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隆工會罷工從今年6/6號開始,已到達93天。昨日紡安自救會於網路粉絲頁發佈:「9/6準時出貨」。
(因小編今日前往華隆採訪時未攜帶高畫素相機,手機拍攝略顯模糊,故借用各同業知照片並明確標示來源,若同業在發佈後不便轉載請發訊息小編將立即撤銷,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華隆工會罷工從今年6/6號開始,已到達93天。昨日紡安自救會於網路粉絲頁發佈:「9/6準時出貨」。
而華隆工會昨日表示打算冷處理,盡量減少對峙,但要出貨一定會死擋到底,若對方出動一、兩百名,華隆工會將以一、二十名與之相對。記者昨日聯絡警方也表明,縣政府現在不出面裁定華隆擋車的合法與否,所以警方兩邊的工人都要保護,不會驅離華隆工人。
然而紡安自救會粉絲頁因有同為隸屬peopo的公民記者詢問相關問題,因身分遭到查出而被特別標示出來輪番砲轟,經連絡後該公民記者表示之後不便處理華隆案相關案件,也不便回答相關問題。而紡安自救會對此則沒有回應,並強調開工與出車皆為合法行為,一定會強行突破。
(紡安自救會要求保有自己的工作權(紡安自救會提供))
其中紡安員工在支持華隆學生的粉絲頁「華隆工會在罷工!」表示,這次出貨的是五月份的工作成果,關於貨權問題則表示華隆員工只是包工人員,貨權是紡安的。且華隆員工5月做的東西還掛在機器上,還沒變成製成品。
(紡安自救會於9/6號早上強行突破,並在車上架上紅布條「政府要執行公權力」(紡安自救會提供))
對於紡安的質疑,國際勞工協會吳永毅則反批,法律保障債權人對於債務人的財產有「留置權」,而現在這批貨是紡安和華隆工人共同製作,產權還沒搞清楚前,華隆當然也有留置的權力。
面對質疑,剛罷工不久,罷工的華隆工人不讓紡安進出貨,結果被紡安告上法院,說工會妨害紡安出貨,且對帶頭的工會常務理事聲請假處分。8/4日,常務理事葉紫慶出庭,結果法院裁定,地院法官9/11將來現場勘查,「是否紡安和華隆是不是同一家公司」與貨物的貨權分配。
而今日紡安公司決議今日出貨,不免有相當程度的貨權分配問題與漠視法院裁定結果,小編在此詢問是否有無不妥?
(9/6一早,華隆工會約30名代表在紡安廠房門口席地而坐,並用繩索拴在自己的脖子上,誓言阻擋出貨。(攝影:苦勞網陳韋綸))
而衝突爆發時,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副局長潘天龍副局長指揮員警將華隆工會的罷工民眾帶離現場,並同時表示他已致電地檢署,詢問關於工會阻擋紡安出貨的合法性,而地檢署也表示華隆阻擋紡安屬違法行為,因此警方將強制驅離;然而華隆工會成員葉紫金與小編致電於苗栗地檢署詢問此事,地檢署卻否認有此事,葉紫金質疑潘天龍「是不是在說謊」,潘天龍於是改口表示「有什麼事情我來扛」。(編按:副局長如果出了人命,這對於警方形象會大打折扣。)
(警方進行抬離(攝影:苦勞網陳韋綸))
對苗栗縣政府指出的「華隆的罷工線不及於紡安的門口並予與驅離。」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永毅痛批「因為罷工是『拒絕提供勞務』,所以任何『提供勞務的場所』都算在合法罷工的範圍內。」並認為華隆工會能在提供勞務的場域進行罷工,並未有只能在公司旁罷工這個問題。
(警方也在三次舉牌後依違反集會遊行法進行驅離動作,而貨車準備駛出大門時再度遭到工會阻擋,最後只能退回廠內,而工會成員則是再度回到門口靜坐。(紡安自救會提供))
(對於紡安強制出貨的情形,華隆聲援學生質疑:「紡安到底急什麼?」(圖片轉載華隆工會在罷工!粉絲頁))
目前衝突仍然不斷升高,而華隆工會與紡安公司之間各執一詞,我們也將駐地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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