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不將2015年轉變為「政治基礎建設年」?
經過2014.11.29的地方選舉後,臺灣似乎已經進入政黨輪替的過渡期。在內閣制國家,倒閣就可以重組政府了,我國名為雙首長制,其實是總統的權力比「一般總統制」國家還大的「超級總統制」。因為,總統任命文武百官,絕大多數都不必經國會同意。但是,在剩餘的1年多總統任期內,政府也不能持續空轉。或者是朝野坐下來平心靜氣地討論憲政制度的好時機。
首先,我們的「單一選區兩票制」無法讓各政黨在國會的席次,與政黨得票率相稱。原因是政黨得票率只影響30席的不分區立法委員席次,而不是各政黨的總席次。
其次,「公民投票法」的設計有瑕疵。由於有投票率必須達50%的投票率門檻規定,導致竟然有執政黨勸選民不要去投票的「反民主」行為,實在是荒腔走板。
再其次,現在的公民連署方式,與保護個資的政策有衝突。其實,只要有姓名、身分證號碼、和留下聯絡方式,選務機關即可以查證身份,實在沒有必要要求提供詳細個資。
兩岸關係也應該設法制度化。中國共產黨政府想要「一個中國原則」,臺灣人民想要「主權」,唯有「大英國協」模式可以同時滿足兩者。或許可以成立一個「中華國協」(Society of Chinese Republics),理事由各會員國卸任領導人擔任。理事主席由理事輪流擔任,扮演英國女王的虛位元首角色。
歐盟模式要適用於兩岸關係,有其困難。因為歐盟執委會享有某些國家權力,其前提條件是會員國都必須是民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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