦有兩載艱難。”

如依此計算:

——從朱一貴及餘眾起義徹底被鎮壓的雍正元年五月,到我高祖到達寧古塔的雍正三年七月,共有22個月的時間。

——從台灣到寧古塔的陸路。 《柳邊紀略》記載北京到寧古塔的距離為2878裡,福州到北京的距離更遠一些,為3500公里左右,則福州到寧古塔距離約為6500公里。

那時家族式遷徙,從北京走到寧古塔的時間,通常是四、五個月的時間,如1659年被流放的吳兆騫、方拱乾全家閏三月初三日自京出發,七月十七日到達寧古塔,走了4個月零8天。也有走得較快的,1662年因浙江東部“通海案”而被流放的楊越等100餘人,走了5個多月就到達了寧古塔。由此可以判斷出,高祖當時從台灣(福州)到寧古塔,應該走了6至10個月的時間。

——22個月減去被發遣的行程,還有一年多的時間。清代的審判機關,分級管轄,第一級為縣,第二級為府,第三級按察使司,第四級是總督、巡撫,第五級才到中央的刑部。如考慮對朱一貴餘眾及株連人員逐級提審、查證、籍沒財產與結案等的時間,再加上台灣與福建、福建與北京之間請示、批复文書往來時間等,這一年多的時間不算過長。

似應排除從台灣或福建從水路到北京或東北的可能。雍正二年四月初九日,福建浙江總督臣覺羅滿保、福建巡撫臣黃國材寫了個用船載運小荔枝樹結果實送京城雍正吃的奏摺,可能怕雍正埋怨縻費糧帑,滿保等還在奏摺中特意解釋說“不致使官民勞累”,“僅出租船費用,不需太多費用”,“經閏四月、五月兩月行走”即可達通州。雍正在這個奏摺上批复說,不可因此事導致“眾人指責議論而分心”。從這件事反證,對於被發遣之人來說,從水路走可能性不大。

綜上所述,應得出如下結論:我高祖所涉的叛案,與朱一貴及餘眾的起義事件在時空框架上基本吻合。

在朱一貴等諸起抗清鬥爭中,康熙六十一年三月林亨叛案中人物與我家族《譜書》所載最為吻合。 《平台紀略》載:康熙六十一年“三月望日庚子,南路下淡水奸民林亨等複謀作亂,……擒林亨,搜得勘合及偽札,供稱同謀為首顏煙、李咸、陳法、王帥、王祿等,……盡獲劉國華、邱阿路、張阿舜、賴日輝、林阿元、胡阿發、黃阿赤、黃阿五、巫阿盛、陳阿日等賊黨五十七人,皆解閩審訊監候正法。”

上述被擒人員均被處以死刑,其“父母、祖、孫、兄弟,不限籍之同異,皆流二千里安置。即是說,被流放之人應該與受死刑之人名字有密切關聯。現將《譜書》中所記姓名與此案受死刑人員姓名關聯狀況列表如下:

序號

林亨案主犯、

被處死者

“譜歷”中姓名

血緣分析

關聯度

1

黃阿五、黃阿赤

黃阿夏、黃阿季

黃阿季為黃老四;

黃阿五為黃老五

“譜歷”共出現8個姓,其中有7個姓與此案主犯吻合。吻合率87.5%

2

劉國華

(福州越獄未逃)

劉朝撥、劉京撥

3

賴日輝

賴阿東

4

張阿舜

張時忠

5

林亨、林阿元

林阿五

林阿元為林老大;

林阿五為林老五

6

巫阿盛

吳焦仁

“吳”可為“巫”

7

楊來(林亨的部下,見《東征集》“請寬楊姓株連書”)

楊爾文、楊照如、黃阿季妻楊氏

楊來家在溝尾莊,與誘擒朱一貴的溝尾莊民楊旭、楊石、楊雄同一族

8

謝阿保

只有謝姓未在主犯17人中的13個姓中出現

1、林亨案被擒獲57人以上,其中有姓名的17人;除表中所列7姓外,還有顏、李、陳、王、邱、胡6姓。

2、林亨、黃阿五等康熙六十一年三月始叛,曾在大昆麓罟寮及北路鐵線橋、諸羅後山小石門與得寶寮一帶活動,逃至三林港奪船入海,又於內地青水墘刦坐商船,至銅山洋面又奪坐小漁船,逃到廣東的樟林、東隴、鴻溝、澄海等處。後共57人被抓獲,押福州監獄。雍正元年二月二十五日,福州發生越獄,劉國華等32人未逃。

當然,在沒有確鑿證據之前,亦應該考慮同一時期福建台灣一帶其它一些“叛案”。

與之時空框架吻合的還有福州士兵譁變一案。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四月二十九日,因福州將軍黃秉鉞關於四旗裁減馬糧及攢湊銀兩為赴京費用事,士兵們在披甲王殿吉領導下譁變,圍壘將軍大門。後來,將福州將軍黃秉鉞革職,將譁變為首兵丁王殿吉等立斬、妻子給功臣家為奴;將譁變為從兵丁張倫等六人處絞監候,沈元弼等二百一十八人發到盛京(今瀋陽)及盛京八城。

台灣人有反抗官府欺壓的傳統精神。有文獻描述:“台地之難,難於孤懸海外,非內地輔車相依可比。諺云,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豈真氣數使然也耶” (《台灣通史》“度支志”,連橫著)。對於台灣人的造反精神,《論擒獲姦匪便宜書》中也寫道:“台民喜亂,如撲燈之蛾;死者在前,投者不已,其亦可憐甚矣” (《論擒獲姦匪便宜書》)。既如此,那叛案就有多種名目。如農民為反抗地租和賦役等壓迫剝削的“叛案”,城市居民搶糧和商舖罷市的“叛案”,工匠、士卒鬧事的“叛案”,民間秘密結社的“叛案”,朋黨爭鬥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