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記者/許森茂 嘉義報導
國有185林班地杉木造林卻長出竹子來,凸顯林政單位管理上的問題;不過竹子也許不是最負面的選擇,竹農在國有林地上栽竹,還可能是在幫林政單位的忙呢;沒有受到肯定表揚,採摘竹筍還得冒偷竊國有林地副產物的風險,也夠委屈的了。
圖說:孟宗竹的林相優美,孟宗竹筍春筍毛黑,冬天產的叫冬筍殼毛金黃尤為可口,不過市面上多魚目混珠通稱冬筍。
在政策還未改變之前,我們很想聽聽執行單位的看法;農委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處長廖一光說,嘴唇上剛長個水泡,不好上鏡頭接受採訪,而且相關問題待了解後再發言比較慎重,會授權安排副處長正式接受影音採訪。
圖說:轎篙竹侵蔓性強,竹筍多做鐵皮桶裝,稱桶筍,一年四季都吃得到。
在第一線工作的林管處奮起湖工作站站長賴金輝表示,沒授權不便接受影音採訪或發言;不過國有林地被種竹子問題確實很嚴重,都有上報長官,如何處理靜待政策指示。
依森林法等相關法令,國有地上非契約租地造林之竹林,是長期棘手問題,要如何維護國土保安、照顧筍農及執法尊嚴上取得合情合理的安排,的確費非一朝一日可解決。
圖說:林務局奮起湖工作站大門口的天然造型石,下為林班地內的土地公廟。
奮起湖工作站大門口前有一尊自然造型的石猴(也像人),很逗趣,但它「無言」。以它來代表林官、竹農或納稅的百姓最適當,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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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發揮公德心,愛護我們的天然柳杉林,不要破壞牠,做一個大自然的殺手,留給後世子孫們一個乾淨得台灣與美麗的台灣。
好耶!棒
從「行為」來看,當然是「種筍人」殺了柳杉;
但從「行為誘因」深層推析這個問題,就比較明瞭,該負責的人是誰:
種筍人----竹筍價高,國有土地免成本,利潤墊高可賺錢,所以要這樣做。林務局來查時,簡單,找民代解決就好;
公務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免得對抗後面的民代壓力,做了也沒功勞,(民代關說時)說不定還被長官怪,影響前途、平常也難過;所以即使該管、心裡明白知道違法,也裝作沒看見,記者來了再研究研究,難怪連受訪都不敢。(當然如果已收了種筍人好處的話,那就會更積極的「看不見」)
民代----管它合不合法,(選民)有求(我)必應,阿呢選票卡ㄟ來。反正水土保持、林相多元化都是行政機關的責任。不聽話的公務機關,咱就平常不時找局長灰一下,再來,就預算審查和質詢時算帳,到時年度都快過了,你林務局預算過不了關一切停擺,自然會來跟我河蟹一下。(當然如果自己就有投資竹筍產銷的話,就要更積極的「選民服務」一下)
您說,誰殺了柳杉?
要打破這樣的情形,我建議,您可以把這則報導轉送林務局及農委會,另外直接送到檢察機關(如果有竊佔的情形);
唯有用行政監督及司法偵查機關的力量,才能鞭笞執行機關不怠惰,另一角度,也給他盾牌,可以抗拒壓力。
不止柳杉,森林中其他多樣化的「先住民」才能不無言。
評論太中肯了 本報導意猶未盡,等官員有說法再來一篇,以不辜負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