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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北道路土地徵收再議 公民團體直接駁回

2014/07/09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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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淡北道路土地徵收再議 公民團體直接駁回

【記者詹招琳/臺北市報導】綠黨等5人,9日上午9時假內政部前,位於台北市濟南路側,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2號,召開淡北道路土地徵收審議前,呼籲環評敗訴直接駁回本案不要補件再議記者會,今天內政部的「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第59次會議討論(新北市政府辦理淡水河北側沿和平面道路工程一般徵收)」,公民團體等呼籲環評敗訴、繼續蠻幹、濫徵土地、迫害人民,請審議委員會直接駁回本案不要補件再議,公益新聞通訊社:http://mypaper.pchome.com.tw/s1681688 淡北道路土地徵收再議 縣府徵收並無不當

淡水道路環評撤銷案原告之一的淡水居民王鐘銘表示,由新北市政府規劃的淡北道路開發案,2011年6月環保署環評大會審核通過,地方居民與和公民團體、環保團體憂心當地環境受破壞,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2013年9月撤銷環評,居民勝訴,淡水道路開發案目前有過多不確定因素,究竟此案能否完成還是未知數,新北市政府在該案確定前不該繼續徵收人民的土地。

淡北道路有諸多不確定因素,光是被行政法院一審判決環評撤銷,正在上訴中,就讓這條路面臨蓋與不蓋的可能變動。在這種情形下,新北市政府還是執意要徵收人民的土地,完全是蠻橫硬幹!

徵收案問題上有四大疑義:

一,行政訴訟一審環評撤銷,新北市政府上訴中。

二,台北新北兩市矛盾未解,大度路未點頭放行。

三,市政與居民未有效溝通,說明會皆不歡而散。

四,特定農業區超過九成九,農地豈能隨意徵收,徵收5.793450公頃土地中,有5.746532公頃土地屬於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佔徵收範圍99.19%。新北市政府錯誤引用土地徵條例第三條及施行細則第二條,試圖規避法律對徵收特定農業區地限制。

上次送進內政部,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第41次會議」中決議「查明後再議」,然而再度審議,有疑義的部分完全沒有任何進展,再議完全沒有意義,土地徵收審議小組這次應該直接駁回,不要讓這個案子反覆遞交。

會中高喊口號:環評敗訴、繼續蠻幹、濫徵土地、迫害人民。/1030709/

延伸閱讀

內政部淡北道路土地徵收審議前,呼籲環評敗訴直接駁回本案不要補件再議記者會實錄20140709實錄20140514(YouTube公益新聞頻道.完整影音報導)

公益新聞通訊社:http://mypaper.pchome.com.tw/s1681688 淡北道路土地徵收再議 縣府徵收並無不當

圖說:淡北道路土地徵收再議 公民團體直接駁回記者會場(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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