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隨著藝文活動的發展,高雄市街頭藝人數量越來越多,但演出空間卻沒有相對的增加,加上政府沒有妥善規劃、也沒有詳細制度,讓他們的表演長期處在模糊的灰色地帶。
我們邀請兩位街頭藝人對空間規劃做出說明:
一位是小楓,當街頭藝人已經有三年半的時間,平常大部分都在高雄的瑞豐夜市,火車站還有義大遊樂世界演出,有時沒有申請在街頭表演,會面臨被警察取締的危機。
一位是立翰,當街頭藝人有一年的時間,他的表演是全台灣很少見的邊彈邊敲的打擊風格,但是因為申請制度太過繁雜,他覺得很麻煩,而且覺得處處受限,影響他的表演空間。
立翰覺得要提早申請這讓他很困擾,因為有時候他只是剛好有空想要去街頭做表演,但是很多地方都必須提早申請,甚至是1個禮拜或2個禮拜之前就要處理好,對他來說,這就讓他無法有隨興的表演空間。
其實他們來當街頭藝人,是因為喜歡表演、喜歡唱歌,也需要收入,但是因為高雄一直沒有規劃明確的表演空間,讓他們無所適從,經常要面臨被取締,經常要和警察玩躲貓貓,讓他們表演上也會受到許多限制。假如政府能夠有明確規定,他們就不用再去冒這個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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