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其他動物而不能吃狗肉?狗肉的合法化與爭議
♦民間習俗中多有吃狗肉能補身的傳言,不少饕客也深信不疑,且有「一黑二黃三花四白五長毛」的說法。【施莉芸 攝】
【施莉芸/報導】 一直以來,狗被視為人類的寵物甚至是靈魂伴侶,但至今狗肉相關的新聞及討論不計其數。台灣民眾多數不能理解,為甚麼要殺「毛小孩」來吃,覺得這是相當慘忍的;但也有人認為,如果豬雞鴨肉能吃,為甚麼不能吃狗肉?如果狗肉合法化並開放犬隻屠宰場,那家狗被偷的事情是不是就不會發生了?
-爭議的序幕。動保團體的抗爭與法律的漏洞
在台灣,其實有許多不同的動保團體,雖然所處協會或組織不同,但他們的信念都是保護動物不受虐待。在2015年11月時,許多動保團體人士就曾因為越南籍移工無視台灣法律偷竊民眾家貓、家狗宰殺而走上街頭,於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前抗議。
對於越南籍移工,因為近幾年陸續傳出殺狗或偷狗的新聞,許多民眾都有著刻板印象或對他們貼標籤,但事實上並不只有越南人有時用狗肉的習慣,亞洲地區除東南亞的印尼、泰國(有人吃,也有將狗肉銷往越南)、菲律賓等國之外,台灣、韓國、中國也都有食用狗肉的迷信及習俗。
目前台灣動物保護法第12條只有規定不得宰殺,但卻沒有明確規範不得食用,文化大學社福系邱貴玲教授則表示:「別國的風俗習慣我不予置評, 但以台灣社會文明來說,動物保護是文明的共同指標,」邱教授更直言:「社會文明是一種反省進化的過程,需要時間的考驗也需要人民的共識和法律不斷修正。」
日前(5/16)世界愛犬聯盟(WDA)也來台舉辦「台灣香港愛犬交流座談會」。於座談會中,立委王育敏也提出動物保護法的修正法案,並通過一讀程序,待經濟委員會審查。
-文化與習俗。民俗療法是否真有奇效?
據中央社報導指出,在越南,每年有500萬隻狗被宰殺食用,且越南民間普遍相信農曆15日後吃狗肉可以消災;而中國則是相信中醫中,冬天吃狗肉對於脾腎之虛、胸腹脹滿、鼓脹、浮腫、腰膝軟弱、寒瘧及敗瘡久不收斂等症,很有裨益。
對於能夠改善身體的疾病,中醫師陳永清則表示:「狗肉並沒有絕對的效用,大部分會以牛、羊等代替入藥,」且若誤食身患疾病或未處理完善之狗肉,很可能造成皮膚病及寄生蟲等問題。
跟中國不同的是,在南韓,他們把狗當成夏天的食物,並且在一年之中,平均每人攝取的量約有八盎司,並且在2002年國家狗肉餐廳組成時,促進了許多狗肉及其相關的產品產生。(Herzog, 2012),而在韓國,狗肉湯更有「補身湯」之稱,《京都雜誌》與《洌陽歲時記》中都寫到18世紀的漢城人已經有在三伏天的節日中吃狗肉來養身補氣的風俗。
但時至今日,多數韓國年輕族群則很少會去吃狗肉,並且如韓國交換學生申同學所述,他周遭的朋友或家人其實也都沒有在吃狗肉,並且他認為:「我們其實跟台灣一樣,已經把狗視為家中的一份子了。」
-狗肉合法化。民眾多尊重而不贊同
曾經在2008年時,南韓曾提出要將狗列為「食用家畜」,讓吃狗肉合法化,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進而發起「一人一封信,阻止韓國開放吃狗肉」的活動,並且成功地發揮了影響力,當地政府也沒有再進一步提出相關合法化的提案。
社會中不乏有支持吃狗肉或站在中立角度的人,其中一個他們支持的原因正如文化大學社福系柯同學所說:「若照邏輯上來講,我們會吃豬、雞、鴨、牛等動物,並且大量養殖,那狗也是動物,為甚麼不能吃呢?」況且若未來狗肉養殖屠宰可以跟合法化,那麼將不會出現家犬被偷的社會問題。
他又說到:「基本上我不會去吃,但也不會禁止別人去吃,而對於狗肉是否應該合法化,在配套措施完善的情況下,我會支持,但在訴諸道德及情感的情況下我不會去吃。」
而家中有養寵物的廖同學則表示,狗是有靈性的動物,而且他們是我們(人類)的朋友,並且她覺得狗不能殺來吃是因為狗不像豬、雞、鴨等動物,他們一開始就是被人類養在工業化的農場中待宰的動物。
但正如文化大學中,以達到人與流浪狗互相和平共處為目的所創的「尊重生命社」發言人表示:「雖然狗有靈性,而且我們也特別愛狗,但狗跟其他動物是一樣的,因為其他動物也都有靈性,所以我們會尊重他們的傳統跟習俗,但我們不會支持。」
♦文化大學尊重生命社代表發言人表示:「每個國家都有他們的文化,我們不該干涉他們,但現在大家還是以實用經濟動物為主,所以會希望避免大家去吃狗肉。」【圖/文:施莉芸】
人與狗的關係建立於情感層面上,所以會特別保護牠們,甚至為其訂定許法律,只希望牠們能夠過得更好更安逸,但卻沒有想到在這樣做的同時,也有許多我們歸類為食物的動物正被以不人道的方式豢養著,以形同虐待的方式宰殺,是否正如哈爾.賀佐格在《為甚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一書中提到,對大部分人來說,「可愛」將影響人們對它種生物的方式,這是其中一個很值得探討的議題。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