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噪音與躁動
公民記者 張讚國 高從霖 台北報導
示威、抗議或遊行,是台北街頭常見的現象,尤其是總統府、行政院和立法院前的公共空間。這是台灣社會在1987年解除戒嚴後的常態,對立或尖銳的文字,就算相當敏感,不過是公民社會自由多元的一個具體指標,不值得大驚小怪。
因為背景差異、需求不同與利益廣泛,公民社會裏的個人或團體也就形形色色。只要不妨害他人權益和自由,誰都可以在街頭上,為一個信念、主張或理想,例如勞工權益或性别平權等,透過各種標語、海報或行動,提出看法,並争取人民支持。
公民社會的基本要求是,不論是個人或群體,大小訴求都以自願、理性與和平的方式進行,特别是街頭上的示威。除非路線事先獲得允許,没有人可以隨意霸占路面,影響交通,抗争的怨氣或怒氣,更不應該發洩在維持秩序和安全的警察身上。
不管團體大小,10月下旬的幾個街頭示威,都多少不符合公民社會應有的理性操作,許多抗議的人以為聲音大,或態度强硬,就會占據道德高地。他們以刺耳的音量表達不满,並壓制反對的聲音,甚至丟雞蛋要求官方回應。這些都是不理性的手段,除了製造公民社會的噪音,恐怕也難免激起不必要的緊張和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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