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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警察局龍潭派出所警員潘宥瑋警員執勤時「態度x+y」全都錄…

2011/06/05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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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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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縣警察局xx分局前xx派出所警員潘宥瑋前遭投訴…

      總下所陳;桃園縣警察局龍潭派出所警員潘宥瑋警員執勤時「態度x+y」先不談,僅就逕行舉發二案分析:
      1、桃園縣警察局龍潭派出所警員潘宥瑋警員填單舉發桃警局交字第DB2832714號乙案,是在http://www.t-ynews.com.tw/t-ynewshjb-gg/hjb4441.htm (現場圖片解說20110604-圖-02)時通過,與副所長敘述屬直行,669-YP應無舉發違規事實存在。
      另桃園縣警察局龍潭派出所警員潘宥瑋警員執勤時稱也有錄影,這樣最好了請公布警員潘宥瑋警員執勤時採證錄影。
      另向桃園縣警察局龍潭派出所申請截取龍潭鄉中豐路中正路口舉發時間的監視錄影證據保全
      2、桃園縣警察局龍潭派出所警員潘宥瑋警員再任意填單舉發桃警局交字第DB2832715號與事實不符,669-YP離開現場時,有主動向110報案敘明車號與姓名,請查照110報案紀錄可稽。
      再民眾是因潘宥瑋警員執勤時「態度惡劣」侵犯人權,已停車接受稽查(查照潘宥瑋警員執勤錄影與路口監視畫面即明),因不甘遭受潘宥瑋警員執勤惡行惡狀憤而離開,請也主動報110車號姓名以明心跡,更不是不服稽查逃逸。
      3、聲請調閱路口監視系統畫面與潘宥瑋警員身上執勤錄影…查核669-YP行駛動線;適日11:00尚未進入中豐路,約在平鎮市自由街→龍潭鄉工二路進入→龍潭鄉中豐路烏樹林段→龍潭鄉中豐路中正路口。敬請轄區縣警局督察室政風室介入調查,調閱經過路段監視畫面協助擷取監視畫面釐清爭議,落實證據法則。
      提醒龍潭派出所潘宥瑋警員並在副所長蒞臨後,舉發當時(公然地)說:一定會以「妨害公務罪」移送。
      桃園縣警察局xx分局前xx派出所警員潘宥瑋前遭投訴....

