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媒體與佔中
公民記者 張讚國 高從霖 香港報導
任何社會運動都牽涉到新聞媒體,對許多不曾到示威現場的人來説,新聞媒體無疑扮演耳目的角色,尤其是電視,在報導上,提供一個舉足輕重的傳播管道。香港的「佔領中環」也一樣,電視和報紙透過聲、像、圖、文,大肆渲染「雨傘革命」。
從罷課到佔中,9月22日起,許多中外記者便群集在示威地點採訪報導。因爲操作邏輯和市場不同,電視和報紙的新聞報導,在内容與形式方面有明顯差別。不過,就資訊流通和啓迪民智來説,新聞媒體的作用大同小異。
理論上,媒體是社會公器,記者是旁觀者,新聞必須中立;事實上,新聞媒體如果不受國家控制,便受市場利益影響,很難客觀。2005年去逝的美國ABC主播詹寧士(Peter Jennings),就認爲客觀沒有共同標準。
新聞往往是已發生過的事件,不可能還原真相。從10月1日香港和臺灣幾家報紙頭版看,「佔中」是同一件事,卻因立場不同,而有不同意義。其實,新聞很難忠實捕捉瞬閒即逝的街頭現實,報導是記者透過某種視野,特別是新聞價值的判斷,經過取捨、濃縮或誇大,對事件局部的再呈現,並非一對一的完整記錄。
理由很簡單,人都有立場,事都有角度。立場受到地理或心理因素影響。記者站在高處往下看,與蹲坐在地面,不可能看到相同的景觀,新聞就有見林或見樹的差異。心理上,意識形態多少支配新聞記者的觀點,並反映在内容上,非左即右。
不論支持或反對,佔中的出發點是民主普選,關係民主和集權的選擇,也牽涉官民對立、保守和改革的矛盾,以及黑社會與公民社會的衝突,新聞媒體卻把複雜的社會現象,簡化為革命,大做文章。
佔中運動如果以鬧劇或悲劇收場,香港新聞媒體恐怕也得負相當責任。它們的話語危言聳聽,各事其主,難免助長社會的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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