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記者:朱水文
四年一度的國際人權兩公約國家報告審查於2017年1月16日開始。反迫遷連線暨自救會團體於是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要求蔡政府應落實四年前審查及這次審查專家提出的結論性意見,正視目前所有土地開發制度或政策造成的迫遷類型(如下所述1-5點,依照類型發言順序):
1.一般徵收/區段徵收
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陳致曉表示,四年前的結論性意見中,專家十分關心機場捷運的徵收土地及迫遷的問題,但時至今日政府仍然不敢承認欲標售是錯的,也沒有統計A7究竟造成多少居民被迫遷,更沒有檢討徵收制度對人民居住權的剝奪。目前徵收仍舊假公益和經濟之名進行開發,缺乏公益性必要性之審核,亦缺乏利害關係人參與程序,僅需開發單位或專門委員會之片面認定。
2.都市更新
反迫遷連線執行委員黃慧瑜表示,四年前專家結論性意見建議政府重新檢討都市更新條例,但目前為止,都肖更新條例並采進行有效的修法,此條例造成包含所有權人、違建戶及租戶在開發過程面臨強制驅離之危險,且未符合正當程序、比例原則,亦未針對迫還問題研議安置之機制。
3.遊民
當代漂泊的盈靖表示,在上次審查結論性意見中,專家要求政府確實掌握遊民數量並提供適足住房,但四年過去了,政府毫無作為,沒有確實統計,並且放任地方機關以公權力驅趕遊民。即使政府聲稱有遊民輔導政策,但因為採取屬地主義、戶籍制,遊民應得的健康、工作、住房保障都受到限制;並且輔導也僅止於緊急服務,毫無中長期或階段性、功能性服務措施。
4.非正規住區
大觀社區的鄭仲皓表示,自四年前結論性意見,專家便特別關心非正規住區面臨迫遷的狀況,對非正規住居面臨的汙名他與迫遷威脅戚到憂心。非正規住區指的是因各種歷史原因形成的無產權者緊落,有許多是位於國有地上,例如華光、紹興、大觀、臥龍街、大溝頂、龜山大湖、三峽劉家等。直到目前為止,政府可以藉土地開發計畫或其他原由,向這些居民提起訴訟要求拆屋還地並返還不當得利,忽略歷史脈絡及過去政策的缺失,而這些居民就被汙名化成故意侵古國有地的占用戶,可見四年過了,非正規住區的居住權保障仍未被落實。
5.市地重劃
塭仔圳反迫遷連線吳俊奇表示,雖然上次公約審查沒有提到重劃,但是重劃和徵收、都更一樣都是國內目前使用的整體開發計畫,都會造成迫遷。無論公辦或自辦重劃都缺乏人民參與機制、缺乏公益性必要性之審核、缺乏真誠磋商,最後直接導致迫遷,例如塭仔圳及桃園龜山大湖的居民。
到場團體
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桃園航空城反迫遷聯盟、台灣反迫遷連線、三重大同南路滅村型都更案受害者、當代漂泊、板橋大觀社區、華光社區訪調小組、三峽龍埔里劉家自救會、新店瑠公圳百歲人瑞反迫遷、臥龍街142地號自救會、龜山反大湖重劃自救會、旗山太平商場大溝頂自救會、塭仔圳反迫遷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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