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記者不是正義的代表
公民記者 張讚國 香港評論
公民記者洪素珠(素素)在社交媒體上發佈了一段歧視和辱駡榮民的影片,引起軒然大波。從官方到民間,由記者到一般人,撻伐之聲不斷。
素素成了過街老鼠,不是因爲她是公民記者,而是她根本缺乏理性,不具人道關懷,又假藉記者名義,認爲自己是正義的代表,在替天行道。這是個人缺失,而非社會問題。反應與批判,都不必無限上綱。族群和諧如果只因一個公民記者的胡言亂語,就被撕裂,或出現對立,台灣的社會結構未免也太脆弱。
過去幾年,素素在PeoPo 公民新聞平台上發佈了不少影像報導與批判文字。不管我們同意或不同意她的態度和用字遣詞,這是她作爲自由人的基本權利,只要不涉及立即與明顯的傷害和危險,別人沒有太多置喙的餘地。
另外,台灣既然是個自由民主的國家,自由民主如果要有任何實質意義與操作,最起碼的指標是,我們必須容忍多元社會裏的不同聲音、意見和立場,包括那些自我做賤的言論與行爲,尤其是令人憤怒的尖銳言辭。
在面對無理取鬧,甚至無法接受的言論時,最好的回應辦法,不是要人閉嘴,而是以更多的理性話語,進行詰問,凸顯對方的無知、無理與無恥,讓他/她無地自容。公民社會不是躁動囂張的場所,更非毫無章法的叢林世界。謾駡只是降格以求,一起比爛。
素素在報導與評論時,字裏行間常常有意或無意的以公視記者的姿態出現,這是很多公民記者常犯的毛病。他們必須理解的是,PeoPo 公民新聞只是個平台,在這裏發佈影音或文字報導的個人,都跟公視沒有任何直接或間接的僱傭關係,更不隱含公視認可的記者身份。
新聞與意見所以重要,是因爲它們是自由民主的基石之一。公民記者的興起,多少值得專業記者反思,特別是他們日漸放棄看門狗的職責。公民記者不附屬任何新聞機構,只代表自己,必須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一旦公民記者跟商業記者一樣嘩衆取寵,甚至墮落,所謂的記者稱謂不過是不負責任的遮羞布。群起而攻,無妨。
(作者曾任報社記者,現任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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