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全民督工-山林的逆襲工作坊-法學知識你我他
104年全民督工-山林的逆襲工作坊-法學知識你我他
日期:104年11月14日(六)
時間:9:00-12:00
地點:臺北市北投社區大學(臺北市北投區中山路5-12號)
主講人:謝孟羽 律師
從北投纜車看環評制度
開發流程圖
最重要的部分在於前期的"可行性評估",因為只有通過,才會有下面的程序,
不過因為一般民眾無法參與,通常都是在"環境影響評估"這階段產生抗爭!
在整個開發流程,只有兩個階段有可能產生公民參與,一個是"環境影響評估",一個是"土地徵收",若是土地被徵收,則會被通知前去開會,不過開那些會都沒有用,簡單講,只要被看上了就一定會被圈地,一定會被拿走,只是你去表達說你要多少錢,對方會說不行,他只能給你多少錢,然後如果你不接受,你還是會被徵收!
所以其實我們的土地徵收條例只是一個法律而已。
"環境影響評估"是很強調公民參與的程序,所以大家要知道,有兩個可以據以表達意見的地方,所以這兩個地方,就會變成
抗議的地方,環評的話就是"環保署"、台北市政府環保局,土地徵收就是在地政司,所以大家看到上新聞,一定會在這幾個 地方,但在實際上規畫整個開發行為的機關,都不會有人去抗議!所以環保署的承辦人總是在開完會說『謝律師,你也不要 總是帶人來我這裡抗議啊,又不是我們的問題,是開發單位的問題。』
並非所有開發行為都要環評
北投纜車在第十一項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第一次參加環評
謝律師:我第一次參加環評就嚇到了,那些阿姊、阿伯拍桌子在罵,你又沒有住在那邊,不然你搬過來住看看..這也涉及到環評會場上面的分工,專業的東西我們讓專業的人來講,可是,當地居民無可取代的在地生活經驗,就是他們要表達的重點,我住那裏,我受到什麼影響,是最直接的,那也是環評委員最想知道的!我希望大家都不要有這種經驗,有這種經驗代表不太好!因為那可能就是需要抗爭的時候!
環評訴訟
有沒有當地的居民差很多,沒有當地居民,環評委員只會要求補個資料就好了;若有當地居民抗議,則是要求要求開發單位針對抗議的部分補件,否則不予通過。所以對於一個不好的開發案,我們需要在地居民的力量,還有一些專業團體的協助,居民負責講生活的影響,律師就負責講程序面、法律面的問題,比如說:你這項東西依據法令是不得開發,甚至連環評都不該審;其他團體,對於水土保持、環境生態有專業知識,就會提出專業的見解,對於調查報告提出質疑,所以環評是法律、生態的專業及當地居民三位一體的結合。
環評委員會給予好的建議,要求調查該調查的部分,這些建議及調查事項,都會成為環評訴訟的重點!
北投纜車案就是這樣。
北纜弊案
因為弊案的發生,所以產生了環評,雖然台灣本身對於纜車有所規範,不過廠商為了規避環評,使用大陸纜車的規範!
從一開始投標,4月18日的標單與5月12日的標單不同,多了溫泉遊憩跟住宿設施,且只有儷山林知道,於是一家廠商投標,一家廠商得標,這即是典型的內神通外鬼!好在是新的處長不接受賄絡,才把這項弊案揭露了出來。因為弊案的揭露,台北市政府便要求儷山林做環評。
解約BOT=北纜BYE?
謝孟羽律師:解約不代表北纜就不會蓋,只是換家BOT廠商,只要環評審核結論存在,就隨時隨地可能被開發。
北投纜車其實是一個很重要的例子,讓民眾知道,我們要多關心我們的環境與政府的政策,才可以避免類似的弊案再度發生。
若民眾發現弊案,檢舉管道如下:
法務部廉政署廉政檢舉專線0800-286-586(你爆料我爆料)、臺北市政府廉政熱線1999轉1743(一起肅貪);民眾檢舉公務員貪瀆不法經判決有罪者,法務部最高發給檢舉獎金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臺北市政府最高發給獎金200萬元,可分別申請領取;以及鼓勵個人和團體勇於揭弊,檢舉人身分絕對保密等檢舉貪瀆獎勵與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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