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位子一雙碗筷 談內政部公益勸募條例修法
將公務體制內的陋習當作『人不自私天誅地滅』之必然,來防堵人民。
一個位子一雙碗筷 談內政部公益勸募條例修法
諸位是否知道,台灣有一個公益團體自律聯盟 ,他們要求會員自律,更要求財務公開 http://www.npoalliance.org.tw/ ,不知紅十字會有沒有加入成為會員。
該會近日給會員一封信,本人參與NPO 團體多年之經驗,NPO 團體除了人力困難之外,普遍困境都是經費短缺。誠如該公開信所舉的例子,一般勸募案中,1000元以下的小額捐款為多數,但郵局每筆扣除15元,另有寄送收據,信封購買,相關行政支出等。實在不像某些機構,有鉅額捐款來源。開餐廳的都知道,進來一位客人,消費二十元和消費兩千元一樣,都需要一個位子一雙碗筷。
該公開信內容如下:
自律聯盟多次參與內政部公益勸募條例研擬修正會議,目前已討論到第17條(勸募活動之必要支出),內政部版本希望將現行募款一千萬以下成本支出15%降低至10%(內政部理由如下),聯盟則堅持維持上限15%。由於該項調整預計將對中小型勸募團體造成衝擊,需要各位會員開啟附檔踴躍提交意見,以供會議時佐證!
內政部認為需調降第17條-勸募活動之必要支出理由:
1. 內政部援引98年度部級公益勸募專案必要支出報核數據,
144個專案中,僅13個超過10%,其餘團體必要支出比例平均為5.77%;故內政部認為可降低必要支出至10%。
2. 內政部援引民調結果表示,七成以上受訪民眾認為第17條之必要支出須降低至10%以下。
這樣的事件公民記者豈能不發聲,因此我寫了以下意見給公益團體自律聯盟 ,並將詳細情形讓社會大眾明白,希望國人多給公益 NPO 團體實質的鼓勵和支持。
我是一位公民記者,得知 內政部公益勸募條例研擬修正第17條,
以公民記者以及往昔參與NPO 之經驗,表達以下看法:
一)既然內政部對於公益勸募的支出有查核之程序,而且也發現144個專案中,僅13個超過10%,其餘團體必要支出比例平均為5.77%。 這表示公益團體頗為自律,僅以實際支出核報,並未以最高額當作『特支費』,像很多政務官一樣將差額中飽私囊。
二)內政部援引民調結果表示,七成以上受訪民眾認為第17條之必要支出須降低至10%以下。
這更是荒唐。如果試作民調,九成以上的國民認為政府官員之薪水應降低 20% 政務官之薪水更應大降40%。 類似這樣的事,豈可交給民調,或以民調當藉口。
三)政府不以服務人民為職志,老想著如何約束和處罰人民,將公務體制內的陋習當作『人不自私天誅地滅』之必然,來防堵人民。民脂民膏,所有領受奉祿的高官,都應該以公益團體為師,好好學習。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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