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警察局都必須把馬路當停車場
連警察局都必須把馬路當停車場
大臺北地區停車場嚴重不足,因此,馬路邊就被當成停車場。巷道尤其嚴重,常常被停放的汽車和機車塞滿,萬一發生火災或其他緊急事故,消防車和救護車可能受阻,非常危險。
大馬路邊停放的車輛,對騎機車和自行車的人而言,更是一大危險,必須隨時提防車陣中間看不到的縫隙突然竄出老人或小孩,也必須提防哪一輛車突然打開車門,釀成大禍。
就連警察局也不能免俗,公開在門口劃上警車專用停車格。像在板橋區成都街和後埔街口的後埔派出所,除了用鐵欄干把轉角兩邊騎樓走廊圍起來,停放警用機車外,在走廊外的狹窄巷道路邊,也停了好幾輛的警車。
方才於2007年6月9日揭牌啟用的臺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辦公室為臺北市政府花費4億餘元自行新建的辦公大樓,理論上應該會考慮到停車問題。其實不然,依然是在繁忙的公園路和青島西路轉角停放警車。如果是考慮到可能有緊急出勤需要,那為什麼不能像消防隊一樣,在辦公室一樓設置車位?
此外,同樣是花納稅人的錢鋪設的馬路,在政府劃設的停車格上停車要收費,在其他路面停車,除了因違規停車被開單告發者外,卻可以免費,也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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