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書致馬總統 救救流浪動物
血書中最關鍵的兩個字
長期關心流浪動物處境的黃泰山,於2010.9.25-10.2「為流浪動物苦爬」八天,提醒政府積極改善收容所問題,再於12.22-12.25,以飢餓及自囚「囚禁與斷食100小時」的方式,抗議政府漠視非法繁殖場造成流浪動物的問題更形惡化。
這次,黃泰山畫破自己的手指寫下「血書」,連同「陳情書」寄至總統府,殷切期盼馬總統以總統的高度「看看這群可憐的生命」,實際解決牠們所面臨的苦難,但若沒有得到總統府相當的回應,黃泰山將「以行動藝術的方式,表演流浪動物的苦難」,且「不計任何代價抗爭到底」!
「血書」全文:
致總統書
請看看這群可憐的生命
若否
我將親自為您表演
黃泰山 上
「陳情書」全文:
馬總統您好:
您國務繁忙,日理萬機,為萬民憂勞。
但您可知道,在台灣,有成千上萬隻流浪動物正承受所有可怕的酷刑?斷腿、剝皮、火燒、吊頸、割喉、車輾、油燙、夾腿、挖眼、束頸……。台灣流浪動物,特別是流浪貓狗,所遭受到的殘酷對待,絕對超出您所能想像。多年來,政府對民間虐狗事件都是不聞不問,即使報警,警方也多不受理。
民間虐待貓狗,政府不聞不問也就罷了,令人憤恨的是,一直以來,政府才是虐貓虐狗的大宗。您知道嗎?每年有超過10萬隻狗被政府捕捉,捕捉過程極端殘忍,我附寄的光碟裡清晰記錄慘忍的捕狗方式,狗狗經過這一番折騰,已經剩下半條命。
但可怕的還在後頭。許多地方捕狗之後,並沒有直接送到收容所,而是集中在一個叫「留置所」的地方,一個人煙稀少的荒郊野外。在那裡,沒人餵養,頂多放著一桶臭掉的餿水,更殘忍的是連水都沒得喝。「留置所」往往毫無遮避,冬天嚴寒的天氣下,多少幼犬被活活冷死,連成犬也受不住折磨,生病的生病,凍死的凍死。經過幾天飢寒交迫,還能倖存的狗就被送到收容所,而收容所,正是貓狗的煉獄。
全台將近五十個公立收容所中,對外開放的寥寥可數,大多是神祕不為外人所知的恐怖牢房,沒有人知道裡面的貓狗怎麼生,怎麼死?但就以開放的收容所來講,如桃園新屋收容所,這已算是比較好的收容所,裡面狗滿為患,狹窄的鐵籠裡關著太多的犬隻,造成互咬、互食。更可怕的是瘟疫猖獗,犬隻一入收容所,很快就感染了腸炎、犬瘟,痛苦而死。躲過疾病感染、身體健康的狗,下場也極其悽慘,12日大限一到,沒有民眾認養,狗狗就會被「安樂死」。
甚麼叫「安樂死」?除了台北市、桃園縣等極少數有民間團體監督的收容所,確實執行無痛安樂死外,沒有人知道大多數的收容所裡如何進行安樂死。幾年前有團體拍攝到某收容所的安樂死過程,是用心臟刺穿的方式殺死狗狗,請總統看看光碟裡的畫面,這種安樂死之殘忍,只能用酷刑來形容。狗狗被強行拖進刑房,驚恐哀嚎,接著穿刺施打麻針,每打一針,狗狗就極痛一次,痛到脫肛,痛到口吐白沫。然而一針不會死,必須打很多針,狗狗才因肺部麻痺窒息而死,死亡過程都在十幾分鐘甚至超過一小時。
由於收容所堅持不對外開放,台灣年年爆發收容所裡狗吃狗的慘劇,原因是收容所無人管理,無人餵食,狗在極度饑餓的情況下,只好同類相食。收容所裡因擁擠、饑餓造成的同類相殘情況實在太嚴重了。總統大人,您可以想像,一隻剛生了一群小狗的狗媽媽,被和數隻大狗關在一起,為了保護小狗,母狗不眠不休保持警戒的慘狀嗎?您可想像,一些弱小的狗狗,因為害怕被同類攻擊而幾天來保持同一個姿勢,動也不動,不敢吃不敢喝嗎?您可想像,一些狗狗被同類啃食時,還活著哀嚎著嗎?
收容所:來自地府的刑房,總統,您一定沒去過,也一定不知道在台灣自認文明的社會裡,政府竟會帶頭幹出這種泯滅人性、殘酷恐怖的罪行!
報告總統,扣除掉在捕捉過程死亡以及死於留置所的犬隻,12年來台灣各收容所裡共抓了超過一百萬隻狗,其中六十五萬隻被處死,其他的大多病死、餓死、渴死、被同伴咬死。這完全是大規模集體凌虐屠殺,而劊子手正是中華民國政府。
總統也許會疑惑,不是有「動物保護法」嗎?為什麼情況會這麼慘?報告總統,根本原因在於制度缺失與官員怠惰。農委會雖然是主管機關,但真正負責的是動物保護科這個小小的單位。然而執行動保工作的也不是動保科,而是地方政府,通常是由縣市動物防疫檢驗所執行,但動檢所主要負責動物疾病管制,根本沒有人理會流浪動物的死活。根據2008年農委會資料,全台25個縣市除台北市外,沒有一個有專任動保員編制,專職動保員和約聘動保員(非編制內)只有11個。試想想,這麼少的人員,如何管理數量龐大的流浪動物?事實上,真正執行流浪動物處置的是各鄉鎮清潔隊。總統大人,您想想看,用清潔隊來處理流浪動物,不正說明政府是把有生命有痛苦有感覺的動物,當作垃圾來處理嗎?
