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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如果還有天的話 公視事件管碧玲質詢

2010/10/08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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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oPo推 2
檢舉

民俗技藝的參與者,一向敬天尊地,有一天他會感應到老天的批判或獎賞,看到老天爺給的 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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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如果還有天的話 公視事件管碧玲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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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委員2010年10月7日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中,對江啟臣、陳勝福兩人提出有關公視事件新聞局介入以及陳勝福手法粗暴的質詢,犀利精準。管立委提到五月份的董事會,沒有時間提到更為重大的八月份新聞局強勢介入所產生的不良影響。

八月中,董事陳勝福宣稱他被其他董事推舉為「代理董事長」。但監事會說,沒有召開董事會,也沒有任何開會紀錄,基於監事得監督董事會之職權,認定陳勝福的代理董事長不合法。接著新聞局發函給陳勝福等,說「洽悉」陳勝福已被推舉。陳勝福據此走馬上任。監事會乃再度決議,陳勝福以代理董事長名義簽署之任何文件,均屬無效。並稱如陳勝福敢簽署任何文件,將依法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陳勝福說,公視法第17條第3項:「董事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董事一名代理之;未指定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並未規定必須開董事會,也沒說要正式開會推舉,他取得10名董事的推舉書,已經合法了。    公視法第17條第1項關於董事長之產生,規定「由董事互選之」,也未寫明要開董事會,但歷來都開董事會選舉之;可見法律未明文規定者,按習慣,至少也要通知所有合法董事,正式開會推舉。陳勝福的所謂「推舉」,沒有會議紀錄,又有2名董事沒有參與,要稱「合法」,稍稍受過公民教育的人都無法接受。    但新聞局再度介入,18日以新聞稿表示:「公視代理董事長推舉過程合法」,又說「監事的職權在稽查公視的經費財務,無權認定陳勝福的資格」。
(此段出自 躲藏世界 
http://blog.roodo.com/cjliu/archives/13524427.html)

立法院網站有管碧玲質詢的全程錄影,請依下列步驟收看:
1、先連結到
http://www.facebook.com/l/5277f;ivod.ly.gov.tw/
2、再點選點選"會議隨選紀錄"
3、選"管碧玲"

看完質詢之後,天阿!不明公視事件真相的朋友,尤其是馬英九的支持者,可能會有這樣的驚嘆,天啊!怎麼可能有這樣的事?馬英九怎麼會用這樣的人?不過你也可能會說,陳勝福要解釋時管委員為何不讓他解釋?第一,質詢時間有限,不能浪費在不著邊際答非所問的虛答之上,第二,陳勝福有給馮賢賢解釋的機會嗎?陳勝福的作法是換掉總經理辦公室的鑰匙,刻意羞辱即將任期屆滿的總經理,將馮賢賢掃地出門。當審判日到臨,天理必會呈現。

天啊!如果還有天的話,天理迢迢,尤其是民俗技藝的參與者,一向敬天尊地,有一天他會感應到老天的批判或獎賞,看到老天爺給的Sign。我們不必批評指摘他。致於學者,本來就不在社會的期盼之內,尤其是會去當官又不敢指出長官不是的學者,書生誤國,少有什麼有骨氣的作為,不提也吧。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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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未驗證) ・ 2010/10/08 20:50
霖 塋 (未驗證) ・ 2010/10/08 23:05
霖 塋 (未驗證) ・ 2010/10/09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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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未驗證) ・ 2010/10/08 20:50
霖 塋 (未驗證) ・ 2010/10/08 23:05
霖 塋 (未驗證) ・ 2010/10/09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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