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中央公積金的投資運用
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是全民性的強制儲蓄基金,由雇主與受雇者依受雇者薪資共同提撥,存入受雇者的中央公積金個人帳戶。提撥率原則上為雇主17%,受雇者20%。中央公積金的用途涵蓋帳戶所有者的退休養老、醫療、和購屋支出等。
這筆龐大的強制儲蓄資金,由新加坡政府成立「政府投資公司」代管操作。「中央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收到的提撥款,用於向政府購買「特別公債」。政府則把發售公債的錢交給「金融管理局」(兼具金管會和中央銀行的功能)兌換成外幣,然後交由「政府投資公司」代管操作,投資到世界各地。
「政府投資公司」代管操作的資金,有一部份是新加坡政府的自有資金,來源包括歲計剩餘、發售一般公債收入款、出售土地的收入等。新加坡法律規定,政府售地收入不能用於預算支出,必須累積為「準備金」(Past Reserve)。「政府投資公司」操作盈餘,首先用於支付中央公積金的保證收益率,如還有剩餘,才能撥給政府列為預算收入。
「政府投資公司」沒有負債壓力,所以可以放手追求長期最大利益。代管的中央公積金與政府提供的資金,係合併投資運用。政府的資金,算是「政府投資公司」的淨值,在投資收益率達不到中央公積金保證收益率時,可以用來彌補不足,算是履行政府的保證責任。
中央公積金的保證收益率,「一般帳戶」餘額在2萬星幣以內部份為年利率3.5%,超出部份為2.5%。「特別帳戶」、「醫療帳戶」、和「退休帳戶」合併餘額在星幣6萬元以內部份為5%,超出部份為4%。
最近20年「政府投資公司」的收益率,以外幣計價時,平均每年為6.5%;若依星幣計價,則為平均每年5%。當然,中間的起伏非常大。從2007年10月起的14個月間,由於發生全球性金融風暴,「政府投資公司」的投資資產價值,按美元計算,下跌了25%。隨後5年,按美元計算,平均收益率每年只有2.6%;按星幣計算,則更只有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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