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進「單一選區兩票制」
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的目的,是要改正「小選區制度」可能衍生的政黨當選總席次與得票比率不相稱的問題。臺灣的「單一選區兩票制」顯然沒有達到這個目的。2012年立法委員選舉,中國國民黨得票率,在區域立委方面為48.1%;在政黨票方面,第一階段為44.6%;扣除得票率未達5%政黨的得票數後,重新計算的第二階段得票率為47.6%。三者都未超過半數。然而,當選總席次達64席,佔立法院總席次113席的56.6%,超過半數。因此,當中國國民黨想要靠過半數優勢強行表決時,所代表的民意比重就會受到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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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關鍵在於不分區席次的分配。臺灣根據第二階段得票率分配不分區席次,但不分區席次只有34席,比重不夠大,無法改正政黨當選總席次與得票率不相稱的問題。
紐西蘭的方法則不同,他們用第二階段得票率計算各政黨當選總席次,扣除該政黨區域和原住民當選席次後的餘額,再分配給不分區席位補足差額。仍然以中國國民黨為例,2012年選舉,立法院總席次113席,扣除無黨籍當選3席,剩110席。若用第二階段得票率計算各政黨應有總席次,則中國國民黨應有52席(110席*47.6%)。由於中國國民黨已經當選區域立委44席、原住民立委4席,因此,可以再分配得4席的不分區立委席次。最後,中國國民黨總席次52席,佔立法院總席次113席的46.0%,與中國國民黨得票率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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