      【桃園訊】6月4日上午11:07在桃園縣龍潭鄉中豐路往中正路口時,遭桃園縣警察局龍潭派出所「潘宥瑋警員」在龍潭鄉中豐路中正路口執勤時態度惡劣,值一輛669-YP計程車由台三線(中豐路)中壢往龍潭方向行駛(如圖-01),由中豐路往中正路行駛,查該車於(如圖-02)燈號時通過時,有潘宥瑋警員不知何故欄停669-YP號計程車停於標示紅線處(如圖-03),司機向警員詢問什麼事…此時;「潘宥瑋警員」走過來即大吼「駕照、行照」拿出來…,態度惡劣,連車上乘客都嚇一跳的說:「這警員怎麼這麼兇啊」!司機此時才恍然大悟深感「潘宥瑋警員」怎麼這麼兇啊!像要打人似的;司機不甘遭此警員態度惡劣相對,在乘客面前面子盡失,於是向「潘宥瑋警員」回嗆你兇甚麼兇!隨後;就離開現場繼續往中正路直行,同時唯恐「潘宥瑋警員」栽贓司機不服取締逃逸…,車往前開100公尺…約剛過華南路口(全國電子)時,立即向110報案(即11:08)669-YP於1分鐘前通過龍潭鄉中豐路中正路口時遭警員攔停後,警員態度惡劣狀似要打人,是為了避免發生衝突才離開現場,唯恐警員到時惡人先告狀先行主動向110自報車號與姓名(請查照110報案紀錄即明)。
      隨即669-YP計程車剛過北龍路口(龍潭郵局前)時,即有另一輛騎機車警員(如圖-06)警員騎乘機車由內側車道再度攔停669-YP計程車,669-YP計程車於是立即慢行向路邊靠邊停車後,即用無線電通知「潘宥瑋警員」過來,此時;如臨大敵立即支援警網人數多達6人(一位二線一星副所長及5位執勤員警;動用4輛警用機車與一輛警用巡邏車。
      由此可見;桃園縣警察局龍潭派出所無論警察人力與物力資源充沛,希望下回民眾如有報案時,不要再以人力不足…當藉口了,所屬桃園縣議會應更加強監督桃園縣警察局龍潭派出所的資源運用,杜絕浪費公帑與叫窮‧叫忙了…。
      此外;重談據傳民眾對桃園縣警察局龍潭派出所轄區警員態度不佳囂張…情形屢見不鮮。
      不過說一句公道話,記得去年間筆者接獲民眾投訴在下午下班顛峰時間18~19時間有輛警車連續闖紅燈快速行駛(未看清楚巡邏車編號),未鳴笛開啟警報器,往中原路行駛…,經筆者立即轉報110勤務中心,立即獲得轉報桃園縣警察局龍潭分局處理,並持續調閱監視畫面查明巡邏車後,再查照適日出勤任務比對屬實,且數次向筆者說明調查過程,與執勤勤務時造成民眾的不便致上最高的歉意。對於「桃園縣警察局龍潭分局督察室」的處理筆者還是給與肯定與認同。
      再有是桃園縣警察局龍潭分局周邊聖亭路,由龍潭往埔心火車站方向行駛,於龍潭鄉干城路紅綠燈前有輛自小客車欲靠邊停車時,後面有輛巡邏警車(欲右轉桃園縣警察局龍潭分局)竟莫明開啟鳴放警報器催促該自小客車,該位女駕駛不甘示弱搖下車窗質問後面警車什麼事,據該警車不敢回話後自行離去,這就是說明了警員執勤一切均需依法行事,豈能為所欲為甚至囂張…。歡迎民眾隨車裝配「行車紀錄器」或是隨身攜帶數位相機備用,可以在需要時幫您記錄事實。同時,也歡迎民眾有記錄到警車或是警員違法事證,e-mail:0936038000@hotmail.com 給筆者幫您彙整拋上網;與網友分享,更能讓違法者記取教訓永久掛網警惕之。
      桃園縣警察局龍潭派出所警員呼叫潘宥瑋警員趕到後,二話不說即逕行填單舉發一張又一張莫須有的違規(如附件桃警局交字第DB2832714號+桃警局交字第DB2832715號)。

      黃招斌補充說明:影片錄影中已是第二現場,現場旁邊因為有潘宥瑋警員的長官(即龍潭派出所副所長)在旁邊督陣了解,所以潘宥瑋警員收斂許多,你想知道實際的第一現場實際情形,只有請>>>潘宥瑋警員身上執勤時錄影記錄…公布即明,您如果真的想知道真相,呼籲龍潭派出所公布>>潘宥瑋警員身上執勤時錄影…。

      原載天眼日報於:http://www.t-ynews.com.tw/news_info.php?h=5|52307
      同步刊載於台灣新聞網:http://tnews.cc/03/newscon1_106850.htm

      桃園縣警察局xx分局前xx派出所警員潘宥瑋前遭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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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眾 (未驗證) ・ 2011/06/12 01:27

      In reply to by 我也是警察 (未驗證)

      你真是警察才好,不然你是很兇,也很壞破壞竟察形象...

      白衣天使 (未驗證) ・ 2011/06/11 13:45

      我常常騎機車在街上,很多計程車為了搶生意,橫衝直撞,不顧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很差勁! 警察先生加油!像這種開計程車的,請多多取締,以保障我們老百姓的生命安全! 警察加油! 開文的計程車司機,我記下你的車牌號碼了,我會告訴我家人、朋友、同事,拒絕搭乘你的車!!!!

