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中央重開發輕文資.撕毀臺灣近代史
【記者詹招琳/臺北市報導】台灣文資守護聯盟等6人,8日下午1時30分假台北市文化局剝皮寮廣場,位於萬華區廣州街141號,召開百年血淚史變「可割可棄」、民主聖地變「民主剩地」!北市中央重開發輕文資,撕毀臺灣近代史!記者會,台北刑務所,可割可棄民主剩地?郝市府遺址現勘結論,嚴重扭曲文資委員保存意見!文資審議應回歸專業,莫讓全民背負撕毀臺灣近代史罪名,文化部應代位執行,拯救百年人權聖地。
可割可棄民主剩地?郝市府遺址現勘結論,嚴重扭曲文資委員保存意見!
台灣教授協會前會長莊萬壽表示,1904年建立的臺北刑務所(今華光社區),是日本殖民時期全臺最大的現代化監獄,見證清代臺北府城的倒下,城牆石成為地上建築物和地下「下水道系統」。曾關過近2萬多名的受刑人,是「國際級」的歷史場域,見證日俄戰爭、討伐原住民戰役、苗栗事件、西來庵事件、治警事件、臺共事件、美軍戰俘的犧牲等,戰後更歷經228事件與白色恐怖,是臺灣重要的反殖民和人權事件場域,歷史地位更甚於「景美和綠島人權園區」,也是羅福星、蔣渭水、賴和、林幼春、王敏川等人寫下監獄文學之發源地,更是日本殖民時期的第一座少年監獄。
然而,郝市府在去年文資審議中,「邊緣」且「少部分」的文資指定,無異是「見樹不見林」,等同是向中央開發壓力低頭,讓百年血淚史變「可割可棄」,民主聖地變「民主剩地」。今年4月10日遺址現勘結論中,文化局則明顯省略3位文資委員指出臺北刑務所的價值,例如:可增加保存部分,但宜以古蹟歷建考量保存,先予列冊;若有新發現應予以保存或另案處理,北官舍則可配合都市計畫的綠帶做適當規劃;排水溝和教習所遺構見證監獄配置紋理,建議未來開發時,可予以適度留存。但是,文化局的結論卻是初步認定本區不具遺址價值,並未提及文資委員認同的保存價值,且自行做出未來水井、下水道、水溝石材在開發時要做現場測繪和適度保存,其餘石材移置綠地公園內進行活化使用!文化局嚴重扭曲和省略文資委員意見,已違職權,明顯意圖替中央開發護航,無視此地人權和歷史的價值意義。
文資審議見樹不見林,古蹟保存變古蹟破壞!
臺北刑務所的文資審議可謂是荒謬離譜,同一時期建造的監獄設施,卻是「分期指定」和淪為「邊緣、部分指定」,例如:北圍牆和南圍牆分別在1998年和2013年指定古蹟,其它地上建築物則是2013年邊緣且部分指定為歷史建築,毫無邏輯可言。另外,北牆指定16年,迄今未依《文資法第33條》做出「古蹟保存計畫」,告示牌更是直接釘入牆內,文化局身為主管機關已違反《文資法第94條》和《文資法第100條》。而南牆在去年指定為古蹟後,至今為止已被刮傷、噴漆、鋼條鑿洞,但文化局一直未依上述《文資法》,開罰法務部。財政部則在無「歷史建築修復再利用計畫」下,原本要求法務部在本月6日拆除浴場共購民宅,即使文化局多次發文重申文資委員暫緩拆除決議,所幸最後臨時又做出暫緩拆除決議,但未來在財政部的鴨霸心態下,浴場仍是面臨危機。
北刑有形資產
北刑有形資產 時間 文資身份 狀況
監獄北牆(刑場 1998 古蹟 告示牌插釘在牆內旁)
監獄南牆 2013 古蹟 刮傷、噴漆、鋼條鑿洞
浴場(南牆旁) 2013 歷史建築 中央強拆浴場共構民宅計畫,危害歷建安全
北官舍(北牆旁)2013 未指定 已拆除部分官舍黑瓦
南官舍(南牆旁)2013 浴場東側官舍是歷史建築。
2013年1名遊民往生浴場西側官舍未被指定。
文資審議應回歸專業,莫讓全民背負撕毀臺灣近代史罪名
臺北刑務所具有百年的有形和無形歷史文化價值,早已符合《文資法第3條》具有歷史、文化、藝術、科學的價值,是國家級珍寶!但郝市府卻宣布為紀念「台北建城130週年」,要花500萬元設計偽造古蹟西門,郝龍斌市長甚至連在議會答覆議員認養黑瓦,事後證明呼嚨一場,攏是「假」!文化局尸位素餐,不僅扭曲文資委員保存意見,意圖配合中央開發計畫,想要㧪殺臺灣近代史,讓全民背負撕毀歷史的罪名。另外,行政院江宜樺力主開發,法務部長羅瑩雪任由怪手破壞文資價值,而文化局和文化部長龍應台卻無視一切,行政怠惰與不作為,公民永遠不能原諒!是故我們再次呼籲文化局:
一、依據《文資法第30條》,針對公民團體提出多元新事證,要求中央立即停止所有拆除和開發。並且依照《文資法第3條》,指定暫定古蹟、啟動研究調查,並公開透明審議,文資委員發言更應具名登載會議記錄,公開公正以示負責。
二、 法務部應立即停工,文資保存計劃應先行實施。依據《文資法第33條》,台北刑務所已認列的文資部分,應先提送古蹟保存計畫與管理維護計畫,未提送計畫審議前,法務部應立即停工,不容獨斷蠻橫拆除和開發,否則文化資產一旦遭受損毀,將無法復原,是全民損失。更要依據《文資法第94條和第100條》,開罰法務部。
文化部應代位執行,拯救百年人權聖地
日前文化部長龍應台在接受立委質詢時曾表明對臺北刑務所「非常熟」,但是當臺北刑務所文資有難,文化局胡亂作為,龍應台豈能置身事外!1985年作家龍應台《野火集》為高雄古牆發聲--『古跡;不是西方人的專利,不是文明的裝飾,更不是爭取國際形象的手段。古跡,是一面鏡子,一個指標,把我們的過去,現在,與未來聯繫起來;沒有古跡——沒有書頁裡的花瓣、青草茶的陶甕、桃園的神社、高雄的古牆,我們便只是一群無知妄大的盲人。』龍部長應發揮過去「龍作家」搶救高雄古牆的野火精神,要求郝市府依《文資法33條》,對臺北刑務所古蹟歷建做出保存計畫,並比照西山碼頭撥款研調查經費,莫讓財政部、法務部、郝市府共同摧毀百年人權聖地,否則,未來民間野火繼普安堂事件之後,將更大的野火燒向文化部?/1030508/
延伸閱讀
台北刑務所百年血淚史變「可割可棄」.民主聖地變「民主剩地」!北市中央重開發輕文資,撕毀臺灣近代史!記者會實錄20140508
上圖:北市中央重開發輕文資.撕毀臺灣近代史記者會場(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30508/)
下圖:擬定台北市華光社區暨周邊地區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案計畫圖(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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