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人權全民關心 學者推薦最佳教科書「明白」
(記者 廖旻珊 台北報導)近年來,國內多起社會矚目案件,包括蘇建和案、江國慶案、洪仲丘案、大埔強制徵收案、華光社區迫遷案、太極門案等,這些案件涉及生命權、生存權、工作權、自由權與財產權等人權問題。當政府權力的傲慢、官僚的偏見,政府違法造成人民的冤案如何解決呢?7/12 (週日)晚間六點到七點FM89.3快樂聯播網《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特別邀請到前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審查長,現任教於長庚大學的陳逸南教授來分享一本正大出版社出版的冤案叢書「明白」,探討從司法稅賦冤案來關注體制上的問題,讓社會大眾瞭解,一個案件的發生並不是個案,如果政府不思改革注重人權,你我都有可能遭遇到司法稅賦不公的對待,全民應該一起來關心。
經常在媒體投書針砭時事的陳逸南指出,「明白」這本書是太極門蒙冤18年的人權奮鬥史,他看了很多遍,每看一遍心情就越沉痛,因為太極門是遭到檢調情治系統跟稅捐機關,用公權力從事司法迫害跟稅務迫害的經典案例。他舉出此案中曾被無辜羈押、已於一年前往生的太極門弟子陳調欣寫到:檢察官利用人性的弱點,用親人的安危逼他做不實的指控,強迫他在親人跟恩師之間做一個痛苦的抉擇,陳調欣選擇良心對天理,選擇事實真相,但他的下場竟然是一再的被收押。雖然後來獲得冤獄賠償,但是再多的賠償都不能來彌補他以前所受精神上的折磨跟名譽的損失,因為人生中最重要的青春歲月親情,沒有辦法重新換回來。陳調欣呼籲政府,希望太極門的案件是最後一件!期待政府可以改掉不合時宜的法令與制度,保障人民的人權。
檢調單位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權力?陳逸南提到最主要原因是出在我們的刑事訴訟法從民國24年訂定以來很少修改,所以太極門事件發生的時候,檢察官他擁有很大的羈押權,這在一般的民主國家是很少的。因為羈押權在檢察官手上,造成很多迫害人權案例,84年12月22日大法官會議解釋392號,緩衝期兩年,直到民國86年12月22日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正式施行以後,檢察官他發動羈押權,都須法官審核通過,多了一個把關,對人權也多了一份保障。然太極門案件發生在85年12月19日,剛好是新的刑事訴訟法修正生效之前,所以當時檢察官還擁有很大的權力。
陳逸南指出台灣人民遭檢察官違法濫權起訴,發生冤獄賠償,是由全民買單,但在日本如果檢察官起訴,後來法官判無罪的話,檢察官會受到應該有的處罰,同時有些賠償要由檢察官來賠,不是由政府來賠。在太極門案件中,濫權違法的侯寬仁檢察官,到要處罰他的時候,時效已經過了,他造成人民的生命聲譽這麼大的傷害,結果國家沒有給他一個處罰,公平嗎?
陳逸南再提到,如果一個稅捐制度健全的話,政府拿人民納稅錢從事公共建設,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這是好的,但在台灣一個很奇怪的制度是,稅務員工作時去查漏稅,卻需發給他獎金?這不是鼓勵稅務員盡量從人民那邊把錢拿過來給政府?如果是大財團大企業懂得怎麼節稅,但是一般民眾對稅也不是很清楚,接到稅單乖乖的去繳,超過了應繳期限還要罰。政府建設真正按照合理的稅制來課徵是應該的,但是像太極門的案件,敬師禮根本是贈與不是學費,卻被違法課稅長達18年,至今還沒結束。
陳逸南指出如果是一般人實在無法承受這麼大的壓力,還好太極門是一個團體,大家都很團結,堅持對的事情,不該繳的稅,一毛都不繳,一定要本著良心。碰到不肖的稅吏,到處跟你要錢,就像以前過山路,設關口要收那個過路費,政府亂徵稅的話,就是苛稅猛於虎!人民一定會很痛苦,所以大家一定要對稅的問題多關心,稅法的書也要看,可是稅法的書太複雜了,陳逸南推薦大家去看「明白」這本書。更多精彩內容歡迎關心人權的朋友按時收聽,或上世界民報全球資訊網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audio/ 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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