      小黃 (未驗證) ・ 2011/06/12 20:00

      你的職業是駕駛,那更應該要遵守交通規則才是
      可是感覺上卻不是這樣,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違規,也沒必要這樣對警察大聲嚷嚷,先大聲,先嗆警察還敢說警察的不是,影片po上網就比較厲害嗎?
      你以為警察真的都喜歡開單,當你有一天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你就曉得了,如果大家都能遵守交通規則,如果大家都能禮讓,還需要交通執法的警察嗎?
      就是有很多犯了錯又自以為是的人,壞人講話越來越大聲,好像大聲、上媒體就贏了,到最後最大的輸家還是全民,沒有執法的公權力,大家何需守法?換來的是社會亂象,最後演變成治安敗壞

      女支者 (未驗證) ・ 2011/06/12 20:24

      原文""""向「潘宥瑋警員」回嗆你兇甚麼兇!隨後;就離開現場繼續往中正路直行,同時唯恐「潘宥瑋警員」栽贓司機不服取締逃逸…,車往前開100公尺…約剛過華南路口(全國電子)時,立即向110報案(即11:08)669-YP於1分鐘前通過龍潭鄉中豐路中正路口時遭警員攔停後,警員態度惡劣狀似要打人,是為了避免發生衝突才離開現場,唯恐警員到時惡人先告狀先行主動向110自報車號與姓名(請查照110報案紀錄即明)。""""

      嗆完警察,離開現場,這樣不是不服取締逃逸是什麼?真的很可笑,以後所有用路人都這樣就好了,這樣大家都有理由不被開單,車上有毒品的有武器的,更是永遠都不用抓了~真是一堆歪理~~
      向110報案,停在現場也可以報,有需要逃逸後又做賊的喊抓賊嗎?
      當事人隨身攜帶錄影器材,若是擔心警察態度惡劣、擔心警察打你,怎麼不是趕快錄影,而是趕快開走呢?
      只會把自己的行為合理化,還是說警察以後看到你這車號就要怕你投訴,讓你可以盡情的違規。可悲的社會。

      計程車司機 (未驗證) ・ 2011/06/12 22:15

      兄弟幹得好!!真的在外面跑車就是這樣,不給那些一毛三一點下馬威,永遠吃你吃得死死!!不違規怎麼搶得到客人??計程車上路就要跟救護車樣有絕對路權!!跟你分享一下,我都會觀察警察身上有沒有帶攝影機,沒有帶我就用粗俗的話挑釁他,靠近的時候用肩膀頂他,等他叫支援我就再把車行的兄弟通通叫過來,幹他媽的我一張罰單都沒吃過!!在外面跟人跑車不凶一點怎麼會贏!!等警察發飆再偷拍下來把新聞鬧大!!這樣大家才知道我們計程車是老大!!

      路人 (未驗證) ・ 2011/06/12 22:36

      In reply to by 計程車司機 (未驗證)

      反串文得分

      應冷靜 (未驗證) ・ 2011/06/12 22:19

      取締酒駕口出惡言
      警記大過調職處分
      警方隨後調查,闖禍的是大溪分局南雅派出所警員潘宥瑋,昨天中午召開人評會將他記一大過並調職處分,南雅所所長黃紹民與大溪分局長許錫榮連帶分別記過一次與申誡二次處分。
      看到以上報導,我發現一片韃伐開文者,可是開文者大可刪除所有不具善意的回應,但是並沒有...,冷靜細思量,這位警員先前已有嚴重執勤不當情事,甚至主管也遭連坐處分,所以雙方都應冷靜檢討,大家務需苛責任一方吧!
      社會已有藍綠之爭,不應再有警民糾紛了,警長這難道也是您樂見的嗎?

