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收到低碳部落格雯凱的邀稿後,我就對於寫稿躊躇不前。一來由於我對環境運動的認識相當粗淺,許多對於「自然的金融化」共鳴,是出自於參與都市運動的觀察而來。二來,我將介紹的內容,跟目前台灣環境保育領域對「綠色經濟」的評論觀察不同調。引介以下討論,是對當前視作是「自然保育」與「經濟發展」間和解的藥方─生態經濟,提出新一階段的反省與挑戰。希望這個討論能為當前崛起的「生態經濟」理論、政治與實踐,初步提供一些思辨空間。
這系列兩篇文章,第一篇將先從「自然的經濟價格化」相關論辯與反思談起。第二篇,則是討論REDD+在不同地方的實質操作經驗。
巴西森林砍伐 (Kate Evans for CIFOR via Flickr, CC BY-NC-ND 2.0) |
文/陳虹穎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英國德倫大學地理系博士候選人)
今年三月下旬,我在英國薩賽克斯(Sussex)大學參加了一場為期兩日的國際工作坊。這場會議是由薩賽克斯大學全球政治經濟中心、國際發展研究機構(Institute of Development Studies)下屬的STEPS中心等單位合辦。會議主題以批判性視角看待自然的金融化(Critical Perspectives on the Financialisation of Nature- Theory, Politics and Practice) 為主軸,邀集了國際環境保育運動者、生態與發展研究相關學者,與跨領域青年運動者-研究者,分享各地的田野工作觀察經驗。
短短兩日,分場討論延伸出12場主題,從較抽象、概念性工作的「社會-自然與人類-自然關係」、「新自由主義、市場建構與國家」、「道德與倫理:疑旨與其反對」、「發展-環境網絡」;到範圍廣袤的自然資源市場化、金融化案例,譬如「能源與金融:基礎建設與科技」、「生態系統服務補償─經濟利潤與其效應」、「金融、會計與模型建構」,以及保育工作上常遇到的難題─「產權與剝奪:保育與搾取」。雖然這場工作坊談的是我涉略較少的氣候變遷與環境保育,但在環境運動領域中,都市運動本來就是自然資源的使用價值與交換價值之間張力甚強的一環。因此,要進入這些討論,其實不那麼陌生。反倒因為在這些陌生領域意外找到共鳴,兩日工作坊的熱烈討論,相當過癮。
以下,我將文章拆成兩部分,首先從自然的商品化(commodification)、市場化(marketization)與金融化(financialisation)的原初脈絡來談。接著,我將淺介,為什麼「綠色經濟」(或作「生態經濟」)這個近年來被視作緩解生態保育、開發與經濟發展間緊張關係的萬靈丹,卻恰恰是這場會議中,研究者與國際環境運動者聚焦批判、反省的核心。
※自然的經濟價格化 報告下載 |
英國既然作為各領域金融化的發源地與推廣鼻祖,經驗金融化之禍害與「去金融化」的聲浪自然也應運而生。這次工作坊中,主辦單位國際發展研究機構(IDS)找來的主題演講者,是生物學家背景出身,參與世界雨林運動(World Rainforest movement)、移山(Moving Mountains)、拒絕自然金融化網絡(No Financialization of Nature Network)…等組織的環境運動者Jutta Kill。在她的書《自然的經濟價格化 (Economic Valuation of Nature: The Price to Pay for Conservation)》[註1] 中,詳細耙梳了自然的商品化、市場化乃至金融化的歷史脈絡。
1992地球高峰會與2012里約+20,相隔二十年,這兩個在巴西里約熱內盧的國際會議,將「綠色經濟」打造成國際環境運動的主力勢流。這些會議上,出現了很多商品化、市場化的形變。例如:1997年,京都議定書,是最初開始將溫室氣體排放設下量化目標的國際氣候公約,也是替後續的碳交易市場,建立溫室氣體交易計量單位的墊腳石。接著,2005年千禧年生態系統評估計畫(Millennium Ecosystem Assessment, MA)2007年六月G8高峰會上,由歐盟與德國政府發起、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主持的「生態系統暨生物多樣性經濟學(The Economics of Ecosystems and Biodiversity,以下簡稱TEEB)」研究計畫。這個過程,計畫中介角色們亦進一步在部分長春藤盟校開課教授TEEB。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在2008年進一步發起「綠色經濟倡議」(Green Economy Initiative),為各國提供轉型至綠色經濟的諮詢服務,並持續串連眾多研究機構、非政府組織、企業等。另外,2012年里約+20高峰會上,歐盟與世界銀行提出的WAVES計畫,也掀起了關於「自然資本會計(natural capital accounting)」的系列提案。爾後, 32家私營銀行獲得一些政府支持,共同發表了「自然資本宣言」,成為里約+20的場邊注目焦點。
