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主導下的公視法修法第二次公聽會 荒腔走板 違反新聞自由 知法犯法
別的退休人士時興遊山玩水,好奇寶寶鍾情於臺灣民情政風,這是第一次到新聞局,也是第一次近距離接觸公視相關議題,難掩失望!
新聞局發出的公聽會訊息,寶寶是週五收到伙伴通知,而在現場聽到很多與會人士都是一兩天前才知道消息。和台北市政府發出的廣慈開會通知,如出一轍。
更奇怪的是開會場地有60個座位,卻聲稱不夠,僅收納30位報名,而且報名表上要與會者填寫意見摘要,同時說將依收到報名表先後順序,通知前30位報名者出席。請問沒人知道自己的先後次序,寫出了意見,會不會因此出局?感覺上是黑箱作業!不懂的是攸關全民的公視法,要開公聽會,應該廣納雅言,為何是這樣的方式進行?
台北市政府在慈濟的內湖開發案環評審查會上有108位登記發言,結果分上下集兩次開會,總要讓所有民眾表達意見,第二次是12/6開會六、七小時,馬拉松的讓民眾輪番上陣說意見。就算是廣慈博愛院BOT案的環評說明會也是讓民眾拿號碼牌,講到完為止!而新聞局這個主管新聞的機關,用這麼一個小動作,阻礙民眾的參與!
更扯的是,居然又不讓攝影!好奇寶寶堅不從命,結果主席要求我的攝影機要對著窗戶,在警察人員的拉扯下,只好就範,但後來我擔心聲音錄不進來,就將攝影機放在桌上當作錄音機用。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IMld25zxVQ
這可是在號稱「自由民主」的臺灣的新聞局啊!最應該主張新聞採訪自由的政府單位,卻知法犯法,這是怎樣個政府團隊?這是怎樣的自由國家?
更不懂的是,主席是副局長,從頭到尾任由屬下廣電處處長破壞新聞自由,不說一句話,這是怎麼一回事?
誰能給好奇寶寶一個答案?
從新聞局出來,走去坐捷運,到路口抬頭一望,又看到監察院,我拉著電腦和三腳架,無奈的又走進監察院!告訴在門口的警察伯伯:我又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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