      計程車司機 (未驗證) ・ 2011/06/12 22:24

      In reply to by 應冷靜 (未驗證)

      你懂什麼?當然是要把事情鬧大阿!不然計程車違規都被警察欺負喔?警察去指揮交通就好,開啥罰單?不聽警察指揮也是剛好而已?上傳道網站當然就是希望把事情鬧大阿~還不希望有警民之爭勒~某些人的思維真是匪夷所思~

      路人 (未驗證) ・ 2011/06/12 22:23

      現在又開始了,反正只要吼的大聲就對了,自己違規都不承認,對警察口出惡言,警察上層再怕事阿,這種蠢事只會越來越多

      en (未驗證) ・ 2011/06/12 22:26

      你一定是喝醉了
      才會這麼無理
      快回家~乖~
      回家找媽媽呵ㄋㄟㄋㄟ喔

      冷靜 (未驗證) ・ 2011/06/12 23:04

      別鬧了
      其實看看影片也沒甚麼嘛!爭執中你一句來我回一句,不需要如此鬧下去了,彼此,檢討一下相互遵
      重,凡事以和為貴,計程車司機同夥們大多在路上營業,少有人會上網聲援,刊文者不如撤下刪文罷,沒有資源挺你怕你會吐血喔

      計程車司機 (未驗證) ・ 2011/06/12 23:14

      In reply to by 冷靜 (未驗證)

      兄弟別聽他亂說,這篇文章不可以刪!!要讓全世界知道警察是怎麼欺負我們善良的計程車司機的!!快轉到YOUTUBE等大網站!!我們計程車違規有理!!把事情鬧大,讓那些只會開單的警察磕頭認錯!!!!

      冷靜 (未驗證) ・ 2011/06/12 23:19

      士可殺不可辱,警察執法態度要和緩, 手挽要圓滑,交通違規務須執法過當,遵重人權才重要,違規不是觸犯刑法,該有分別,而且再看警員先前大溪任職時, 即是執法過當,慘遭記過調職,才來龍潭...萬一再遭調職,該調那裏好呢?何不自我評估執勤技巧,大熱天出外討生活,退一步海闊天空...忠言逆耳,慎思!深思!深思!

      多做多錯 (未驗證) ・ 2011/06/14 16:22

      In reply to by 冷靜 (未驗證)

      混日子就好 何必幫上級升官呢狗官不會感謝您的 ...

      作賊的喊抓賊 (未驗證) ・ 2011/06/13 01:13

      警察加油,別怕那些烏魯木齊共和國,歹年冬厚孝郎給打敗.
      只要你是依照法律執法一定要加油的

      路人101 (未驗證) ・ 2011/06/13 10:17

      In reply to by 作賊的喊抓賊 (未驗證)

      執法過程應平和成熟,敬人者人恆敬之,公權力是一定要鞏固,但是執行勤務切勿以身試法,自己先違法犯紀,更要合乎程序,公權力才不致遭踐踏,大家看看想一想就好,一件小事衍生二極化對立,甚至謾罵實在不好,有些人甚至失去基本網路禮節了.大家應冷靜成熟一點,

      造反了嗎? (未驗證) ・ 2011/06/14 09:34

      這位司機很囂張喔!!自己違規在先還強詞奪理,社會沒公義了嗎?
      警察依法取締還要被記過,有沒有搞錯,像這種態度惡劣又惡質的司機就是要多多取締,讓他們知道這社會上有公權力的存在,不要讓他們得寸進尺,我支持警察大人依法取締這位態度惡劣的司機,上面說的好,根本是打人喊救人,這種人沒資格當司機服務民眾,應該要立即開除!!

      yoyo (未驗證) ・ 2011/06/17 11:25

      警政署也很奇怪,事情沒有查清楚,不分是非,一與民眾有紛爭,就將員警記過處份或調離,這位司機大哥,你以為警察都愛開罰單嗎?要不是有上面的壓力,誰會想在大熱天或下雨天站在外面風吹雨淋日曬,態度惡劣?我看是你故意挑釁吧,每個人都不喜歡收到罰單,但你不違規又怎會收到罰單呢?基層員警其實也很可憐,莫名奇妙的背黑鍋,上面給的壓力,又要面對民眾的無理取鬧,告防礙公務只是剛好而以,警政署,請查明清楚再做處份,別什麼事都誏基層員警來背

      蘇 (未驗證) ・ 2011/06/18 19:28

      請問影片中哪有警察打人阿?
      影片中從頭到尾只有司機態度差阿?
      影片中到尾只有司機欠開單阿!
      司機所說ㄉ與自己錄影ㄉ完全不一樣阿!
      結論~被開單剛剛好ㄅ!!
      不知道司機你要用哪點讓人支持你??