在台灣,目前為止氣候變遷與環境運動領域的討論,極大程度以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的動向、計畫做為領航指標。立基於台灣過往以來環境(保育)運動上推動的阻力,要鬆動那深植於社會的「發展-保存」二元對立框架,「綠色經濟」看起來似乎是重新在產官學民間各界找到和解、前進契機的大勢。
這些計畫內容雖不同,但共通邏輯是把「自然」看作是一片「生物多樣性」的市場商品集散地─不同地理位置、規模、物種,可以進一步採樣、定量、估價、計算「補償/抵銷(offsets)」額度。於是,碳、水、種子、甚至基因等可組成互換的生物多樣性單位,讓連綿互構的社會-自然生態體系,得以拆解為進入資本市場的元素。 這個過程中,將位於世界各地的森林或濕地間,不可兌換的差異,只是直接抹去不提。一切被標上為「自然」的,看似都得以在市場機制裡,獲得補償、抵銷、兌換與再製。但是,Kill指出,「每個擁有自己名字的地點,都具有它們無法被『自然』、『土地』一詞簡單化約、取代的特殊性」。但是,這個以經濟語言代換「環境護育」的過程,卻使得自然、土地,逐漸轉變為零碎化、付費交換的商品與服務。
以下簡略用「高保存價值(HCV)」、「生態系統暨生物多樣性經濟學(TEEB)」與「生物多樣性補償(Biodiversity Offsetting)」等三個領域的例子,進一步討論自然的經濟價格化效應。就以「高保存價值(high conservation value (HCV)」為例,根據「高保存價值資源網絡(HCV Resource Network)」的網站資訊 [註2],這個詞彙系統目前已發展出超過九種環境可持續性認證系統、56個民間機構、12個金融機構援引作為全球資源採集與投資的原則與標準。但顯然,高保存價值的認證,就如同土地所有權一樣,這些認證/證明系統的創造,是服務於「交換價值」的流通,所有權人/憑證取得者,未必知道這片土地/自然的故事,卻將估不了價、補償不了的使用價值,一併變賣了。
第二例,在《自然的經濟價格化》書中,Kill提到「生態系統暨生物多樣性經濟(TEEB)報告」為碳交易市場再挑起一波高峰。TEEB的實效是,進一步為生態系統服務的概念,與經濟領域的連結產生定錨作用。這份報告係由G8+5政府所委託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總籌,並由國際銀行家Paven Sukhdev擔任計畫主持(Kill, 2014, p.11)。在TEEB報告與官方網站 [註3]中皆指出,TEEB存在的目的,是透過「以經濟語彙解釋自然,並建議適當地掌握自然的經濟價值」,讓「自然的經濟價值能見度提高」,以在「各層級的決策過程中,使生物多樣性(biodiversity)與生態系統服務(ecosystem service)的價值主流化」。Kill指出,這裡面有個隱而不顯的假設是:「當自然的經濟價值對於企業與政治領導人變得顯著時,我們將能停止生物多樣性的持續流失」。這個解方,掀起一系列政府倡議計畫的蓬勃發展,從聯合國機構、金融機構到開採型企業,都能繼續立基於「把生態多樣性連結上經濟價值,自然保護即能產生群起效仿的效應」的假設,繼續維持各自的活動。
但在此,Jutta 沒有明說,而我們必須進一步探問的是:這個假設究竟是支撐了自然保護、開採濫墾活動的平衡假象?抑或是促成了「環境保護」(而非經濟價值)的具體實效。畢竟,就算能計算出這些自然元素的經濟價值,這些數字貨幣也不會落入自然環境的口袋。
再以「生物多樣性補償(Biodiversity Offsetting)」來談。棲地銀行與生物多樣性市場雖然是近年來自歐盟至各國政府致力於傳播、輸出的新興保育策略,但其實在美國、加拿大與澳洲都已有漫長的(並大部分是失敗的)歷史。兩日工作坊中,除了Kill書中整理英國與法國的生物多樣性補償經驗以外,許多研究者陸續分享了關於英國、馬來西亞、馬達加斯加等地(紛紛宣告失敗)的實踐。歸結其原理,大抵是透過一般消費者或違反規定滅林的地主們購買證明或憑證(例如在馬來西亞瑪魯雅生物銀行(Malua BioBank),或是巴西最近頒布的森林法),這些證明/憑證再進一步成為進入金融市場、進行資本衝浪的資產工具。