仁慈的馬總統,動物沒有選票,政治人物不會重視他們,我不知道您是否在乎他們的悲苦生死,但請您看完我附寄的光碟,看完之後,我不相信您不會難過。
也許您會認為流浪貓狗的問題是出於飼主的棄養,大多數政府官員也都是這樣推卸責任,但難道政府就沒有辦法可以降低(不要說杜絕)飼主棄養數嗎?農委會每年花那麼多錢補助植晶片,不正是要解決棄養歪風嗎?但成效呢?為何成效不彰?原因正因為官員瀆職;讓整個晶片系統混亂不勘,無法達到以晶片追蹤飼主的任務。更重要的是沒有任何官員會去查察飼主是否植晶片,動保法第十九條規定:「前項寵物之出生、取得、轉讓、遺失及死亡,飼主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民間機構、團體辦理登記;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給與登記寵物身分標識,並得植入晶片。」但實際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有主動給予「寵物身分標識」或「植入晶片」嗎?並沒有。寵物之出生、取得、轉讓、遺失及死亡,飼主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民間機構、團體辦理登記嗎?那更是天方夜譚。但動保法第三十條第七項明明規定,飼主未向主管單位或團體機構登記寵物之出生、取得、轉讓、遺失及死亡,必須罰款三千到一萬五千罰鍰,請問有哪個單位會去查察開罰呢?
法是訂了,但無人執行,這樣制訂法條有何意義?法律明文規定,但主管單位不執行,請問總統,這算不算官員怠惰、瀆職?就因為官員怠惰瀆職,政府顢頇無能,才會導致那麼多狗狗遭到棄養,卻找不到飼主可罰。政府不執法,能把責任推給棄養的民眾嗎?
除了官員疏於職守,導致民眾棄犬之外,流浪狗的另一個源頭是繁殖場。總統可能不知道,台灣非法繁殖場家數超過合法業者十倍以上。這些非法繁殖場把生到不能再生的種母(專門用來生小狗販賣的母狗),以及賣不出去的犬隻丟棄出來,成為流浪狗的另一個大宗來源。非法繁殖場越多,棄犬也就越多,但政府有積極取締非法業者嗎?
根據98年台北市議會與台北縣(新北市)政府的資料,光是台北縣市,非法繁殖買賣業者就超過8000家,但農委會近期新聞稿卻指出「98年全台查緝未辦理登記即販售動物(含網路)業者470件,其中開單罰款16件」。馬總統,470件是全台查緝的案件,16件是全台開罰的數目喔,但光是台北縣市非法業者就超過8000家,這未免太過懸殊了吧!
官員怠惰至此,難怪每年都爆發非法繁殖場惡性虐待貓狗事件。在非法繁殖場裡,狗狗被割除聲帶、母狗被強迫過度生產至癱瘓變形、賣不出去的狗被活活餓死、凍死的情況太嚴重了,簡直比地獄還可怕!但政府卻放任不管,意思意思罰個16件。總統,您看得下去嗎?
很多人說:「人都吃不飽了還管貓狗」。沒錯,讓每個人民過好日子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相信總統也是「苦民所苦」,竭盡所能造福人民,但難道政府就能以此為藉口,放任數以十萬計、百萬計的流浪動物過著地府般的生活嗎?一個國家的文明水平,端看其對待生命的態度。當今台灣社會對待流浪動物如此殘忍、野蠻,總統,您不會覺得蒙羞嗎?
流浪不是牠們的錯,但不管政府或民間,卻以最殘酷的酷刑懲罰牠們。在公立收容所裡,每天都有將近300隻貓狗被處決,超過42隻貓狗在安樂死前就被折磨而死,這還不包括捕捉過程與留置所裡死亡的貓狗。而流浪在外,受盡凌虐的流浪動物還不知有多少?牠們從市街被追趕到郊外,從社區被驅逐到山野,最終依然逃不過捕狗隊恐怖的勾魂套環。天地之大,為何沒有牠們容身之處?天地不仁,難道這府也要這般殘酷下去嗎?
民間動物保護運動已經努力了十幾年,無數有良知有感覺的愛心人士傾家蕩產,就是不忍這麼多的動物遭受摧殘蹂躪。但我們面對的是一個僵化、顢頇、無能、麻木的官僚集團,他們互相推諉,傲慢怠惰,已經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正因為如此,不管動保團體如何殫精竭力,不管眾多愛心人士耗盡資產,流浪動物問題卻日益嚴重,處境越加淒慘。
當今這個班班鏽蝕的官僚機器,只有您以總統的高度才能重新整合、啟動。念在眾生苦楚,懇求您救救這些刀山油鍋裡無辜的生命。我相信您的慈悲心,也相信您不會推拖委蛇,但請也您相信,如果政府沒有給予應有的回應,我將不計任何代價抗爭到底的決心。
如果一定要流血才能刺激麻木不仁的政府,那就讓我第一個流血吧!
2011年1月
小市民黃泰山敬上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