      黃招斌補充說明:影片錄影中已是第二現場,現場旁邊因為有潘宥瑋警員的長官(即龍潭派出所副所長)在旁邊督陣了解,所以潘宥瑋警員收斂許多,你想知道實際的第一現場實際情形,只有請>>>潘宥瑋警員身上執勤時錄影記錄…公布即明,您如果真的想知道真相,一起呼籲龍潭派出所公布>>潘宥瑋警員身上執勤時錄影…。

      看不過去的人 (未驗證) ・ 2011/06/19 07:12

      建議警察直接到地檢署按鈴申告,毀謗及妨害公務.

      黃招斌 (未驗證) ・ 2011/10/16 08:38

      In reply to by 看不過去的人 (未驗證)

      您的作法、主張正確,注意影片中:潘宥瑋警員有說要辦妨害公務…云云。
      違法事件人人可以舉發,您也可以直接到地檢署去告發,呼籲您要帶本人身分證正本喔!具名告發即可,切勿再使用>>>看不過去的人

      我7月騎機車也被開罰單 (未驗證) ・ 2011/08/02 21:56

      我還不是也很倒楣去龍潭營養銀行剛停一下不到一秒警員副組所長前頭我進去店門購物他就直接走到我機車開單拍照...讓我覺得真傻眼...
      重點拿有讓你停車格阿龍潭警察幾乎天天都會看到副所長很勤勞...想升官嗎?一天抓了幾萬個發單我看整個龍潭市的人都被開單吧!誰敢開車騎機車來買東西買不到5分鐘內就被開罰單而且沒警告還沒讓我知道我購物買抓尿布就很傻眼理論機會都沒有真的警察只會開罰單而以內..我家老人家走路被
      騎機車的肇事逃逸的人撞到後來我公公看到有報警我發現警員處裡事情是這樣好像人沒事就好了!人死了才會幫忙處裡!警察是覺得太麻煩你們嗎?
      就算監視器我自己去問你們態度很冷淡!還說我是你們的褓姆阿!保母是這樣
      那幹麻出來做警員!

      會拖垮執政黨的形象 (未驗證) ・ 2011/08/10 23:01

      In reply to by 我7月騎機車也被開罰單 (未驗證)

      為什麼?警察一天到晚叫警力不足,但是每一天每一個縣市鄉鎮市地區處處可見躲在暗處(2~5人警力旺盛);像貓捉老鼠一樣,拍照+取締不嚴重的違規,民眾違規即立即取締,警察違規即稱執行公務…云云,這樣子民眾真的看不下去,不拖垮執政黨民調才怪!

      不會吧也太瞎? (未驗證) ・ 2011/10/13 01:21

      影片一開始警察也是態度和緩的解釋,不過真不了解那位計程車司機為何也說越心虛聲音逕自大了起來,講話不是大聲就會贏的好嗎
      希望遇到糾紛處理時大家都能理性處理,感覺那位司機的談話內容越講越沒腦,po上網路根本醜人獻曝 :]

      補充說明:影片是第二現場,現場旁邊因為有潘宥瑋警員的副所長在旁邊督陣,所以潘宥瑋警員收斂許多,你想知道實際的第一現場只有請>>>潘宥瑋警員身上執勤時錄影…公布即明,您如果真的想知道真相呼籲逕向龍潭派出所請其公布>>潘宥瑋警員身上執勤時錄影…,不用猜忌或是自圓其說的解釋。公道曲直-是非善惡自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