在巴西,這些森林復育點數(credits),成為里約熱內盧綠色經濟系統裡主要的交易資產,並納入所謂生態證券(BioSecurities)交易系統操作。在英國,兩個著名的例子,分別是東南部肯特郡一片400多年古老林地因A21公路拓寬的開發爭議,以及英國西南部Somerset郡的辛克萊C點(Hinkley Point C)興建核電廠計畫。前者,2013年英國環境、食品和農業事務部大臣歐文派特森解釋道:「我想(喪失)10,000棵老樹,他們可以種出一百萬棵小樹(來補償)」。而後者,由法國能源集團EDF承包的核電廠興建工作,進一步由法國公司AREVA從納米比亞開採鈾礦,作為該核電廠長期的鈾供應者。這跟生物多樣性補償有什麼關係呢?納米比亞在各地核原料需求下,甚至有了「納米比鈾礦省」的代稱[註4]。2009年德國政府資助的策略性環境(影響)評估(Strategic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SEA)在它們的衝擊影響評估報告中便指出,「這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讓我們見證礦業如何進一步促成可持續性的環境發展」,鈾礦開採轉為核電,結合上生物多樣性補償,使得納米比亞「能將自身的鈾礦資源進行品牌綠化」。於是,英國核電廠運作所需的鈾礦,透過生物多樣性補償工具的輔助,在環境影響評估中,被形容為平衡納米比亞鈾礦造成的生態損失;後續效應卻使鈾礦開採之手,進一步探入納米比亞國家公園內的礦源,得以合理化[註5]。
市場基礎政策工具(market-based instrument)與衍生性金融工具,在自然保育領域的應用看似繁複,但歸結其道理,說不定出奇簡單。兩天以內,Kill提出的若干論點,陸續在不同場次,以及曼徹斯特大學政治經濟教授John O’ Neill的焦點演講裡獲得印證與共鳴。Jutta Kill擅長以簡白的話說深刻道理。一例是關於對話「環境保育運動」中,浮現市場化與金融化的質疑時,有些人第一時間會回應:「妳太流於意識形態了」。然後接著說,「我們來討論一些技術性的操作問題,別停留在意識形態論爭打轉」。但是,當前碳匯市場、濕地銀行、生物多樣性補償、自然資本會計…等「經濟價格化」下衍生的種種計畫,不也是一種立基於經濟術語與估價技術,建構出「市場工具足以解決環境危機」的意識形態嗎?她指出這種話術上以「意識形態」作為敷衍,是種集體的套套邏輯,誘引整個氣候變遷計畫,趨向完全去政治化(apolitical)的過程。然而,鼓勵各種市場基礎的政策工具(market-based instrument)繼續繁衍的態勢,無疑是縱容未來更多人類濫伐環境的行為,落入由聯合國、各大環境保育組織與金融市場共構出「犯法但不違法」的神奇灰色地帶。
【作者簡介】
陳虹穎,現為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所與英國德倫大學地理系博士候選人。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與反迫遷連線成員。目前研究關注主要是都市新陳代謝論、空間的金融化工具,譬如容積銀行、容積獎勵等市場基礎的政策工具,在日常生活中產生的政治經濟與社會效應。
【延伸閱讀】
《綠色經濟藥方 搶救生態系與人類福祉》邱育慈 低碳生活部落格
[註1] Kill, Jutta (2014) Economic Valuation of Nature: The Price to Payfor Conservation? A Critical Exploration, Rosa-Luxemburg-Stiftung Brussels Office. 網路版:http://rosalux-europa.info/userfiles/file/Economic-Valuation-of-Nature.pdf
[註2] https://www.hcvnetwork.org/hcv-in-natural-resource-certification
[註3] http://www.teebweb.org/about/
[註4] http://namibianuranium.org/portfolios/sea-semp/
[註5] 本段案例出處,馬來西亞部份源自Critical Perspectives on the Financialisation of Nature- Theory, Politics and Practice 工作坊尚未出版之論文。英國兩例出自Jutta Kill《自然的經濟價格化》一書英文版頁33-34。關於英國核電廠與納米比亞鈾礦相關討論,可進一步參見Sullivan, Sian (2013) After the Green Rush?Biodiversity Offsets, Uranium Power and the ‘Calculus of Casualties’ inGreening Growth, Human Geography 6(1), pp. 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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